第五十三章:老街爱情(2/2)
“你不是说不饿吗?这会儿又知道饿了?”
“被你咬那下,要了我半条命,我需要吃点好吃的,补充能量续命!”
“嗯,吃你喜欢吃的。”这次她倒是真乖巧。
老街的餐馆,很多藏在它左右散开的小巷子里,还有一些在二楼,说实话,挺不好找的。看来看去,也就一家挺适合的,“老巷回香筒骨面”。
走进去面馆,我直接走到前台,“老板,两份筒骨面,一份微辣,一份不加葱姜蒜。”
跟小悠找了个空位坐下,这家生意看起来不错,都这个点了,十来张桌子,还坐了一半吃面的人。
“感觉挺香的。”面还没上,她就先肯定了这家店。
“你没吃过这家店吗?”
“应该有吧,不记得了。偶尔才从学校出来吃,都是到处吃的,没固定哪一家。”
“那我不一样。我哪一家吃得习惯,就会一直吃那家的。”
“难怪你们就整天吃楼下那家。”
“又近,又不会难吃。懒得换。”
“尝尝新口味不好吗?”
“适合的就行,对新口味要求不高。”
“吃不腻吗?”
“不会,我吃腻的周期很长。而且有些菜,百吃不厌!”我色咪咪地看着她。
“皮又痒了?”
“嘿嘿。”
面来了,确实不错,两人有点不顾形象,大快朵颐。
外面的阳光好像变得更刺眼。两人站在街边,吃饱了,都有点不想动。
“这条街有多长?往前面走的话,还得多久?”我问她。
“不是很远。再走十分钟左右吧。”
“那先走回去那大榕树再去休息下。不是很远的话,就不用着急了。”
“好。”
等两人再次坐回刚才的椅子时,都略微有点喘气。
她靠着椅背,抬头望向头顶的树枝、树叶。
我学着她的样子,猜她在想什么。粗壮坚挺的树干、微风摇曳的树叶、依然倔强的阳光,她应该在想怎么留住这温馨宁静的夏日午后吧。
“你在想什么?”她轻轻地打破了宁静。
“想十年后,我是否能身临其境地记住这里的一切。”
“十年吗,那太久了,肯定记不清。”
“嗯,可能很难吧,我要更努力一下。”
“记忆这也能努力的吗?”
“可以啊,我努力守护着你,十年后再来一次,不就可以了吗?”
“十年后,指不定你带的是另一个女孩子来这里了。”
“嗯,有可能。她应该是我们的孩子。我带着她来,跟她讲《爸爸与妈妈》的故事。”
“真受不了你,这么能想!”
“这有什么的,我现在和你在一起,肯定能想的都是与你的美好未来。不然我想着怎么揍你吗?”
“你敢!”
“这不是敢不敢的问题,这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我还才那么没品打女人呢。”
“那不好说,打女人的狗男人可多了,特别是喝醉酒后的男人,看过太多这种新闻。”
“你干嘛没事去看这种新闻啊,有什么用。”
“多看看才知道男人可以有多坏。”
“中国人这么多,肯定有些乱七八糟的,实属正常。再说了,不也有很多女的给男的带绿帽子吗?都一样的,只能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那肯定也是男的先犯错,女的才出轨的。”
“你也不能这么肯定吧。感情双方是相互的,不能单方面考虑谁的错,只考虑一方对错的,都有失公允。”
她又要反驳我。我直接制止住她,“你别不讲理,这次不让你耍赖了。我坚持我的看法,无论什么情况下,男人打女人,那都是错的。但很多时候,女方也不一定都是对的,我只想告诉你,我不会打你,永远不会,喝酒醉也不会,讨厌你也不会,你打我我也不会!never !never !ok?”
“哦,本来就是那样子嘛。”她嘟着嘴巴,小声的嘀咕着。
我不想与她继续纠缠这个话题,沉默着再次陷入温馨宁静中。
不过很快,一声刺耳地电话铃声,让我的宁静再次被打破,我本以为今天难得能不被电话所扰,可以安静地享受这一天。真是烦人,谁发明的电话!站出来,我保证打死他!
不是我的电话,是打给小悠的。
“你们要过来啦?可我现在有事在外面呢。”、“那你又没提早跟我说,我怎么知道哦。”、“我不去,今天出来考试,不想再去逛街了,不如你们逛吧,我们下次再约?”、“那……这……不管你们啦,要等你们等,我还要一会儿回去。”、“就这样,拜拜。”
听着这些没头没尾的话,怕是我的约会得宣布提前结束了。
“我两个同学要去学校找我,我都跟她们说没空了,可她们非要去,真是的。”她说得有点小委屈,真拿她没办法。
我只好装得大义凛然一点了,“嗯,那没办法了,我们赶紧回去吧。”
我还得主动拉她的手,带着她走。
“哦,行吧。”她说着抱住我的手,算是给我一点安慰了。
不过她又接着说了起来,“其实我不想回去的,她们硬要来,只好委屈你了。”
“得了吧,你也知道我委屈,那你干嘛装得这么委屈的样子,搞得是我破坏约会一样。”
“嘻嘻,下次补偿你啦,乖。”
“补偿什么?”
“你猜!”
“把你整个人都补偿给我得了!”
“想得美!”
往里走,老街的路面逐渐变窄,直到仅剩下比巷子大一点的宽度,终点是一条横穿而过的大马路,生生隔断了老街的延续。
它独有的古韵与我绽放的爱情交相辉映,像夜空里的星,闪烁在我最深的记忆里。
它有过喧嚣的繁华,也有过萧瑟的寒夜。它默默承受着四季轮换、生命轮回,无惧狂风骤雨、烈日寒冬,即使脚下出现些许坎坷,也不曾抛弃初衷。
它是老街。也是爱情。
我曾与她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