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无法否认的证据(1/2)
“他叫周剑文,是我丈夫的堂兄,家住荣旺街。”
“是有人偷了他的钱吗?”
“是的……数额是六万金元……听人说是60张面额为1000元的钞票。”
“这笔钱是用来干什么的?”
“是以前堂兄借给别人的,已借出去很久了,听说直到他被害的头天晚上才把钱要回来的。”
“被害的头天晚上,那就是说钱是星期六晚上讨回来的了?那笔钱的事你先生知道吧?”
“知道,他星期天给堂兄打了个电话,电话中,堂兄提到过,说是讨回了很久以前的一笔旧债,很是高兴。当时,我丈夫还说,家里放那么多钱不保险,劝他将钱存入银行。”
“这是你听到的,对吗?”
“对,我当时听得清清楚楚。”
“你还记不记得那是在星期天的什么时间?”
“大约在下午一点钟。那天,我丈夫原本与堂兄约好,要骑摩托车去探望他,但因为身体不适,临时改了主意,因此特地打个电话向堂兄道歉。他们在电话中曾提到了钱的事。”
“那么,你先生后来就再也没外出吗?”
“对,他在家中呆了一天。”
“和你一起呆在家中吗?”
“不是的, 成真华先生,就是这位先生,来家中玩,我和母亲还有成真华先生,我们三人一起到外面看了一场电影。”
“女仆呢?”
“那天该她休息,因此她不在家中。”
“噢,那么,家里只有你先生一个人了?……你们回到家时是什么时候了?”
“傍晚的时候,回家后,我们才听到消息说是堂兄被恶贼杀死了。第二天,我丈夫就被抓走了,他们说他是杀人嫌疑犯。”
“你的先生有什么嫌疑呢?安保局提出了什么证据?” 郎小白紧紧盯着这位年轻的妻子,问道。
“有,有证据的,……而且那种证据令人无从分辩。”
“凶手逃走时,骑的是一辆摩托车,而这辆车子的轮胎可正与我丈夫的摩托车一模一样,另外还有把手枪,也是我丈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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