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外传 绝对想要结婚的地下城主一直爱着妻子~地下城国家建国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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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追溯到桂马所在的时代更遥远的过去。
在那个时代,地下城核心只到99号。
在那个时代,没有现在的大国,小国群雄割据。
在那个时代,没有冒险者公会,地下城只是普通的地下城。
「咕……杀了我……!」
「等一下。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那时,白的『白之迷宫』还只有五层。
将哥布林以及牛头人等人型怪物打败,附近知名的『勇者』——这个时代的『勇者』不是异世界人,单纯是指强大勇敢的人——金发男子已经入侵到了『白之迷宫』的地下城核心附近。
即便是作为王牌的红牛头人,也不是这个男人的对手。
而现在,白做出最后的抵抗,直接亲自上阵,但所有的攻击都被轻易躲开。
「这里是地下城吧,你为什么会在这儿?啊,原来是被地下城困住了吗?没关系,我立刻救你。」
「被地下城困住?是说我吗?」
白对此嗤之以鼻。
「我是这个地下城的……是呢,简单明快来说,就是精灵一样的存在」
「精灵……原来如此。也就是说,将这个地下城『解放』的话,你就自由了?」
「所谓『解放』,就是破坏地下城核心的意思吧?愚蠢,地下城核心就是我自身,如果被破坏掉的话,我当然也会死。」
「是这样吗?『解放』地下城会对世界更有利,我是这样听说的……嘛,本来也是一群可疑的家伙所说的话。」
那是最近兴起的名为「光神教」的教义。
创立者不明,仅是将光之神作为唯一神来信仰,地下城和兽人都被认定为邪神的产物。
「这样啊,你是地下城本身,等于是地下城的生命。」
「没错。你不是来杀我的吗?那就快动手!对你来说,我和哥布林以及牛头人一样,都是怪物!」
「——不,我改变主意了。」
男子收起了剑。不管怎么看,眼前的女性都和人类没什么两样。
在男子看来,即便是怪物,只要能够交流,相互理解,那就是「人类」。
「我是利昂。利昂·拉维利奥。虽然有姓氏,但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冒险者而已。你的名字是?」
「…………89号地下城核心。满意了?」
「89号,好乏味的名字,这完全就是序号嘛……那,可以用白这个名字来称呼你吗?因为你白色的长发非常漂亮。」
「随你便。然后,所谓的改变主意是想拿我怎么办?——啊,我的外表是人型,而且是女性。看你的外表应该是男性。也就是说,要做那种事?」
「等一下等一下。我什么都不会做,真的什么都不会做。我不想做那种野蛮的行径。」
「那就是说……只要同意的话,你就会做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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