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让我喜欢你,你敢吗(1/2)
宋初有个很神奇的体质,被她的邻居兼青梅竹马命名为——黑寡妇。
第一次发现这个体质的存在,是她六岁那年。
某天放学,一个长相斯文的叔叔拉住了背着书包吃辣条的小宋初,给了她一块包装纸特别花花绿绿的巧克力,问她喜不喜欢叔叔,要不要跟叔叔一起去玩。
小宋初乖巧地点了头,说了喜欢,斯文叔叔就被路过的自行车撞进了沟里,民警叔叔闻讯而来,发现这人原来是一个流动作案的拐卖儿童的通缉犯。
如此两三次将不怀好意的陌生人送进该去的地方后,小宋初就长成了大一点的宋初,“喜欢”这两个字也有了青春的味道。
中学时,学校里有个品学兼优的校草,听说他家里还是本市的什么长,不少情窦初开的女同学都会偷偷关注他。
比如放学后故意到操场绕一圈,顺便看校草打篮球;
比如路过校草所在的班级时,不着痕迹地往里瞄一眼;
比如每次考试公布成绩排名的时候先去找校草的名字,再看红叉遍地的自己。
宋初也参与了以上各种行为,并且十分大胆地付诸了行动。
在她递出情书的第二天,校草没有来上课,从此以后的日子里也没来过学校。
校草家出了事,父亲锒铛入狱,母亲带着他转学回了老家,时至今日,宋初也没有再见过他。
不信邪的宋初开始了广撒网的行动,并获得了惊人的成果:
父母在校门口开小卖部的同学家爆出食品过期问题而被查封,那位为人豪爽经常请大家喝汽水的同学也转了学;
阳光运动型男神的体育生在训练皮划艇时落了水,被来营救的队友一船桨打晕;
常年霸占年级第一的学神在大扫除擦玻璃时,从四腿完好且平稳的桌子上倒栽葱摔了下来,轻微脑震荡,兼左手手腕被扭伤。
宋初还接受过一位女同学的表白。
当天是春游,这位女同学很快就在植物园里摔了跟头,从她的书包里滚落出了同班同学上个星期丢的cd机、写了别人名字的《范特西》磁带和漂亮本子若干,当众暴露了她是个惯偷的事实。
就这样失去了一位爱慕者的宋初发现,自己这个神奇体质其实是有规律的:
如果对方本人或者家里有触及法律层面的严重问题,那么这问题就会立刻爆发出来;
如果对方没有什么太严重的道德问题或者违法行为,那就会受到一些皮肉之苦。
总归要不了命。
还挺人性化的。
班主任给父母打了无数次电话,被告状在校早恋不学好的宋初决定修身养性,不再沾染红尘情爱,一心向学。
当然这也是因为,那一年是高三。
而她在高三那年的唯一一次战绩,是被同校同年级的青梅竹马怂恿,写了一封匿名的投递对象不明的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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