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恋处第2部分阅读(2/2)
“不知道!不过,你知道我喜欢高尔,对吧!所以,我没什么好说的了,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夏子没给我回话的机会,她给我头顶扣上一坨屎,解气了,一扭头人就走了。我愣在原地,好几辆空载的出租车从我面前开了过去,我的思绪散乱,无法集中,意兴阑珊,简单招手的动作都做不好。后来,我终于坐上了出租车,被迫在运动中清醒,捋顺了我跟夏子的对话,就越想越气了。心口堵得慌,讨厌夏子对我的误解与偏见,更有千万个理由诘责高尔,都有拨打他的电话,臭骂他一通的冲动。司机师傅一句漫不经心的话——“退一步海阔天空”,把我莽撞危险的愤怒之火浇灭了。老师傅是个好人,还是位智者,我猜他是从车内的后视镜看到了我这张凶神恶煞的模样。
没到家门口,我就让司机停了车。还有两站地的路,我想自己走走,好好梳理高尔、夏子跟我的关系,顺便在路边摊上吃一碗酿皮。
天热,街上人却很多,但都躲在有遮阳伞的阴凉处消暑了。这年头,物价疯涨,但薪水还是十年前的薪水,别说空调打不起,就是风扇成日成宿地开着也是承受不起的,想凉快就往大街上溜达,看别人跟自己一样香汗淋漓,心理安慰,也不会觉得那么难受难过,要么去大商场,要不往银行邮局里蹭凉快,反正,家里能少待还是少待。当然,不差钱的,跟缺钱的,或许都还有其他的觉悟,少浪费能源,保护自然环境,这些都不能睁只眼闭只眼。
我说我要好好想想今天的烦心事儿,结果东瞅瞅西望望,忘性倒是不错,烦恼一扫而空。
在小摊前停住,吃酿皮成了延续欢乐的方式。坐我对面的是两个女孩儿,一人正打着电话,直播俩人的对白,如此亲密的中伤语言,似乎跟男朋友吵架的猜测比较合理,只见她一边吃着,一边用她的红口白牙不断循环播放“你妈逼、老娘、滚”之类的敏感词。她肯定不在乎看客的耳朵,那也叫活得“洒脱自我”。
另一个人倒可爱一些,红红的指甲油斑驳地黏在指甲盖上,已经花了残了,就像辣油糊在她腥红的厚唇上一般,她翘着兰花指,拿着苹果手机,不断地拍鼻尖下的红油大碗。我只是会心一笑,一会儿某个微信朋友圈里就会出现一碗叫“吃货”的麻辣烫。可是,我心里还是替两位美女叹息。随性并不都是自然美,另外摆拍这种活是考量审美能力的。
第十三节 我们天生不和
就着汽车尾气,重金属颗粒,尘灰,噪音,吃完卫生不确定但绝对价廉的美食,念着阿弥陀佛别拉肚子,又像逃也似地,匆匆离开了小吃摊。热得喘不过气来,回家冲个凉,要睡一觉。还要做白日梦,沉溺在如何与喆继续心灵隔空问候的遐想中,这是我独处时满心期待的。
算起来,写给喆的信已有四五封了,讲我前男友的“坏话”,讲起来并不那么容易,曾经让我抓狂歇斯底里的事情,经过时间的冲刷清洗,那点儿印记已无法激起我太多的感悟了。写着写着,偶尔会恍惚,质询自己,我真的打毛衣送给他了?他还把那个毛衣送给了他同宿舍的上铺兄弟?为此,我还蒙着被哭了好几回。
大概有这样的事实存在过,是我的,走出爱情迷城后,洗心革面,不愿认领的东西,时光让它褪去虚幻的皮囊,已不堪回首。多想想,情感上都承受不起,只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忘却,完事儿,这种旧情没有复燃的可能了,算是一种可悲的爱恋,连回想的欲望都快消失殆尽,甚至渐渐蒙上了记忆的负担。
我决定消灭掉这个无法继续下去的故事的灵魂,再造一个新的生命,让喆看到不一样的我。我一向如此,虎头蛇尾,逃避着面对并不如意的人生。我还有可以装腔作势的小伎俩,孩童时学过几年绘画,能画一手很烂的抽象画,偶尔有闲情也愿意涂鸦几笔,能搞出几页画着画着风格大变的小人书。说来,还要谢谢高尔先生,他卖弄的初衷成了无偿的授业,我得济,拖拖拉拉跟他学了几年,画技长进不少。所以,我想我或许可以展现一下我的才能,喆是能看到人的精神世界的,我如此取悦他,说不定能有意想不到的成效。
进家门口前,我是有所预感的,一种奇异的、让身心不自在的第六感,使我心烦意乱。也可能臭汗淋漓,浑身发痒,犹如无影的虱子在身上大跳西北秧歌,总之各种感受相撞,混乱了感觉细胞,我强忍着,不好在公共场合抠鼻子挖耳朵拍大腿挠后背,即便没人,我也要恪守不欺暗室的做人原则。只要快点到家,一切问题迎刃而解。急切切地,用门卡开了进楼的电子锁,几步冲到电梯口,可是到了那儿,看到告示,差点把我的鼻子气歪。电梯故障,请走楼梯,物业正在修理,请业主谅解。
15楼,我要一步一个脚印地爬到15楼。我是没有多少斗志的惯坏了问题青年,这点磨砺意志的机会轻而易举地把我威慑住了,我的懒惰操纵着我,它在所有问题面前都是领头叫嚣,令我难做人的祸首。即便我懂反思,我还是想着纵容自己的毛病,所以满脑子都是放弃的念头。我一边恼一边犹豫,呆站了很久,最后极其不情愿地开始了万里长征。
爬到12楼时,遇见了楼上的醉女,我心里咯噔一下,竟有一丝莫名的恐惧。她坐在楼梯正中间的台阶上抽着烟,外衣的胸口拉得很低,胸罩的杯沿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我目测罩杯。她冷漠地俯视着我。我知道我必须满不在乎地从她身旁侧身挤过去,然后快步继续前行。我这样做了,结果意外发生。不知什么时候,她扭头,竟然用一只手抓住了我的左脚踝,同时,我脑子里窜出恐怖片里“拉人入地狱”的场景。
我本能地挣脱,像疾速脱逃的小松鼠,然后猛地扭头,换我俯视她。我的嗓子在失控后的声嘶力竭里哑了。可我还是硬挤出了几个字,“你干嘛?”
醉女不得不把攥住我脚踝的手松开,夹着烟的手指干瘪得像树枝,缓缓地移到她的嘴边,机械却娴熟地吸了一口烟,然后很得意地讽刺我“别假正经了,穿热裤上街的不是表子也是马蚤货,装什么装?”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但潜意识里还是低头审视了一下自己的着装,我明明穿的是短裤,宽松的、快及膝的休闲短裤,她脑子不好,难道眼睛也坏掉了?我着了火的嗓子眼在冒烟,用唾沫浸润着干涩的嘴唇,觉得喉咙里可以顺一口气了,我想回骂她,甚至想从她的身后一脚把她踢下去,让她滚成一个肉球。可是,邪恶的念头转瞬即逝,我还是杀死了心中的妖魔,认怂了,谁叫她有精神分裂又住我的楼上。我站在原地,看了她十几秒,眼神只能在她的后背与后脑勺上游移,这也算象征性地抗议了一下,随后,我就屁都没放一个,自以为很仙儿很禅意地继续向上爬我的楼梯了。
第十四节 王美人
醉女没再有所行动,仅用她两个又塌又粗的鼻孔发出几声哼、哼、哼,气流出来的时候是野蛮有力的,一边泄愤,一边蔑视我认怂的态度。不知道我俩前世的仇是怎么结下的?今世给我这么一个不知所措。
我想不通,一定要宽慰自己,人世一定会有各种离谱的事情,我这算什么。有些人是可以随心所欲地骂爹骂娘撒泼打滚的,然后在承担责任的问题上,就会拿出另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摇尾乞怜,装疯或卖傻,弱者必胜。我就以正常人自居息事宁人了,反正我也是个软柿子,怂包蛋子。
不过,事出了,我终归要找原因的。她无缘无故侮辱我,我为她找借口,在她看来,我肯定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儿,不幸的是我自己不知道。今天是个好日子,都来找我算账,夏子说我享受了她的男神的爱,醉女说我假正经,两堂教育课,让我的黑眼睛看到了黑夜。自己看不到的盲点,往往能让人找到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出口,看来我和她们都不是一路人,唾弃我好了。我不会为此,抛弃自己,更不会倾覆我恪守的道德与原则的,我还是我。
可是,我的自我感觉似乎没那么良好。怀疑论盘踞在我的心头,挥都挥不走,有个叫自信的东西在摇摇欲坠。
回到家,开窗放气,蒸笼里待一秒钟都让我恐惧,严重的幽闭恐惧症。我对着镜子教训自己,都说过千万遍了,下次出门不关门窗,看开一些,结果我知道,临到死,我都不在乎再说一次谎。
是在转念间,我觉得我能呼吸到新鲜空气了,开窗关窗也不过是个形式。我又把门窗关严了,拉上窗帘,咬牙打开空调,调到27摄氏度,迫不及到地跑进了卫生间冲凉,没有跨火盆的效果,但也算一种仪式了,今天必须去去霉。
澡洗得不错,黏黏的汗液被冲走了,各种憋闷的情绪也暂时被收进了下水道里。我光溜溜地从卫生间走出来,半干半湿的脚底在木地板上有惊无险地打滑,客厅里的空气像是被冷藏过,有了冷酷冰棍的味道。吊起了我的馋虫,我从冰箱里拿了一杯八喜冰淇淋,打开电视,电视里正播着“哈根达斯”的广告,我假装没看见,一个台一个台地转,停在“动物世界”档,一只猴子给另一只猴子抓虱子,这好像促进了我的食欲,我坐在沙发上享受我自己的世界,这才叫“享受”,夏子她根本不懂什么是“享受”。
晚上,我叫上我的“闺蜜”王美人,去“小巷”酒吧喝酒了。我说我能看开醉女侮辱我的怪事,那不过是说辞,人心都是肉长的,被戳一下,痛的感觉深浅不一而已,但说“无感”那还真是扯淡。
王美人是我给这哥们儿的一个绰号。他和我各自都有自己的生活圈子,就我俩彼此“包括”在交集里,他的另一个世界我不懂,我的另一个圈子他也不想参与进来,主要原因在他,他是男钙,还没正式出柜,也不打算在天朝给自己一个身份,他一直在犹豫,是否要移民泰国,他说他舍不得他身边的基友,这种借口不靠谱,泰国又不在月球上,舍不舍得,说得忒矫情。我猜他另有原因,他在脸书上搭讪欧美的各种型男,他的野心也许是在太平洋的另一端。
我知道我把醉女的恶行说给王美人,他会一边咬着指甲,一边忽闪着那对割了不少于三层的双眼皮,啄一口鸡尾酒,喘一口娇气,然后帮我大骂特骂那个女人。他帮腔有助于我的血液循环,他与我站一队,我这心里就不那么落寞难受了,我就要这种发泄的方式,总要有个气口,相比较武枪弄棒,我这算是文明人的调丝弄竹了。其实,我肚里囤积了很多肮脏不堪的词语,但取不出来,卡在嗓子眼儿上,想硬生生吐出来,还得偷鸡摸狗似地东瞧西望,那样也吐不出来,反正是徒劳。
第十五节 让我一个人作孽吧
王美人知道我的德行,好赖三分钟热度,受欺负了,也气不过三个时辰,他慷慨激昂地安慰我,然后趁一切氤氲渐渐被遣散,他开始讲他的烦心事,打开他的八卦匣子,这才是他最终的目的。既然互为闺蜜,我做他的哥们儿也不能差事儿,只是行为表现上,我貌似没那么仗义、给力,最多回应他无数个“难以置信”的惊叹号,而替他骂人定然不是我擅长的,留着他自己的口才优势,也是资源浪费。
这会儿就更不同了,我心猿意马,他后来说自己的事儿,他说他的,我演我的听众角色,谈话内容如你所料,无一通过我的脑子。当然要尊重客观事实,我怎么可能那么快地转换情绪,我只是希望他快点讲完,在他停顿整理思绪时,就劝他跟我碰杯,两人喝蒙了了事。我拖着他,他以男儿身给我护驾,回我家,我俩情深似姐妹,一块躺在地板上,一觉睡到第二天,不会有意外发生。
第二天,往往都是他去买早点,他醒在先,没得选择。即便我睁眼睛了,我还是要把懒字坐穿,而且看谁耗得起时间,我俩比试过,他嘴硬心软,缴械投降,我捡了便宜但不卖乖,仅仅翻个身自己睡,心如坚石。也好在他长我一岁,他把忍让当成了一种帮助老幼病残孕的社会责任。
其实,他在我家惬意自得地就像是在他自己的家,我说,比在他家还要随便舒服,他理应有这样的错觉才正常。进了卫生间就能一目了然,那块本该属于一个人的不动产最先开放成公共场所,住着一男一女的气息扑面而来,常年放置在角架上的刮胡刀、竹盐牙刷牙膏,还有一条可以做新娘头纱的白色长毛巾,那些都是王美人的私有物品。我说这些他可能嗤之以鼻,他还会添油加醋强调他的主人身份,并例举说,我不知道马桶消毒块放在哪儿了,但他知道,随后他就真能变出一块,扔进马桶水箱里。
王美人离开我家时,我还在睡觉,他这人情感丰富、心细如发,擅长照顾人,也极度渴望被人需要,我都能闭着眼睛勾勒出他带门走人时怕吵醒我,特别小心翼翼的样子。不过,没几分钟我就被大分贝的怒骂声提拎起来了,接着听到楼上摔盘砸罐的声音。我直觉不妙,跳跑到窗前,我看到王美人的脚后跟,仅一秒,他人便无影无踪了。我心跳加速,越来越快,醉女嘶吼着的公鸭嗓在我头顶的一扇窗口里飘出,“我爱搞谁就搞谁,你老不死的管不着。瞧不上我,你也去搞一个试试,去搞啊,我不会拦你的。你去呀。。。。。。”
我觉得自己可以无需忧虑了,大早上的“搞什么搞”,还以为王美人替我报仇去了,搞得我小心脏一跳一跳的,其实结怨没什么好处,冷静下来想想,得饶人处且饶人,我是不是又超脱了? 我想给王美人打电话,谢谢他放在餐桌上的热豆浆,顺便告诉他我已看到他迷死人的背影了。结果一场突然的内急,把我的诚意带进马桶里冲走了。
写给喆的信,改了风格之后,我发觉不能再用信封了,画纸硬而厚,加之附送一些我所创作的漫画故事的备注描述,装在牛皮纸文档袋里,鼓囊囊沉甸甸的,掂掇过,足有半斤重。第一次献丑,我决意拿楼上的醉女练手,我在尽量不失漫画效果的基础上,创作出了真实的人物画像,画的时候我情绪兴奋高涨,给她画上一对萝卜腿,一个外星人特有的大脑门儿,醉女的气质竟然奇迹般炊烟袅袅了。说实话,把我自己都看惊呆了!
另外,备注的故事里我打算不再走祥林嫂的路线。我也要照顾到别人的感受,同时我还要忠实于生活,不过我不能让自己看起来那么窝囊,我把自己当时未能以牙还牙的遗憾都在漫画故事里做了弥补。感觉妙极,臆想自己回击醉女,把她说得无地自容、找不着南北、一愣一愣的,她差点给我跪下求饶了,原来这就是做王的感觉,简直如沐春风,神清气爽,想无视自己牛逼都不行。沉浸在这样的快乐氛围中,我就这样双手拄着小脑瓜,神游了好一会儿。
我叫了快递,从此换个投寄方式,寄件人只留了“北京市”三个字,电话号码瞎编了一串数,一切如故。
快递包没有退回来,即便投递失败,也找不到我这个主人了,我心里有数,最坏的结果便是扔在了哪个快递小哥家的厕所里做了牺牲品,因为纸张太硬,给人擦屁股时还会被羞辱一番,这大概是我能想到的最令我伤心的结果了。
不过也有可能被喆继续收留着,我斗胆摘抄了他的一句话,“让我一个人作孽吧,在一群沉溺于黑夜里只想搂着麻木睡觉的人群里,我像小丑一样存在是他们渴望的娱乐!”但愿他记得这是他说过的话,不过,这种事很难说的,牛人只看他脚尖前三步远处的烟尘,追求的都是未来的东西,留在昨天的故事,往往都是给我这样的俗人找共鸣求安慰用的。
第十六节 最炫民族风
我骨子里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人,阁楼上若有耗子偷油,都能撩拨到我的心弦,甭看我歌颂马蚤人落寞客的孤单时光,都是叶公好龙。王庆一个电话,说去商场买他表姐孩子的满月礼物,要我做高参,没骨碌一下眼球就答应了,积极的不成样子。
收拾出门的行头,脑子里瞎琢磨,最近他跟我接触得有点频繁了,这小子是要有什么动作了?难不成我心里那点儿死灰要复燃?怎么可能?青春不等人,爱情没有回头草,晚了,迟了,要喆退出,我心不甘情不愿,柏拉图之恋才刚刚开始,这有头没尾的……我是不是又多虑了。
我频频看手表,在小区门口等了十分钟左右,王庆终于开着他的破老爷车一步一个喘地驾到。在等待的短暂时光里,毫无悬念地与贾浪相遇,他坐在保安岗楼旁边废弃的圆木墩上,脚下趴着他的爱宠,那只土狗和人一样,看起来没睡醒,热的直流口水,眯缝着眼睛瘫软成一坨黄屎状,但我心里依然不得安生,怕它突然发狂。
贾浪跟一个陌生男子聊得很欢畅,时不时拿不太正经的眼神瞄我,我一会儿伸头弯腰,一会儿晃胳膊踢腿,想要放松紧绷的神经,故意夸张地做动作,让他对我产生反感,瞧出我对他的鄙夷,看出本姑娘的高冷。
是否如我所愿,我不知道答案。天气闷热,吵杂声异常锐利,能把人逼疯。
小保安坐在岗楼里头,躲灼人的大太阳,手机里的音乐功放打开着,里面热热闹闹地唱着凤凰传奇的《最炫民族风》,音量够大,恨不能让他周遭的人都沾到他的光,共享到令他如痴如醉的优美音乐,到尽兴处,他还跟着人家的调调悠然地伴唱。
另外,看不出,小保安还是相当上进的,手里拿着的环球日报,就那个胡总编总胡编的报,那似乎把他的注意力抢去了半截,只差一杯握在手里的碧螺春了,整个一个室外作业的机关公务员形象。偶尔他还能在贾浪他们的谈话内容里插上一嘴,我是真心佩服他一心可三用的本事。
突然,听到陌生人逗贾浪说,“这周末您得跑趟魏公村,好家伙,那儿有史无前例的大型相亲大会,您这儿只跟老狗做伴,不是个事儿。”
贾浪听出了对方挤兑他的意思,但没发火,只是哼哼了几声,就顺着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