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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男夫君求抱走第2部分阅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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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她现在要装出一副九岁孩子的智商,听不懂男子的话。即便是她本尊,十七岁的年纪,任凭他这种前言不搭后语,莫名其妙的话,她也猜不透,听不懂。

对视了半天,他总共就说了两句。

“你终于来了,真好。”

“去吧,有我在。”

这样的话,听起来非但不懂,甚至心底毛骨悚然,凉凉的。

这是苍耳与公子辰的初次照面,当然那时候,他没说自己叫什么。只是幽幽的来,又幽幽的走。

再次见他,是五年后,她终究是没能躲过命运的齿轮,被狠狠碾压了。五年人质生涯,她在帝雁国认识了朱易。

朱易是南雀国派到帝雁的细作,他在帝雁皇宫谋了个侍卫的差事,或许同是南雀子民,他对苍耳总是多多照顾。

寒冬腊月,苍耳每次冷得缩在墙角,抱成一团,每次都以为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朱易便会在最关键时刻送上温暖。

久而久之,苍耳对于朱易有了不一样的情怀,至于那是怎样的一种情愫。在当时,忍冻挨饿,垂死挣扎的时候,朱易的出现无异于是雪中送炭,寒冬里的一缕暖阳。所以,苍耳自以为是的认为那便是爱,朱易对她是爱,她对朱易也是爱。

其实不然,直到后来……

“小耳朵,南雀使者来了,他们来接你了,你可以回家了。”朱易专门跑到浣衣局来告知她这件事普天同庆的大事,然而苍耳只是苦涩的笑笑,并没有显得有多高兴,多么的欣喜,朱易见她并不高兴,脸色不由得沉了下来。

“你不想回南雀?难道在这里做奴隶做久了,你的心,你的灵魂都已经被奴役了吗?我们是南雀子民,即使死,也只能埋在南雀的国土。”朱易愤愤然的话,让苍耳觉得好笑。

她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莫名来到这里,从没有一刻是属于自己。在丞相府里,她地位卑贱得不如上等丫鬟,一年不到,她就被送到帝雁做人质,在这里干最脏最累的活,时常吃不饱,还要挨打,遭受羞辱。

无论是在哪里,她都是身不由己,南雀又怎样,帝雁又怎样?一天没有得到自由,她都是奴隶一个。

“我知道了,谢谢易哥哥。”苍耳委婉的道了谢,第二天便有南雀使者来接她回去。

而朱易也在这个时候,偷偷跟了出来,一路护送她回南雀。

返程的队伍行至半途,便受到阻碍,经打听,前方正在打仗,再一打听,原来是帝雁搞得鬼。帝雁一方面假意说遣送南雀小公主回国,一方面却派人攻打南雀城池。

朱易的祖上世代都是守护南雀的将军,所以他这种热血的人,一听到帝雁如此腹黑,竟然悄悄的攻打南雀。当下便决定,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乔装打扮,到敌方军营去偷袭。

“你是想去送死吗?就凭你一个人。”苍耳临时拉住了他,不管对南雀有没有感情,可是对朱易却是有感情的,她不想眼睁睁的看着他去冒险。

于是苍耳没有跟随南雀使者回去,而是跟朱易两个人悄悄地潜入帝雁的军营。

“有j细,捉住他,快,就是他,捉住他!”帝雁的士兵很快就发现了他们,并高举火把,大声喊叫。

朱易拉着苍耳仓皇而逃,这一刻,他的大手紧握着她的小手。她在奔跑中,侧头去看他因为奔跑而泛红的脸颊,心扑通扑通的跳。

她想,她一定是爱上了他,爱上了在这个世界,唯一关心她,给过她温暖的男子。但下一刻,她就不这么想了。

嗖嗖嗖……刷刷刷……

烈烈风中,似有什么擦着耳际过去。苍耳一回头,顿时吓得花容失色,一颗心几乎跳出了喉咙。

漫天箭雨,纷纷而下,齐刷刷的朝着他们射过来。她正想对着身边的男子说,“小心。”可担心的话还未来得急出口,她已经没了机会,只剩下一双惊恐瞪大的眼珠,还在不安的转动。

“为什么?”她至死还想问为什么,为什么在危机时刻,他竟然会无情的把她扯到跟前,抵挡万千利箭!

朱易不忍的别过头去,绷着脸。

“因为我不能死,南雀需要我。所以,所以只有牺牲你……”

苍耳临死前,眼角流下一滴泪,她什么都没说。连那句,我爱你,也没来得及说出口。

痴心相爱,何以残忍至此?这是她临死前,最想说的话。

其实她想说,即使你不把我拿来做挡箭牌,我也会心甘情愿为你挡下那万千箭雨。不为什么,只因在最寒冷的时候,你给过的温暖。

再次醒来,是在清风崖的白云观。这是她第二次见到公子辰,他慵懒的坐在三月里的桃树下,粉色花瓣纷纷扬扬,飘落在他发上,飘落在他月白的衣衫上。

“又是你?”苍耳记得,这便是那个神奇的出现在后山,神奇的说了一些神奇的话后,便神奇的消失了的男人。

“给,把这个戴上,没有我的允许,不准取下来。”

苍耳拿过来一看,是一枚蚕豆大小的石头,系着一根红绳。他这是什么意思,送她的见面礼?

“送我的?”她晃了晃手中的红绳,石头在眼前一晃一晃。

006住在这里

公子辰未答话,只是轻轻的点点头。

“这什么石头,玉石吗?也不像啊。”苍耳仔细的研究手中的石头,左看看,右看看,又对着太阳照看。看来看去,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一普通的石头。

“这是灵仙石,是她救了你,让你重生活过来。所以,以后都必须戴着它,不然……”他故意说一半,便停住不说话,言语间有着明显的警告成分。

那意思,不然的话,小命不保!

苍耳听到他说重生,这才看了看自己,果然,好像小了一个号。不过却也比儿童时候大些。

像是看出她心中所想,公子辰看着她可爱的动作,轻笑道。

“由于灵仙石仙力所限,只能把你重生到十三岁。”

苍耳诧异的看了他一眼,总觉得这个人很怪异,长得好看不是他的错。问题是,他像是她肚子里的蛔虫,她转个眼珠子,他都能知道她心中所想,可怕,真可怕。

从此苍耳便一直在白云观生活,虽然名为白云观,可是观中除了公子辰跟她,没有一个道士。

她曾多次问他,是不是他赶走了观中的道士。这时候,总是得来一个白眼,加一记爆栗。

本来能够重生,再次活过来,还能好好的生活下去挺好,对于遭受了种种磨难打击的苍耳来说,能够平淡的生活下去真的很好。

虽然,他偶尔变态了些,做出一些常人无法接受的事情。但是贵在他并没有伤害过她,这就好。

然而有一天,月中那日,苍耳闲来没事,又加上突然失眠睡不着。于是便想去公子辰的房间看看,他在干嘛?

她悄悄地来到他的房间,尽量放轻脚步,到了窗户下,她伸出手指戳破一个洞,透过窗户去看。结果一看之下,吓得她差点摔倒在地,惊叫出来。她及时捂住了嘴,不让自己发出声音。

她不敢相信,让自己重生活过来,而且生活了两年的男人,居然……

自从那晚偷窥到他喝人血之后,苍耳才知道他每月十五都会喝一次人血,这使得苍耳每次见到他,便会不经意的露出恐惧之感。

幸好没多久,公子辰莫名失踪,整个白云观就只剩她一人。就这样过了两个多月,虽然无聊了点,清苦了点,但好歹心里不再畏惧害怕,不用每天提心吊胆的生活。

“你为什么偷偷的走了,为什么不等我。”

“啊!”苍耳尖叫一声,不知何时,他已经来到了自己跟前。

他找来了,他终于还是找来了。她以为躲得远远地,躲到这荒芜的边塞之地,便能够安稳的度过一生。结果,他还是找来了。

“我,我。是你自己先走的,你走了,后来白云观被一群道士所占领,我当然得走了。”虽然说的是事实,可是她却发现,自己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很没底气,因为内心她是真的想走。即使没有那群道士,她还是会走,道士的突然出现,正好给了她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

公子辰没有说话,只是嘲讽的笑了笑,随即越过她,找到一个安静的位置,随意的坐在那里。

“这次就原谅你。”他大爷一般的斜靠在雕花檀木椅上,微眯着眸子,斜睨的看着局促不安的苍耳。

“怎么停了,继续。”他冲着台子招招手,那些舞姬们像是被施了魔法,又开始翩翩起舞。

苍耳拿着空盘子,站也不是,走也不是。她此刻恨不得来道惊雷,把她劈到异时空去,此生都不要再看到眼前的男子。

两个字形容他,危险,三个字,很危险!

这种男人心思深沉如大海,看不到底,摸不到边,遥遥望去一眼无际。更加令人无法接受的是,他行为举止古怪变态,看似温良无害,但无形中,却又给人一种恐惧压迫感。

他心情更是阴晴不定,白云观相处的两年。她一丁点都不了解他,只是每天按时给他做饭,泡茶,完全充当免费的小丫鬟。

当然做饭泡茶洗衣服也就算了,毕竟人家救了她的命,做些苦力还他这个人情,倒不过分,甚至远远不够。

可苍耳最受不了的是,他两天就抽风。心情好的时候,他会赏赏花,溜溜鸟。甚至对着她笑眯眯的,说几句关心的话。

心情不好时,二话不说,就把整个清风崖的桃花树都砍了,砍完之后,隔几天,他又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大捆桃树,然后让她一棵一棵栽种到院子中。

这种变态行为都是轻的,更有甚者,他会莫名其妙的仰天大笑。笑着笑着,发丝狂乱飞舞,衣袂烈烈作响。然后每月十五,定时吸人血。

有一次在白云观的后山,她躲在大石后面,亲眼见到他用刀一下一下的割自己的手腕,任鲜血汩汩流出,顺着手臂流到月白色的衣衫上,染成了大片的血色罂粟。

鲜艳的颜色,刺痛了苍耳的神经。她紧张恐惧的咬着手,不让自己发出声音。

“为什么呢,你为什么要走?为什么要走?”他一刀一刀的割着自己的手腕,一遍一遍的自言自语。

最后他霍然起身,长袍一甩,顿时狂风大作。而他原本还在流血的伤口,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愈合。

伤口愈合了,身上的鲜艳的罂粟图案仍然醒目。

在苍耳心中,公子辰俨然被列为变态,心理有问题的行列。她最为不耻的就是,经受不住磨难,最终心理承受不住,沦为变态的那些人。

她又何尝不是磨难重重,地震中丧命,穿越后做了五年人质,被变态救活了被困在白云观。可她没有绝望,没有对生活失去希望,她仍然坚强的活着,只要还活着一天,便好好的活下去,不可辜负了这一天的生命。

然而他呢,她不知道公子辰曾经历过什么,他也从来不会跟她说。可是无论经历了什么,这都不该是颓废阴郁的理由。

“给我准备个房间,我要住在这里。”

“什么?”苍耳一听说他要住在这里,声音陡然间提高,连害怕都忘了。

他要住在这里,竟然要住在青楼。他当这是客栈呢,还是属于他的私人领地,一副大爷般的姿态,大爷般的口吻。

“嗯?”他眉毛一耸,拉长声调。

苍耳最终没志气的答应了,没办法,她答不答应,他想要住在这里,她拦都拦不住。

“我这里白天休息,晚上才开业。”苍耳想着这里人多,他即使再抽风,也不敢光明正大的抽,好歹也得顾忌下,所以便有了点底气。

接下来的几天,公子辰很自觉地住了下来,甚至没有要走的趋势。苍耳多次,旁敲侧击,想要探探他的口风,还要住多久,屡屡失败。

“嗯哼,咳……”她捏着喉咙,大声的咳嗽。眼睛却时不时的瞄向眼前的男子,意思再明显不过。

公子辰但笑不语,一手端着茶杯,一手拿着杯盖,轻轻刮动漂浮在水面的茶叶。眼睑微垂,装作看不见她。

007被儿子算计

苍耳急了,再咳下去,肺都要咳炸裂了。他只怕还懂不起,算了,那就直说吧。

“那个,我们这儿是风尘之地,你一个大男人天天住在这里,怕,怕是影响不好。我倒无所谓啊,怕是对你名节不好。”苍耳连忙话锋一转,那话怎么听,怎么觉得是为了公子辰着想。

这下他终于抬头了,目光灼灼的看着她。

“你见过他了。”

“啊?”苍耳见他抬头,还以为他听进去了,要提出离开呢。却突然来句“你见过他了。”

见过谁,她一时没明白。

“团子爹。”他好心的提醒。

这不提醒还好,一提醒,苍耳立即变色,脸色阴沉了下去。最后什么都没说,摔门出去。

自从那次见过那个男人之后,到现在为止,她都没有再见过他。也许他只是路过,她在心中这样安慰自己。

“娘亲,你要去哪儿?”苍耳一只脚刚跨出门槛,便听到了团子糯糯的声音。

“娘出去打个酱油,团子乖,在家等娘回来。娘一会儿就回来了,乖,听话。回来时给你买小新他爹做的糖葫芦。”苍耳一边揉着团子细软的毛发,一边耐心的劝道。

团子皱了皱眉小鼻子,仰着头,从鼻腔里发出一声冷哼,不满的斜睨着苍耳。

“不要,我不喜欢小新。”

“嗯,你以前不是很喜欢小新吗?还一直追着人家哥哥,哥哥的喊。”苍耳挑眉,心想,孩子就是孩子,今天喜欢明天又不喜欢了。

小新他爹是南巷口卖糖葫芦的,所以很多小朋友都喜欢跟小新一起玩。团子也不例外,时常可以蹭到一两串糖葫芦吃。

“哼。”团子小小的身子一扭,带出一股风,眼神时不时的瞟向苍耳,想看她她是什么反应。

“矮油,宝贝,怎么啦,跟娘说说。”苍耳蹲下身将他拉入怀中,双手揉捏着他粉粉嫩嫩,微微鼓起的脸蛋。

“小新抢了我女朋友。”

“噗,咳咳……什么,你说什,什么?”苍耳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过去,小不点五岁不到,还有女朋友了。

自那之后,苍耳开始留意团子的心理成长,比如他喜欢哪类女生,今天又跟哪个女孩接触了,或者明日又跟哪个女生决裂了等严重问题,她都一一作了笔录。

当然这是后话了,现在还得谈打酱油的事。

“好了,团子找到了真爱,这是好事,娘亲鼎力支持。不过,娘真的去打酱油了,再不去李师傅就该关门了。”好久没吃红烧肉了,想着就流口水啊,红烧肉,红烧肉啊!

于是一大一小,母子俩牵着手,昂首挺胸,器宇轩昂的去打酱油了。

刚走到半途,突然一阵阵的马蹄声自后方传来。苍耳耳朵微动,随即抱着团子一个旋身,纵身一跳,站到了安全地带。

待停稳后,便看到一群红衣人骑着高头大马,煞煞而来。那气势,足以踏平整个落风县。

苍耳轻蹙眉头,眼神冷冽。落风县是一个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穷乡之地,八百年不会有什么富贵之人到这里来一趟,除了被贬的官员之外,金豪就是个例子。

可如今竟然来了一大批一大批的神秘人士,先是与团子长得相同的那个男人。再来就是这一批红衣神秘人,只见为首的两人,一男一女,头上分别戴着斗笠,红纱盖脸。

后面跟随的是二十多个骑马的红衣人士,全都一个表情,面瘫!

“娘,娘。”团子拽着苍耳的衣角使劲的摇啊摇。

“嘘,小孩子别乱说话。”苍耳以为团子是被这群煞气十足的人吓到了,所以赶紧捂住他的嘴,然后站到角落,不起眼的地方,静静的观察这些人。

她不想惹麻烦,所以尽量让自己没有存在感。但如果,麻烦自己找上了门,那么她也不是怕事的主,毕竟现在她有了在乎的人,团子就是她最在乎,最重要的人。谁若是伤害到了她最重要的人,那便是触碰到了她的逆鳞。

龙有逆鳞,触之则死!

团子使劲的摇摆,在她怀里挣扎,因为他又看到了那个男人,那个与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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