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灵魂伪装者第13部分阅读(2/2)
读秒,平稳呼吸,布森将全部注意力放在了眼睛和耳朵上面,坐在前排的凯瑞放弃了开枪的念头,从前座的角度已经隐约看见路灯投下的憧憧暗影,她侧过脸为布森报码数,发现这个同事的脸上挂着狂热的笑。
没错,这是警队枪械佼佼者第一次受到赤果果的挑衅,烂枪法,身后的神秘人恐怕不知道对于当年奥地利射击季军的布森来说一句烂枪法是多大的刺激,他肯定会用属于他的方式让对方闭嘴。
“准备!”
凯瑞屏住呼吸,听着引擎的声音。
玛利亚街道红灯闪烁的一刻,大众商务车以张牙舞爪的姿态撕破了惊恐的人群,出现在银色奥迪左边的视野,考虑过车重比的格诺特没有自不量力去顶撞对方的彪悍的车型,而是急促一个甩尾,将最利于布森射击的角度留给了他。
“看你的了!”
格诺特以父辈的严厉还有期盼对将来很有前途坐到维也纳州警视厅大佬级位置的布森鼓励道,这将会是他的一个契机,一个跳跃点。
布森左手持枪,右手手指神经质地敲击着左手腕,以一句德语低声骂道“让该死的军情六处去见鬼吧,只会到处求别人擦屁股的废物!”
就在他看到驾驶位坐着的司机的同时,一连串的流弹向发狂的马蜂般朝这边飞来,格诺特甚至连一句“小心”都没来得及说,四周的玻璃就被冲锋枪射出的子弹崩碎,幸亏车身上做了加厚处理,否则他们难逃一劫,可是汽车周围的行人就成了无辜的牺牲者,适才安逸的街角婚纱店立时惨嚎一片。
布森发狂大叫,开了一枪,打灭了大众车右边的尾灯,就这么眨眼功夫,当先那辆车冲出了玛利亚大街。紧接着,第二辆车出现在视野,布森睁圆了眼睛,抬起五点四五口径枪口瞄准,手指敏锐扣在扳机上。
“砰”,不加消音器清脆响音震得最后一截藕断丝连的玻璃落在了地上,而那辆大众发出一声刺耳的刹车,侧滑出三米多远。
“差一点,妈的!”布森懊恼地啐了一口,对方车速太快,他尽管发挥出了自己最佳的状态依然没有直接命中目标,又举起枪,可是当这足以致命的第二枪将要打出去的时候,身旁突然被撞了一下,“叮”一声隐约轻响,居然打中了几十米外青年旅馆的一盏霓虹灯,大众车一个微漂,逃出了封锁。
“表子养的!”
布森胸口憋闷,用枪指着身旁丹尼狄更斯,“操,你到底要干什么?蠢货!”
格诺特也转脸怒道“狄更斯先生,我有必要提醒你,这里是维也纳,不是伦敦!换句话说……在这里你得听我的!”
苏绚静静地坐着,藏在镜片下的眼睛从反光镜里看到一队十岁左右的孩童在手语老师的带领下向这边走了过来,几个看不出国籍的小孩子拎着小提琴箱,和当先举着“心之声艺术团”小旗的女队长开心的笑着,显然能来音乐之都维也纳演出对于他们来说是生命中最美好的一段记忆。
可是当看到周围的狼藉和满地的鲜血,孩子们吓得蹲在原地,惊慌地望着这边。凯瑞一双碧蓝色的眼眸里涌出了一丝释然的温暖,回想起当年教科书上一句从来未曾引起学员们重视的话如果击毙罪犯要以牺牲一个孩子的童年为代价的话,警察和匪徒又有什么区别?
她握着对讲机,声音如水流波动“呼叫总部,玛利亚街口发生激战,有人员受伤,请求救护车支援,完毕!”
格诺特啄着嘴唇扫了一眼反光镜里静默的丹尼狄更斯和用力将后颈向椅背磕的布森,指尖在方向盘上敲击了两下,发动汽车,向东边追去。
第四十一章 给你三小时
维也纳西郊靠近人工湖泊的废弃仓库外,泥土飞溅,七辆警车拉成防线,围堵在仓库门口,扩音喇叭内传来了劝降的声音。
“情况如何?”穿上防弹背心的格诺特冲着另一小组身材矮胖的负责人问道。
“刚找来附近一个管理员打听,他说仓库半年前废弃了,准备爆破chu理,你也看到了规模还不小,这里一共有两个仓门,内部并不相通,庆幸的是两伙人并没有从同一个仓库门进去,我们有机会各个击破!”
“人质如何了?”
“暂时安全,不过……伙计,你也知道议员的女儿在他们手里,现在我们也只能坐以待毙!”
“另一个呢!”
“另一个?不清楚,这会谁还管她,我现在一个头两个大,刚打了电话给局长,老头子暴跳如雷,恐怕这会议员也该知道消息了……”
格诺特感同深受地耸耸肩,“匪徒怎么说?”
“一个人质一千万!要欧元!五辆车,他们说到了边境就会放人……而且,只给咱们三个小时!”
“两千万,这么多?”
“嗨,格诺特,你脑子没坏吧,一边大概是个亚洲留学生,另一边是议员女儿,你觉得他们能得逞?你又不是不清楚规矩?”
“是要放弃一面了?”
格诺特揉了揉额头,“头的意思呢?”
矮胖子气道“头说,议员女儿要出了事,咱们就等着吃官司吧,伙计,你们那组最危险,老头子去接议员了,一会就过来,里贝克在政坛的名声你也不是不清楚,悠着点吧!哎,一提这名字脑袋就痛!”
格从天而降,不知什么时候能停。
看着凯瑞和布森两个年轻人以及其他同僚,格诺特有一些自责,最担心的情况出现了,一群狗娘养的绑架的是里贝克的女儿……据说得罪过那只黑白通吃拥有庞大的家族势力的政坛疯狗的人没一个好下场,此次意外事件就算能善了,他们这些人也逃不掉牵连,最有前途的布森恐怕从此再也不会得到晋升的机会!
想着没来由的一阵心烦,他踱回到奥迪车旁,正踟蹰如何将这个算得上最坏的消息告诉大家,却没发现丹尼狄更斯的身影。
“人呢?”他狐疑地四处望望。
“我们的大人物要做救世主,踏平这,”布森打了个口哨,模仿着轰炸机的滑翔的声音,“这会大概是在召集航空母舰战斗群呢,哈哈哈!”
“布森……”凯瑞想说什么,但见布森满脸促狭欲言又止。
在一蓝衫下的苏绚隐约听得见布森的嘲弄,不过他却没有任何理会的心思,从鼻子里喷出的气息在眼镜上蒙了一层白雾,就像未来几个小时可能发生的事情一样看不透。他原本以为给自己发展的余地还有一段缓冲,却怎么也没想过棘手的事一桩接着一桩,对于某些大佬的脾性他早已谙熟,要靠他们救叶月几乎痴人说梦,当然自己可以行动,带两把格洛克进去,四只枪梭,然后面对微冲,连爆,能走多远?
他一点都没有底,人们总喜欢将英雄神化,但是实际呢,能如兰博一样死了一次又一次还能原地复活吗?
汗滴不住地渗出额头,苏绚捏紧的拳头松了紧紧了又松,就在黔驴技穷的时候,脑子里忽然想起一个电话,他掏出手机立刻按了几个键,犹豫了一下,不过最后还是拨了。
“你是谁?”那边一片嘈杂,莺歌燕舞的浪声袭袭,一个阴测测的男低音旁不住传来呻吟的调子。
“阿比亚诺,我是微笑华尔兹,我想……”
话还未说完,便断了。
苏绚猛地踢了粗壮的树干一脚,又拨过去,还没说话,那边咆哮起来“去你妈的,本特利已经死了,你还想怎么样?一年前米兰时装周上你害得我成了小丑,表子们私下都说,阿比亚诺成了懦夫,被东欧流氓头子本特利当众骂娘也不敢吭气……我,我他妈跟你有什么仇,至于你让本特利老杂种把我逼到布达佩斯?”
苏绚听完阿比亚诺近乎于疯癫的咆哮,很平静地说了一句话。
“四年前,有一个小歌星去巴黎,你跟你那群没有脑子的手下在酒吧里干了什么,你记不记得?”
沉默了片刻,阿比亚诺歇斯底里地笑了起来“……你别跟我说就是为了我堂弟逼着那个叫什么叶月的小妞喝了一杯酒吧?就他妈因为这?就因为一杯酒?”
苏绚眯起眼睛,吸了口凉气“我明白告诉你,傻逼!幸亏是一杯酒,你堂兄只少了两根指头,否则你们家族四十七头蠢猪就不会今天还能卖枪倒粉!我能让本特利在时装周上当着众人叫你出丑,就能让你们死的连骨头渣子也剩不下!”
“你疯了,你真是个疯子……不,不……”电话那头传来了女人求救的哭泣,还有枪上膛的声音,“女人算什么玩意,就是让男人发泄的工具!你他妈就为了一个女人搞那么大动静?该死,该死……”
砰砰砰……
连续七枪,伴随着渐渐消失的惨哼,苏绚捏了捏发紧的鼻梁,望着叶子上掉落的水珠“你搞错了一件事,叶月不是一个女人,而是我的女人!现在这个女人有了麻烦,我需要你的帮助,或者直白点说,我求助你,阿比亚诺……”
“做梦!做梦——”
“闭住嘴给我听好了狗娘养的,我再说一次,我请求你的帮助,阿比亚诺,你有三个小时的时间,我不管你开车,还是挟持飞机,三个小时之内从布达佩斯给我赶到维也纳西郊仓库,否则今晚就去订一块墓地,我说到做到!”
“你有种就来布达佩斯宰了我,操——”
一声嘶啦的杂音,那边的阿比亚诺将电话摔在地上。
谈崩了!
苏绚心头一沉,在东欧这片大陆唯一能借用的助力也没了着落,看来最后还是得依靠自己,他打开箱子,从里面拿出泰伦斯为他准备的防弹衣穿上,将两把格洛克和军刀装好,走出了树荫,今晚能不能活着离开,靠运气吧!
又是靠运气!
苏绚想起火车站放在艺人帽子里的十元钱,默默地说了一句无论潘神还是苏绚从未说过的话。
“上帝保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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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注脚,路过的看看!
怎么说呢。
简要说一下这书到现在为止的大意。
主角因为意外没有死(而是假死),融入了灵魂(而不是通常被寄宿者zhn有成为别人的身体,这点不是画蛇添足,也不是单为新意而新意,从被下药而没有麻痹那章可以明白,以后还要多处用到,也算是猪脚与众不同之一),开始修复身体努力站上梦寐已久的世界(猪脚有野心,有善良,也有恶的一面,他不是只有一根筋泡妞或通吃天下的心,确切地说他更像个活生生的人物,不过高夸耀,不过低贬斥,如此而已),第一站到布拉格是为了寻找游医泰伦斯(当然可以是索马里或巴黎,但不能是中国,没有故布疑阵,我对着河蟹河虾发誓),每个人都不是白求恩,都有自己的目的,所以泰伦斯与主角做了个交换,三个条件换一次治疗(第一个很简单,剧透一下,标准教科书掌握了历任蔷薇十字会的知识,接下来要跟猪脚回国完成第二件事,至于第三件,无所谓。。。),第二件事在维也纳(确实有些原因,但没必要故布疑阵,我向圣修会发誓)。
总结一下就是,主角因为意外没有死,融入了灵魂开始修复身体努力站上梦寐已久的世界,寻找游医泰伦斯,完成他的三个条件!
所以,我一直觉得整条线索清晰明白,至于说情节混乱的除了人云亦云的惯例外,我觉得大概是您一目二十行落掉了什么。
暂时说来,情节还没有跳脱,才十五万不到,作为新手,我还是能掌控的。
下面是“焰之帝”作者的疑问看过一些老读者说,本书作者写的书和一般的流水文不同不习惯的话,可能看不懂不过,我觉得好象这书开头就有点怎么说呢,没交代清楚,j代表什么?潘神和j如果是同一个人为什么有2个代号不是同一个人,为什么开始说我是潘神,一下又变成j了我感觉作者才是那个主角,记忆变成碎片,想到哪写到哪
我不太清楚你口中的流水文指什么,在q-d没有不是流水文的书,水不流无法发展,但是这半吊子书还没达到艰深的看不懂的地步,至少我觉得比我当初看《隐杀》能摸得着头脑,千万别找事说我跟《隐杀》比。至于这位书友说得没交代清楚,是你的认知关系,也可能是我没加个括号的关系,抱歉抱歉,简单说下潘神和j的关系
潘神,真实姓名;性别,男;国籍,中;年龄,28至30;职业,工程师;居住地,不固定,随工程而走;家庭,不详,偏远的某地;恋人,叶月依织;社会地位,普通白领;潘神是一个和蔼而洒落大度的人,收入不多不少,银行却存着想提多少就提多少的钱,他深爱叶月,将叶月当做公主和信仰,把最好的东西给她却不让她有负担,同时也担心逐渐成为世界级明星的她抵不住诱惑甩掉自己。
j,基纽代号;性别,不详,但凭其手段狠绝,做事不漏蛛丝马迹的作风疑似男,国籍,不详;年龄,不详;职业,机器;居住地,不固定,十四岁起在圣殿骑士团旧址;恋人,无,或者说数不胜数,包括文中提过的那些地位显赫的明星;社会地位,因需要而变化,可以做贵族,可以做乞丐,比较常用伪身份,微笑华尔兹,俗称放贷者;收入不需要考量;j是基纽百年来最出色的人物,但因为自身缺陷需要许多身份,理念为物为己用,众生为棋,做事习惯干净利落。
我想应该算很清楚,提到叶月时一般用潘神,提到武力值和阴影时一般说j,应该没乱用。
懒得体会感情的,直接当一个人就好了,不需要迷糊。
至于“血洗寡妇村”提到的正规文甚至名著令我ju花顿然发紧,名著的定义我始终觉得在于精神,其他都是附庸,坦白说,我写的就是网文,只是开始少了点脱衣打炮的情节,没有同时左拥右抱,没有想办法钓马子收小弟,抱歉抱歉,以后会有的,其实吧,我最擅长写得就是暧i打炮情节,在这里吧,应该算得上最最最最最前列,欢迎大家指点!剧本其实不用费这么劲,交待一下时间,地点,剩下对话就好,所以对话流文更像剧本。
“萝卜大棒”书友的恭维令我高兴又汗颜,fh筒子的水准我达不到,取不得他的博征旁引,或许明天的明天的明天能达到,首先风格不同,思想也不同,我与百分之九十九的作者写得不一样,否则你看个开头就知道我写什么还有我发挥的机会吗?不能跟人家比的。
“明狱”书友说的话或许很多人望而却步的原因,就像我当初看《官路商途》一样,看着累,关键是不习惯风格,提到开公司又跟某机关打交道头晕,说明他的文章不是千人一面的书,所以第一次看总会累,多了就习惯了。其实我很清楚如何能写一本不被人叫烂的书,我的随笔也写了。无外乎几点装逼装到死,打炮打到精尽而亡,全世界女人如鱼思水围过来,没有人比我更叼更暴戾,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
欢迎下一本流水作业能得到大家指点!
忘了当初是谁祸害我的,他说写书不只是爽一爽,要让人回头来品品味,感触一下字里行间的意蕴,于是就把我忽悠了,开了几个头都废了,结果成了这幅模样。
我想写出猪脚从一个小鸟变成凤凰的转变,仅次而已,没有多深奥,只是不想给每个人扣上一个表征的面具。
还有,第二卷很快结束,到时回国,所谓的故布疑阵也就没了,好吧?
第四十二章 教父
里贝克那辆宾利驶来的时候,所有的警员都小心的瞄着可能从窗口探出来的枪,公共安全局的老大挺着肚子,当先一步下车,然后将车门拉开,这时,一身灰色西装有些秃顶长相标志的中年男人紧锁双眉下了车。
苏绚看到站在格诺特旁边的矮胖子揪着领带松了松,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看到警厅老头子满脸阴沉的过来,还算圆滑的矮胖子立即撑起一把伞迎了上去,可是拍马屁拍到了马腿上,平日养尊处优的老头子今日像是焕发了神采,一把推开他,笔挺地耸着肩膀,检阅一样扫视着部下。
矮胖闹了一脸无趣,赶紧绕到这边为里贝克撑伞,里贝克倒是没有拒绝,反而说了一声谢谢,表面上还真看不来这位文质彬彬的政坛大佬会是传闻中臭名昭著的疯狗。
这时,也不知道哪个报社电台的记者走了上来,朝着里贝克就是一顿咔嚓,又将仓库和严阵以待的警员收入相框。
“里贝克议员,听说您的女儿被绑架了,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来路,对此警厅会采取什么措施,请问……哎,你们怎么拿走我的相机,哎……为什么,啊,不要砸……”
录音笔还未递到里贝克嘴边,两个穿风衣的男人一个夺过相机,另一个将她拖到一边,略有抬头纹的里贝克斜了眼面前的女记者,蓄着精致胡须的嘴动了动,“我不管你是哪个报社的人,也不管给你发薪水的人是谁,我希望今晚的事不要出现在明早的报纸上,如果听懂了,那么……女士,请离开!”
女记者虽然也不是省油的灯,但是看到警视厅的大佬故作不见,旁人带着冷峻的面孔,只得放弃这条大新闻的采访悻悻离开,这个时候她有点后悔没有听老板的话,果然他说得对,关于里贝克就是禁区,谁飞那谁完,这下白白损失了一台相机……
“把这片区域一里内封锁了,老鼠也别让进来!”看着记着离开,里贝克一口细碎银牙里吐出这么一句话。
“还有,今晚上谁负责歌剧院那片?”
“格诺特!”一身制服的老头子朝着奥迪车那边扫了一眼,然后问矮胖子,“是不是格诺特警官负责?”
矮胖子无语,只得点了点头。
看到里贝克过来,坐在车里的凯瑞和布森急忙下来,他们那组其余的人也围了过来,心里七上八下,刚才那幕都看见了,赶走记者,里贝克肯定是想私了,既然私了,这位维也纳跺一跺脚就能一呼百应的大佬心头必定窝了一把火,至于迁怒于谁大家心里都没底。
“哪位是格诺特警官?”
里贝克不算高挺的身材并不显得淡薄,相反这一句话足够彰显他的威望,布森嚼着口香糖的嘴巴微张“议员阁下,我?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