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不由己之小妻诱人第23部分阅读(1/2)
曾经卓然也欣赏过她,哪怕当初的方明雅浑身上下除了有钱全然没有任何可取之处,他依然欣赏她,因为他看到了这个女孩骨子里的韧劲,就像一朵攀爬在高墙之上的野蔷薇,天生天养,喜光,即使地处弱势,也会扎稳了根基直至爬满整座高墙。
而卓然这么形容确实没错,一旦冷静下来,明雅开始思考往后的路子,她不会驻足不前,更不会优柔寡断,就像她当初追求卓然一样,因为喜欢,所以他好,现在不喜欢了,则走得干净,不带半点留恋。
车子渐渐开入市区,近郊的公路本就无人,所以车速很快。
她扭头看着在窗外飞快闪过的风景,忍不住又数了数钱夹。
可怜兮兮的不到一千,如果没有怀孕倒还好,随便找一份工作便能生存,可现在不行,她得为自己的孩子打算。
半小时后,明雅从车上跳下来,才发现市区离那个小镇其实不远,搞了半天她又回来了。
可即使回来,她依然不敢离卓然太近,她知道他现在一定在找她,说不定会以为她已经遭遇不测,想到这明雅真想知道他此时此刻的心情,假如她真的遇害,他是否会难过,又或者是突然松了口气,毕竟甩掉她这个包袱,他应该比任何人都高兴。
随便在外头吃了个盒饭,明雅忍不住又摸了摸钱夹,那里仿佛是她唯一的救命稻草。
之后她找了一家不需要身份证做登记的小宾馆,酒店她是住不起的,环境稍好一些的按市的消费水平,一晚上夜宿费好歹也得花个几十上百,这些小钱她往昔也许不在乎,可现在不同,在没有离开这个城市与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之前,这不到一千的钞票是她仅剩的资产。
可原本打算忍一晚上的明雅,在宾馆的梯口遇上一对流里流气的青年时,她不禁后悔了。
可是钱已经付了,难道不住?
咬咬牙,明雅低着头越过他们,她现在灰头土脸满身泥土的狼狈模样,也引不起他们的兴趣,看着两人离开的背影,她抬手擦了擦额际的冷汗,用力推开房门,顿时一股湿闷的气息扑鼻。
她咳嗽两声,看了眼周围的环境不由得心里一沉,小旅馆便宜是便宜,住房条件太差,加上周围鱼蛇混杂,在安全得不到保证的情况,让她更加不安。
刚从生死边缘回来,她很倦很疲惫,又因为走了大半日,两条腿就跟被灌入了水泥似的沉得厉害。
使劲睁了睁眼,她揉揉酸疼的胳膊把门反锁上,最后还是不放心,吃力的将床头柜搬过来堵在门缝处,这才稍稍平静下来。
然而当人在冷静下来以后,之前一直咬牙坚持的那股气就跟给放了气的皮球似的,“咻”的一声,里头的空气争先恐后的往外跑,表面的封皮顿时便皱巴巴的扁了下来。
小宾馆的床单有点脏,她却顾不得了,倒上去眼皮一瞌一瞌的很快坠入一片黑暗当中。
这几天明雅并不知道卓然找她找得几近疯狂,她怀里还揣着爸爸留下的钥匙和保险箱密码,只是好几次路过银行却不敢进去,一来是对这个地方有了阴影,二来她不敢确定,卓然是否在附近安插了人。
这次机会难得,她必须事事小心,事实上她也确实藏得好,小时候爸爸一直说她有玩捉迷藏的天分,只要一躲起来,哪怕到天黑也不会有人找得到她。
明雅在超市里给自己买了一套便宜的运动服,鞋子也换了,头发扎起来,在鼻梁上架一个粗粗的镜框,黑色边框几乎挡住了她大半张脸,形象可谓是来了一个天翻地覆的改变。
这个土包子的模样,估计就算与卓然正面对上,他也不见得能认出自己。
明雅一直知道网上可以定火车票,可谁让她是个科技废,身为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不会上网,不会网购,绝对是一大奇葩,可也就是她这个奇葩的个性,才没有第一时间被卓然抓到。
她顺利的在火车站买到一张车票,发车时间是在两天后,而目的地则是她妈妈的老家。
明雅的失踪对旁人来说也许只是一段新闻,一个能在茶余饭后拎出来做为消遣的话题。
可这时在李学铭眼中就不是这么回事,至少在这几天里,他已经受够了周围的低气压。
卓然真的很冷静,冷静得甚至有些可怕。
那天从发现尸体的现场回来,他照常吃饭,照常回公司,有客人请吃饭,请喝酒也去,只要是以公司的利益为前提的,他就跟一个机器人似的执行。
起初在没有消息的空白期,李学铭以为他想通了,不就是一个女人吗?哪怕那人是自己的发妻,死了他会难过,会伤心,但是人都是自私的,世界少了谁还不是一样在转动,所以他也认为卓然会这么想,于是稍稍放了心。
谁知道,在几天之后他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那就是卓然越发憔悴的面色,脸色发白,眼袋浮肿,眼窝底下若隐若现的黑眼圈与他日渐消瘦的身形都在告诉他,这个男人也许一直没合过眼。
你要不要去休息一下,哪怕一分钟也好。
可是每次他想说点什么劝慰的话,却被他麻木的目光看得说不出口。
走出去,颤抖的掏出烟用力的抽了一口。
他看得出来卓然在等消息,之所以能够维系生命,不过是因为身体里的某个支架,支撑着他的作息,令他看起来与正常人无异。
可是一旦接到噩耗,或者确定那人的生死,也许仅存的支架会立即变质,而后分崩离析。
不过庆幸的是,在几天后卓然收到了何叔的消息,他说那伙人已经找到,据他们所知,当初并没有伤害方明雅,而是放了她,如今人在什么地方他们也不知道。
当时李学铭在场,他与卓然一同听到这个消息以后抿了抿唇,抬起眼时刻观察起他的神态。
只见男人原本茫然的目光渐渐恢复了清明,而后他终于动了,挂断电话踉踉跄跄的往休息室走,关上门的时候还不忘对他吩咐道
“明天之前,不要让人进来打扰。”
听着门被关上的声音,李学铭笑了,因为在这几天里,那是他第一次主动与自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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捂脸,咱也不想这么晚的,过两天就会恢复正常了,到时候给大家双更!
第九十二章 自找的
夜里的都市远远要比白日繁华,放眼望去车水马龙,霓虹不时的闪烁,在灯光的点缀下整座城市宛如笼罩在一片绮丽奢华的光彩之中。
银灰色的宾利缓缓滑出夜色,一路上行驶的速度并不快,像是有意无意的,在找着什么东西。
卓然疲惫的捏了捏眉心,恰好看到路口处的红灯,他踩下刹车。
抬手对了眼手表,夜晚九点,按理说这个时候他应该坐在家里的沙发上,陪着身旁的女人看不知道在说什么的电视剧……
目光晃了晃,他坐在驾驶位上耐心的等待红灯过去。
静谧滞缓的空气在车厢内流动,他突然觉得胸口有点闷,降下车窗一只胳膊搭上车门,从兜里掏出烟,看了眼又扔了回去。
随着夜风鱼贯而入,他沉浸在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当中。
有点愤怒,也有点心冷。
他从没把方明雅当过对手,因为他知道她没那个本事与他斗,而十几年来他确实小瞧了她,轻敌的后果就是在不知不觉中着了她的道,入了她的魔。
别看她外表没什么心眼,可手段却高明得很,凭着一股蛮劲闯入他的世界,无微不至的对他好,惯着他,宠着他,一切以他为尊。
而等到他习惯了这种好,习惯了她的存在,习惯了她给自己带来的温暖之后,她突然告诉他,他们的过去只不过是一场错误,她已经不喜欢他,决定投入别的男人怀抱,然后将他原本拥有的感情,毫无保留的用在其他人身上。
知道她生死不明,他一颗心便悬了好几天,如今好不容易放下,随之涌来的则是铺天盖地的疲惫。
后来他漫无目的的开着车在这个城市里走了好几圈,他知道这么做能碰上方明雅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可至少在这个夜里,他不需要回家,回到那个空荡清冷的房子。
又到了一个路口,当眼前的红灯再次亮起时,卓然放在裤袋里的手机响了。
是李学铭的来电。
“刚收到消息,昨天有人用明雅的身份证买了一张车票。”
他目光蓦的一紧,直到对方将发车时间,目的地告诉他以后,他不由得一愣,连红灯是什么时候转绿的也不知道。
“嘟嘟!”
听到身后响起了喇叭声,卓然一拧眉头把车开走。
明雅的目的地是在一个相对落后的县城,那个地方他出差的时候去过几次,生活水平完全不能与大城市相比。
尔后他细想一阵,顿时恍然大悟,如果没记错明雅的母亲就葬在那里,之前曾经听她提过几次,可他一直以公务繁忙作为借口,拒绝了陪同她前往,毕竟那个小乡村距离县城还有一段距离,两人如果前去,一来一回就得费去十几天的时间。
卓然突然沉下眼,他一直以为自己将丈夫这个角色饰演得很好,岂料他连她的老家,她的母亲具体葬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就连在新婚燕尔之时,她试探性的邀他前往也被他冷淡的拒绝。
也不怪她会心冷,在他心安理得的接受她的好的同时,他却从未真正的看她一眼。
“学铭……”
沉默好半晌,他突然对电话里的人说了几句,数秒之后,那人顿时挑起了眉头。
银灰色的宾利重新滑入车流,渐渐隐于夜色当中,也正是因为周围太过炫目的光线,卓然并没有看到几步远外,就站在斑马线上的背影。
一身某山寨品牌的运动服,鸭舌帽,黑边框眼睛,站得直挺挺的身影,可不就是那个方明雅吗?
天气有点冷,明雅捧着一大叠的传单站在人来人往的路口,抬头看了眼不见星光的天空,笑容满面的往人家手里强塞传单。
可眼瞅着人家冷漠的与她擦肩,匆匆而过并且一脸嫌弃的模样,她不由得感叹一声还让不让人下班了,就不能爽快点,一人领十张再走?!
明雅傻兮兮的站在寒风中,冻得直打哆嗦,从小娇生惯养的人这会儿早被生活磨得没了脾气。
发传单一天七十虽然不多,好说歹说也算是个收入,更何况她没时间了,明天就上火车的人,与其在宾馆里呆着,倒不如出来挣点小钱。
村里的物价不高,她妈妈还给她留了一间租屋,回头跟外公拿了钥匙,打扫打扫就能居住,只不过想到外公,明雅不禁一阵难过,从小到大,她见他的次数屈指可数,可有一幕却至今记忆深刻。
就在四岁那年,妈妈带着她回去找外公,那天太阳很大,将脚底下的泥土烤的滚烫,踩上去跟踩在锅里差不多。
她年纪小受不了,缠着要妈妈抱,可妈妈却没理她,慢慢的来到一个大宅子前,用力的敲了许久的门,可谁知迎来的却是一盆又臭又脏的污水。
当时她懵懵懂懂的牵着母亲的手,仰起脸看她满面的水光,只知道扯着她的袖子大喊“妈妈,我饿了。”
远远传来一道刺耳的喇叭声,明雅一惊猛然由回忆中惊醒。
手上的传单还有很多,厚厚的一叠估计以这块地方的人流量,她就是派到天亮也不见得能派完。
于是明雅抖擞抖擞精神,一路往pub的方向走,那条路遍布了各种娱乐场所,人流量也比这里多,说不定再站一小时就能派完。
其实明雅也是傻,她第一次发传单人太老实,人家叫她派完她就真老老实实守在原地派,殊不知跟她一块来的小姑娘早早就走了。
明雅沿着路口走,眼瞅着有电动车经过就冷不丁的往人车篮里塞,白眼自然是受了不少的,可这法子确实管用,没多时手上的传单已经变薄。
她心情不错,步子也迈得快,一身轻便的运动服下,灵活俏丽的身形与还在象牙塔中的大学生无异。
夜色很好,霓虹灯映衬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明雅摸摸还没有明显突出的肚子,不由的想起与大都市截然相反的小村。
那里地方虽小,可是人情淳朴,物价低廉,生活节奏也没有这里的紧绷,是一个安胎的好去处。
而她之所以选择母亲的家乡图的也是那里的物价,她钱不多,也知道在生产之前很难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临时工又太辛苦,所以她将目光放在了清净的小山村,等孩子生下来以后,估计卓然也就放弃找她了,到时候她就能拿着爸爸给的钥匙回来,将遗产的一部分取出作为日后的生活与教育费……
明雅有自知之明,她又不是什么天仙大美人,顶多能算是个中等姿色,脾气也不好,钱也没了,卓然能图她什么?男人么,老婆还在的时候也能会因为道德的束缚而循规蹈矩,可当这伴侣不在,周围八成又会有人张罗着给他找对象了。
明雅对他往后会与谁相伴不感兴趣,如今哪怕是沈从榕脑癌康复,两人重新在一起也与她无关,她已经有了一个与自己骨肉相融的宝宝,这当爹的要不要也罢。
走着走着,额边落下了几丝碎发,她顺手拨弄了一下,谁知刚一抬眼就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夜色正好,酒吧外的霓虹灯似乎有赛过天上月亮的架势,一个比一个闪。
明雅受不住的眯了眯眼睛,瞅着不远处那道东倒西歪的人影,看身形有点像是卓丽清。
她揉揉眼皮又凑近了些,就在门庭若市的酒吧大门前,她看清了站在招牌下身影,还真是卓丽清。
只不过她此时似乎喝高了,醉醺醺的攀着旁边的大树稀里哗啦的吐,在霓虹灯的闪烁下,一张脸被照成了各种颜色,时黄时绿,还挺吓人。
明雅抓抓耳朵条件反射的就想往回走,她与卓丽清向来不和,她见了她也没给过好脸色,所以她不打算多管闲事,省得回头还得被反咬一口。
可她脚步刚抬起来,眼角却瞥到了几个流里流气的男子朝卓丽清靠近。
卓丽清妆也化了,眼也肿了,醉醺醺的攀着树根刚吐了个干净,别说奋力挣扎,她连句骂人的话也没力气说。
于是明雅眼睁睁的看着那几人围过来,一人夹着她一条胳膊,连拖带拽的把人往一旁的面包车里带。
明雅站在原地内心那叫个煎熬,扒了扒头发左右张望一阵,自认倒霉的上去,拽着卓丽清的胳膊吼道“你们是谁,想带我妹妹去哪?放开,再不放开我就报警了!”
她边说边往兜里掏手机,掏出来后往按键上就是一阵乱按,然后扯着嗓子朝周围喊。
“喂,警察吗,这里是江南路口的聚缘酒吧,有几个流氓抓着我妹妹不放,你们快来!”
果然,那几人也是年轻,抓卓丽清也不过是因为她长得漂亮,一身名牌看着也不穷,所以起了沾点便宜的心思,如今被明雅一吓唬,几人交换个眼神放下她就走了。
目送着他们离开的背影,明雅松了口气,她刚才真怕他们动手,虽然路口人多,却不见得会有人跳出来帮自己一把。
可这会儿人是走了,她却愁了。
看着倒在墙边又是一阵狂吐,并且边吐边哭的卓丽清,她一阵恶心的往后站了站,隐隐约约的能听到她的呢喃。
“正国……正国,你为什么不要我……”
明雅有些讶然,正国是谁?明显是个男人的名字,而且见她哭得眼肿妆花的模样,难不成一向眼高于顶的卓大小姐失恋了?
等到卓丽清吐干净以后便一屁股坐在墙边不动了,任由明雅怎么喊也不见清醒。
明雅站在寒风中冷得不停发抖,内心别提有多想把她扔在这里,然后自己回去睡大头觉,可好歹她跟卓然夫妻一场,没道理把人丢路上自生自灭,回头她要是出点什么事,哪怕跟她没关系,她这小心肝也得内疚小半天。
伸手往她包里翻了翻,她找出手机想给卓然打电话,可号码刚按出去又被她挂断了。
她苦恼的抓了抓头发,如今好不容易有了离开这座城市的机会,可不能因为这点破事给搞砸了。
于是看着已经醉的不省人事的卓丽清,她从背包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瓶盖二话不说的就朝她脑袋倒下去。
夜晚的气温几乎快要接近零度,由瓶口不停往外倾泻的清水与刚从冰箱里拿出的没什么区别。
“啊!”卓丽清冷得尖叫了一声,有些迷离的睁开眼,入目的便是明雅那张没有表情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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