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路凉城第25部分阅读(2/2)
顾之行看了她大约三秒,然后尤为云淡风轻的从嘴里吐出三字,这三字就像从地底下钻出的一只瘦骨嶙峋白森森的手,抓住原本她要挪开的脚一样,成功拉住了她不再迈出一步“恬安静。”
“你认识她?”虽然这三个字入耳时让她惊讶万分,但表面上仍旧是波澜不惊的样子。
就像三年前,她那么果断、冷面的模样,三年后,这个女人真是一点也没变,顾之行不知道她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能让一个女子那么处变不惊,冷漠自制,没有大喜大悲,在她嘻嘻哈哈、大大咧咧的外表下隐藏的是一颗石头心。
“她就是之信一直放在心里的女孩,也就是最后要了他性命的女人。”
直到这时候,她才明白这场躲都躲不过的见面,不是老朋友或者初恋情人的叙旧,也不是普通的诉说衷肠,其实就是早有预谋,早有设计非见不可没有带着半点他们昔日情有目的性的会面。
“你怎么知道我在留意他?”
“你是什么人,我能不了解?在你天真无邪的外表下藏着一颗蠢蠢欲动的心。”
形容得真好,可惜事情没有他想的那么复杂,只是自己在帮段北做事,是的,帮着这个负心汉做事,自己在这拼命,出卖感情,他在那里寻花问柳,花天酒地“好,就算如此,我为什么要帮你对付他?”
一切都渐渐明了,在段北的指令下她开始留意深桑,对他的背景调查的一清二楚,包括他深爱的女人,讽刺的是就在与深桑“接近”的头一天他就在pub里和她一言道尽他和那个女人之间的故事,那个女人曾经轰动一时的旷世枪战婚礼,女人的新郎是如何死在子弹下的他都一一倾诉,详细的她都怀疑他没漏掉一个细节,只是她忽视了新郎这个人物关系,经他那么一提醒,她自然而然地就把新郎的名字和眼前这个人的串在了一起,理清了思路。
“为了我们昔日的一点点纠缠不清的情愫。”
“可是段北要他。”此人是段北钦点的,所以自己根本动不了他,除非段北改变了心意,或者深桑哪里出了什么差池,不过可能性不大。
“但要的有戒心,少他一个不少,多他一个不多,可是对于我来说,之信是我的命,你懂吗?”
他耿耿于怀的是婚礼当天因为布里斯托的大雾天气航班延误,没赶得上出席婚礼,导致最终没有见上弟弟最后一面,对于他口口声声说的“命”自己根本无力保护,连送他最后一程都做不到。
哈哈哈哈啊,又是一个周末,祝大家玩的开心,同样也祝我亲爱的老爸老余同志岁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生日快乐!!!
正文 舌战
更新时间:2012-12-12 9:21:32 本章字数:2129
回国后,他做的第一件也是唯一一件事就是调查发生这一惨案所涉及的人员,他不断倒带快进慢进地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播放着,高尔夫球场摄像头的录像,画面算是比较清晰,他惊讶的发现弟弟用生命保护的新娘居然就是司茉。
但自己又从父母那得知那女孩名为恬安静,不是什么他初恋情人南司茉。没想到,与自己一模一样的弟弟会喜欢上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不过他实在是没有那个心力去调查恬安静与南司茉的关系,当时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这场枪战婚礼上,但枪手混在那么多人群中比较难辨认,但经过了长时间的会看停格,夏幕宸就被他从中揪了出来,再从枪手夏幕宸身上着手调查得知了他与婚礼上另外一个男人的恩怨纠葛,所以他的目标从来就不是他弟弟而是这个男人——深桑,这也得到了录像视频上画面的认证。
原本他只想对付夏幕宸,但夏幕宸已经死了,他只能将矛头转向深桑,至于恬安静这个女人他的确恨之入骨,恨不得抽了她的筋扒了她的皮,丢到沸水里煮,再将她五马分尸,但他就是做不到,因为他非常清楚,之信就是为了这个女人而死的,这个在他心里装上了那么多年直到临死那一刻的女人,且还与司茉长得那么像。
这正是他恨她之处,也是他放过她的原因,这种既恨又无能为力的无助感每分每秒都在吞噬他的神经。
之信居然为了一个女人牺牲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丢下了他这个哥哥以及所有的亲人,真可笑,真是天大的笑话,因为这个笑话他不能动她,连她一根手指,一根头发都不能碰,不然在天国的之信一定不得安生,死都不瞑目。
所以深桑就成了他为弟弟报仇的最终目标,而曾经的初恋竟然成了他报仇路上最重要的秘密武器,起了决定性作用。
南司茉眉头紧锁,一时拿不定主意,有一点他说得没错,他们之间是有着一丝丝情愫的,就算三年不见,他们之所以还能那么心平气和地出来见面,甚至是谈心,谈的又是这么赤/裸/裸的话题还能维持到现在,双方不翻脸,自己不为他的目的翻脸,他也不为她的犹豫不决翻脸,都是因为那段情,那段至今都埋在两人心底里的情。
三年算不清时钟要走多少圈,分钟要跑多少米,但人的记忆是神奇的,一个人能在另一个人脑里,心里可以逗留很久很久,很多个三年,所以三年前的荏苒时光,她都不用花多大力去想那一幕幕就像放电影一样,不断不断播放着,胶片都没泛黄,盛大的记忆是一副有着绚烂色彩的旷世画卷,在她的心里缓缓舒展开,一切都是那么美而绮丽。
他念的是法律,她念的是生物,八竿子打不着的门派,却在一次校园辩论赛中相遇,她才思敏捷、奇思广义,他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原本两队的形势就紧迫的好像稍稍喘一口对方的唾沫就能那你淹死的地步,再加上两个压轴的南司茉与顾之行,整个大礼堂除了听得到他们俩一个比一个洪亮的声音外,全场静默的好似多说一个字就是对这场激烈的战争最大的羞辱。
因为那种貌似烟硝弥漫的战场氛围,以至于在座的诸位同学都忘记了辩论赛的题目有多么可笑。
顾之行就像她肚子里的蛔虫,连她想什么都知道,就在她还沉浸在美好的大学时代时,却有一个声音从旁响起“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不论他用的是怀柔感情招,还是出于真心的也那么巧在回忆当初,她南司茉还是浅浅地端着笑,点点头回答道“辩论赛。”
顾之行会心的给了个微笑,并笑出了声,她看了有些发愣,从来不知道原来那么淡淡的笑容竟然还可以笑出声的,还能那么好听婉转柔肠“还记得当时的题吗?”
“嗯,男性比女性更需要关怀还是女性比男性更需要关怀。”
不错,不用怀疑,这就是大学辩论赛两个强队的题目,更搞笑的是南司茉代表的是男性的观点,反之顾之行就是女性的观点,喋喋不休的不给对方喘气的机会,不过就是因为这样本来上座率不高的大礼堂,随着辩论赛的如火如荼,一直处在高/潮白热化的阶段,一时半会结不了,整整持续了两个多小时,上座率奇迹般的达到了满座,那么无聊的题目居然满座,激烈程度可想而知。
顾之行没再打扰她的回忆,她也是不去惊动彼此的那份小美好,那么纯净的不参杂质。
所谓“不掐不相识”,再说如果辩论赛从一开始就呈现一面倒的情况,谁爱看,赢的一方也不会开心到哪去,所以能遇到对手,双方势均力敌才有趣,最后的结果好像打平了,辩论赛从初选到复选再到半决赛从来没出现过打平,只有决赛出类拔萃实在不相上下的两队遇到了布里斯托大学开赛以来,加上历届第一次出现打平的结果。
两人火速一战成名,被封为才男、才女。两人也正是因为这一战,有了交集,本来以为是英雄见英雄两眼泪汪汪,没想到接触下来两人成了死对头,怎么看对方怎么不顺,可外人看不清门道,总觉得他们那是在赤/裸/裸的打情骂俏,打是情骂是爱,好似一对欢喜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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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决然
更新时间:2012-12-12 9:21:32 本章字数:1792
起初顾之行觉得南司茉这人太自以为是到了不自量力的地步,说话行为又太直接,让人受不了,南司茉则觉得顾之行这人太清高桀骜,其实这词和“自以为是”差不太多,所以算是两人的通病,可谁都不承认自己身上的毛病,还觉得他假正经骨子里其实邪恶的很,还要装的一副道貌岸然,怀着一种鲁迅似的批判情怀,好像谁都得罪了他似的,哦,对了,和国内有个作者叫什么韩寒的有的一拼,就是近代的鲁迅,现代的韩寒,人家起码会几个中文,写得一手好文,他呢,只会说abc,都怀疑他啊哦额依都不会。
可就是这么两人,被旁人捣蹿着从互掐到了玩暧昧,进入暧昧期的时候,两人还能那么自然,一点别扭也没有,这也验证了前面说的两个人的特征,一个“自以为是”一个“清高桀骜”,所以不知道什么叫扭扭捏捏和尴尴尬尬。
都说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群众的威力也是不可小觑的,毫无悬念两人成功跨越了暧昧期,进入正式的交往期。
原本对方看不惯的地方都成了优点,比如南司茉的说话举止随便直接,照顾之行后来的话就是“率真可爱男孩子气”,再比如顾之行的假正经骨子里邪恶的很,看谁谁不爽,非要挑人家的毛病,被南司茉后面解释成“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批判好啊,说明人家精益求精,是个完美主义者。”一句话——真能瞎扯。
不过交往归交往,女孩子总是要追的,不然人家小姑娘就觉得你没诚意,就觉得恋爱环节少了一个最最重要的环节,这个环节不能漏,一漏就吃大亏了。
所以顾之行就算知道胜利就在前方,还是用尽了十八般武艺博得美人正式投怀送抱来。
什么为两人找了个爱心小屋,其实就是个不足五十平方米的小破屋,买了几张彩纸找了班里手工好的女生帮着剪剪画画弄弄,捣鼓成一个乱七八糟又五颜六色的小屋。
没事在屋里抱着把吉他,其实刚买回来几天,还没能弹一手完整的曲子,就瞎弹弹整出个不太难听的旋律,急性编几个单词混在一起,边弹边唱整的自己好像多有才似的,说是写了几天几夜原创歌曲,只为博美人一笑。
有时下个厨房什么的,寄人篱下没现成饭吃,练就了他一手好厨艺倒是真的,这个倒真没有浑水摸鱼,南司茉吃得开心,他抱得放心。
他最好的一点是没什么大男子主意,比方说两人在路上逛街,她鞋带松开了,自己还没留意,他已经蹲下为她系鞋带了,他绑得蝴蝶结总是那么好看,以至于南司茉自己出门要穿系带的鞋,自己都不高兴动手,直接在玄关处大叫一声,他就得屁颠屁颠过来为她绑鞋带,就是为了能得到她主动献在脸上的啵啵,然后听一句“你绑得蝴蝶结最好看了。”以示鼓励。
如果说这些都算是追人姑娘过程的话,大家觉得靠谱吗?可当南司茉笑脸盈盈地勾着他脖子在大街上大呼小叫道“我同意做你的女朋友了。”的时候,顾之行心里真觉得好笑,因为这哪是追,这分明早就是他女朋友了嘛,不过小女孩嘛,总是要哄哄自己,觉得有个“追”才能有“得”。
就这样,两人甜甜蜜蜜又打打闹闹的屈居一个小破屋里两年,临近毕业的时候,她却说要走,要回国,什么学历也不要了,他也不要了,他才觉得这才是最最可笑的地方,问她为什么要回国她不说,他逼得紧了,她蹦出句与你无关,原来这两年人家是闹着玩的,连一句要走的理由都不屑于留给你,因为你从头到尾,至始至终就是个傻瓜,就是个无关紧要、无关痛痒的过路甲乙丙丁。
南司茉心里有多苦,她不能言语,顾之行心里有多苦,她又看在眼里,她自己那些破事实在不便拿出来与他分享,对,一切看起来好像都不太通,就算再怎么紧要的事,也不差那么几个月的时间,再等几个月他们就可以拿着布里斯托大学的毕业证书一起回国,可她偏偏在这个时候弃了他,什么理由也没留下,丢下布里斯托的一切,就是那么决绝地要走。
那是因为,她在香港一直托付着朋友终于打通了关系,保送她进那一年的警校,并且打包票可以顺利毕业加入警队,而恰恰就是在那么几个月里的一月她要赶回去参加入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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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理由
更新时间:2012-12-12 9:21:32 本章字数:2009
而她非要进警队的原因无非就是可以光明正大的翻旧案,将当年的疑点一一攻破,查清她父母的案子,而不是像警方当年一样草草结案了事,本来那个嫌疑犯一看就是老实巴交的人,当年的案子警方也是苦于找不到线索,搁置在那儿焦头烂额,就在陷入僵局时突然就有那么一老实人前来自首,警方这边巴不得快点结案交差,就随随便便办了这案子。
所以三年前好不容易有那么一个稳进警校,稳毕业入警队的机会,她怎么可能放弃,可自己的身世又是那么复杂,她要怎么和顾之行说,就算说清楚了,他万一意气用事也要放弃布里斯托的学业陪她回国,她怎么担当得起这个责任。
况且他跟着回来非但帮不了她忙,还会惹出更多的麻烦,先不说别的,就是她干爹蓝墨这关她都不知道怎么过。
表面上蓝墨是她干爹,当然这表面只限于几个人知道,除了她自己和蓝墨还有蓝小竹以外,就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实际上她就是他的地下情人,都不算是他的女人,他连她的存在都不想让人知道,更不要说做他名正言顺的女人了。
她突然很想知道对于她的身世身份,现在在她面前的顾之行到底知道多少“那你现在知道我三年前为什么要离开布里斯托的原因了?”
顾之行显然没做好准备,愣了一下,随即说“不知道,只知道你回国后,就去考警校进了警校,顺利毕业做了警察,难道和这个有关?”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决然的要走?”
“司茉,我不是警察。”
虽然她完全听出了他语气里的委屈和不安以及愧疚,可是她就是没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或者说一直以来她都压抑太久,无处发泄,只能拉一个说一个“可是你调查了我!你想利用我来达成你复仇的目的,既然你要调查我,为什么不去查查清楚。”
“对不起,司茉,我也是无意中听说你是云声现任头头,所以才查了一二,我无心伤害任何人,伤害了你,我真的很抱歉。”
瞧,这话说的要多动听有多动听,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谁让自己就是他口中的云声现任头头呢,不再是当年那个第一次被他牵牵手就会脸红的单纯女生了。
“好吧,我接受你的道歉,作为补偿你也听听我的故事吧。”
“正好我也正想问你来着,怎么就成了云声当家,就是苦于找不到切入的方式,避免大家的尴尬。”他的眉头挑起,煞是好看,像是两剑入鬓,俊朗非凡,她搞不懂自己何德何能,上天让她遇到的总是一个比一个俊逸的男子,先是他吧,大学的时候就是在那么多金发碧眼,有着深邃雕刻般的洋boys中,也是出类拔萃,鹤立鸡群的一位,再加上良好的素质,超群的学术,绅士又超爱玩的双重个性,不知拢获了多少洋妞及留学生的芳心,但莫名其妙的他就对她动了心。
再说段北吧,认识他的时候,已经快三十的人了,都说男人三十一枝花,在他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沉稳大气,不怒而威的气势无人能及,内敛静制,可狠起来不留余地,如果不发号施令,不谋财害命,就算他手拿刀子抵着你,你都会觉得那是把道具,用来吓吓你,因为你绝对想不到那么一个温文尔雅的好看男子,会动了杀机。
然后是刚接触不久的深桑,他的美怎么说呢,外表就只能用“美”不能用“俊”“帅”,虽然脸部线条也是轮廓分明,五官像刻刀刻出来的清晰,但不知为什么光打在上面就显得很柔美,柔美到你一时辨别不清这人究竟是人是妖。
而脸部表情总是那冷,笑的时候也是抿嘴浅笑,不给自己放肆的余地,整个身材也是说不清的感觉,看上去单薄实际隐隐约约又能看到强壮的肌肉,总之是个传奇矛盾体的承载,但绝不会削减他的美。
自己不自禁的就将这三人一一回忆了个遍,而身边的顾之行确实比三年前成熟了不少,静静地等着她开口,没有一句催促,没有一点不耐,这在三年前是决定不可能发生的。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因着他们俩不同往日的关系。
但也正是因着不一样的关系,她才能敞开心扉的对他倾诉,娓娓道来,因为这不会是一个boy friend,等同于情人想听的伴侣故事“嗯,那年回来确实就是因为要考香港警察,本身我的条件不够,又急于求成,所以一直拖着这里的朋友帮我疏通关系,好不容易有了结果,有了成功的机会所以我就回来了。
不告诉是因为两点,一、按你当年的小孩子脾气,我如果向你道明,我百分之百肯定你会死缠烂打,或者自作主张地跟我一起回来,我不想耽误你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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