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美色之家国情仇第9部分阅读(1/2)
忙碌着,不管是挥起炒勺,抄起菜刀、撒下葱花,还是刀下如飞地切着羊肉,就连她俯身添柴的动作都充满了艺术的美感,仿佛她不是在炒菜,而是翩跹起舞。
似乎感觉到了杨锐的注视,天爱奴忽然头也不回地问道“你知道我最喜欢做的事是什么吗?”
杨锐摇摇头,道“不知道!”
天爱奴深深地嗅了口饭菜的香气,振奋地道“做饭!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做饭!!”
杨锐微囧原来,是个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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葱醋鸡、||乳|酷蒸鱼、光明虾炙、小炒羊肉,枣肉沫糊粥,一一摆上了几案。
杨锐和天爱奴分据几案两边,跪坐如仪,举案齐眉。
桌上的菜很丰盛,只是没有青菜。
杨锐好不容易改善一次生活,当然不会买青菜,天爱奴也没挑剔他买回来的食材。因为隋唐以来,胡汉杂居,中原的文化、服饰、饮食等各个方面都受到了胡人胡风的影响,做了很大的改变,时下豪门权贵家的菜谱上本来就很难看得到青菜。
杨锐吃的很香,肚子吃的很圆,一条一斤八两六钱的肥鱼、一只三斤四两的肥鸡,半斤羊肉,一盘河虾几乎被他一扫而空,连那锅粥都被他吃下去了大半。
天爱奴捧着饭碗,看得空荡荡的盘子问他“你是不是饿死鬼投胎?”
杨锐捧着溜圆的肚子,叹息道“这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香的一顿饭,不如……你就不要走了吧。”
天爱奴瞟了他一眼,淡淡地道“你请得起我这个厨娘?”
杨锐咳嗽一声道“一定……是做厨娘么。”
天爱奴小口地扒着米粥,从那被杨锐扫荡一空的盘子里挟着一点幸存的剩菜,压根没有理他。杨锐眼珠转了转,忽然嘿嘿地笑起来“我来算算,哎呀,你到我家,今儿正好是第三天。”
天爱奴扬起一双剪水双眸,诧异地“嗯?”了一声。
杨锐坏笑道“新媳妇过门第三天,可是要下厨作饭的。”
天爱奴“哼”了一声,板着脸依旧不理他。
杨锐揉揉鼻子,试探地道“对了,你给我那支钗子,居然换了两千八百钱,我对你真是越来越好奇了,从你的言谈举止,还有你随随便便拿出一支钗子就能这么值钱,你一定出身大富之家,还需要做贼?”
天爱奴停了箸,淡淡地道“还是忍不住想要打听我的身世?”
“呃……你可以不说。”
天爱奴摇摇头,沉吟一下道“说也无妨。不过……我只能告诉你我六岁之前的身世。”
杨锐振奋道“那也可以,你说。”
天爱奴静静地想了一阵,轻轻说道“我家住关中周至县,家里没有什么特别的,父亲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有十几亩旱田地。永淳元年五月的时候,关中大旱,赤地千里,继之以蝗虫,庄稼本来就枯死了,又被蝗虫啃个精光。”
这个开头,恐怕绝不是一个愉快的故事,杨锐不由敛了笑容,静静地听着。
天爱奴道“官府筹措不到足够的粮食赈灾,为了活下去,阿爷(父亲,当时最普通的口语称呼)卖掉了家里的十几亩田,可那时米价已经涨到一斛万钱,这点钱够活几天呢?很快,城里乡下,哀鸿处处,人多相食,死者枕籍于路。”
天爱奴黯然道“祸不单行,紧接着又发生了大瘟疫,灾民们拖儿带女,白天乞讨,晚间就露宿街头,不少人在睡梦里就口吐黄水,陈尸路旁。当时有一首民谣说“李四早上埋张三,晌午李四又升天。刘二王五去送葬,月落双赴鬼门关……
饿疯了的饥民开始不择手段。有人刚买的馍被饥民抢走,眼看就要追上,饥民就把馍扔进马尿里再踩上一脚,被抢者只好作罢,饥民再拣起馍,狼吞虎咽。树皮都被剥光了,露出白花花的树干,树叶也被蝗虫和饥民啃光。
不少人开始吃观音土,明知道吃了依旧是死,但是胃里不填上东西真的饿的慌呀。我们村里有个人卖光了地,又卖了妻子,最后把饿死的四岁的儿子用炕席卷了一埋,奔往他乡逃命去了。
还有一个寡妇,家里有上百亩田,在村里算是很富有的,这时也难以维持了,她有一儿一女,年纪都不大,为了养活儿子,保住亡夫的一点血脉,她亲手把自己年幼的女儿摁进水盆里活活溺死。”
天爱奴抬起头,看着杨锐,认真地解释道“你是不是觉得这些和我没有关系?我说这些,其实只是想告诉你,当时到底有多惨,很多远比我家富有的人家都活不下去了。所以……不管我的爹娘对我做了什么,我都不恨他们,从来没有!”
杨锐的心轻轻一颤,凝视着天爱奴晶莹的目光,有心叫她不要再说下去,可是迎着那样的目光,竟连话都说不出来。
天爱奴默然片刻,继续道“成群结队的饥民一路东行,向关外、向洛阳去逃生。逃难的人多如牛毛,他们衣衫褴褛,骨瘦如柴,走着走着,就有人倒下,荒野里到处都是狼和像狼一样凶狠的野狗,它们根本不怕人,甚至窜到十室九空的村庄里,把残存的人类当成它们的口食。
陇西有许多人跑到关中来买老婆,但是他们不准带孩子,我亲眼看见一个陇西汉子,把一个颇有几分姿色的年轻妇人抱上了驴背,却夺过她怀中的孩子,扔在干涸的阴沟里。阿爷……”
天爱奴的声音颤抖起来“阿爷无奈之下,也把阿母卖掉了,可是换来的粮都不够吃三天的。管它呢,那时候,只要能有一口吃的,只要能多活一刻,还有什么是不肯做的?许多妇人被迫卖身,卖一次身子,只能换回一碗米汤。”
天爱奴长长地吁了口气,幽幽地道“卖了阿母换回的粮食吃完了,阿爷就直勾勾地盯着我看,那时我好怕,以为阿爷要吃掉我,结果……他只是把我叫到一口枯干的井前,把我推了下去……”
杨锐身子一颤,嘴唇翕动了几下,却说不出安慰的话来。
天爱奴道“阿爷又丢了些砖石瓦砾下来,然后就不知往何处逃命去了。”
杨锐轻轻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冰凉,正在轻轻发抖,杨锐一握住她的手,她立刻反握住杨锐的手,死死地攥着,仿佛掉进枯井的人抓住了好心人垂下的一根绳子,再也不肯松开。
杨锐低声道“对不起,我不该问这些,你不要再说了。”
天爱奴轻轻摇头,凄然道“阿爷丢下的石头,砸中了我的头,我晕倒了。可我不恨他,真的不恨他,他也是没有办法,至少……他没有吃了我……”
注唐朝已有炒菜,只是因为费油,且生铁锅质量不好,磕碰容易破裂,故未大面积流行。酱油发明于两晋时期,唐朝已然流行,此前它叫清酱、豆酱清、酱汁、酱料、豉油、豉汁、淋油、柚油、晒油、座油、伏油、秋油、母油、套油、双套油等。公元755年后,酱油生产技术随鉴真大师传至日本。后又相继传入朝鲜、越南、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
第三十章 我想多吃一碗饭
更新时间2012-11-3 0:00:55 字数2436
杨锐听得心情无比沉重,他知道,天爱奴之所以一再地强调父亲的无奈,一再地强调她不恨父亲,恰恰是因为她童年时所受到的伤害太深,尤其是来自于亲人的离弃,这如同一个梦魇,挥之不去。她不想恨,却又忘不了,只好用这样的办法,一遍一遍地催眠自己的心灵。
天爱奴目中隐隐泛起泪光,幽幽地道“可是,天不绝我,大概是因为那三天有了吃的,我居然有了点力气,我醒了,攀着井里砖石剥落的空洞处爬了出来,一个人随着逃难的人群走乡过县,到处流浪,后来……我被一个磨坊主收留了。”
天爱奴笑笑,道“那个磨坊主对他娘子说,要先拿我当童工养着,等我长大了,就给他那傻儿子当婆娘,替他们家传宗接代,他说这些话时,并没有背着我,他知道我没有选择。其实我很开心,至少我能吃饱了。
那时候,我还没有磨盘高,骨瘦如柴,磨坊主给我那些吃的也仅能活命。我没有力气,不小心被拉磨的驴子撞倒,竟然没有力气爬起来,被蒙住眼的驴子依旧一圈圈地拉着磨,把我踩得奄奄一息。
治伤是要花钱的,磨坊主觉得划不来,就把我丢出了村子。饥民们绿着眼睛围上来,想要把我生生地吃了,这时候忽然传来一阵急骤的马蹄声,马上的人看起来很精神,衣装很整洁,因为瘟疫横行,他们脸上都蒙了厚厚的毛巾,只露出一双眼睛。
其中有一个人冷冷地看了我一眼,也许一路上他们已经见惯了种种人间惨剧,我没有看出他想救我的意思,我想,我马上就要被人吃掉了,可是他明明已经从我身边驰过,忽然又转了回来。
那几个饥民呲着白森森的牙齿扑向我,想要生吃我的肉,这时候,那个人挥起了手中的鞭子,有气无力的饥民在他的鞭子下面就像一个个纸糊的人儿似的倒下,我被救了。他给我治伤,给我饭吃……”
杨锐问道“他为什么改变了主意,愿意救你?”
天爱奴沉默了片刻,答道“后来,他告诉我,他一路上见到了太多垂死的人,有的人看他们经过,会露出乞求之色;有的人会恐惧死亡,哀嚎哭泣;有的人则麻木不仁,对他们视而不见……”
天爱奴长长地吸了口气,道“而我……,他说他在这个六岁的小女孩眼睛里,看到的是解脱的平静,一个六岁的小孩子,能有这样超脱生死的目光,他觉得很不寻常,所以……他救了我……”
泪,在她的眼眶里打转,天爱奴仰起了头,过了许久,当她缓缓低头时,眼睛虽然是湿润的,泪水却已消失,她终究没让眼泪流下来。她凝视着杨锐,一字一字地道“我的名字,是我自己取的。天爱奴,人不爱奴,天爱奴。”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仍然紧紧抓着杨锐的手,杨锐能感觉出,在那地狱般的日子里,她所遭受的打击,不仅仅是来自干旱、蝗灾、瘟疫,不仅仅是目睹惨烈的死亡,趁火打劫的灾民,还来自她的生身父亲。
杨锐柔声道“无论如何,那一切都已经是过去,不要总是记在心里。”
天爱奴轻轻抽回了手,手掌柔滑似一匹丝绸,手已抽出,滑腻柔细的感觉还荡漾在他的指尖。她用剑,可是掌中竟没有一个硬茧,这只有在有条件习武之后,细心保养自己双手的人才办得到。
杨锐对这个身份成谜的女孩更加好奇了,但他并没有想去深究,就像他也有自己的秘密,他理解并且尊重别人的秘密。
天爱奴的嘴角轻轻勾起,带些讥诮地道“你不懂,虽然你的家境也不好,可是至少,你有平稳的生活,至少有个温饱,你哪知道我所遭受的一切。”
杨锐沉默了,其实他也有一个不幸,但是比起天爱奴所遭受的折磨,他觉得自己所遭受的至少是骤然的打击,远没有那日以继夜,永远绝望的痛苦更深,所以他没有反驳天爱奴的话,他沉默片刻,凝视着天爱奴的眼睛道“你知不知道,我听完了你的故事是什么感觉?”
“什么感觉?”
“我想再吃一碗饭。”
天爱奴“……”
杨锐柔声道“无论如何,那一切都已经是过去。曾经不幸,并不是最大的不幸,最大的不幸是沉溺于不幸的回忆之中不能自拔,让那不幸永远影响着你。你现在还活着,活的还很好,这就是幸福!
你知道自己曾经遭受过怎样的痛苦,那现在就更要好好地活着,而不是一味的沉溺于痛苦的过去!怀念死者,就更要珍惜生者!这是一位年过百岁的老人告诉我的,我一直在按照他的话去做,所以,我过得很快活。”
天爱奴眉头微微一挑,道“他的话,就一定有道理?”
杨锐脸上露出了异常尊敬的神色,道“他说了,我就信!再说,老人家活到这么大岁数,远比我们经历了更多的人生,他的话就算不是这世间最有道理的,也一定比我有道理。阿奴,上天眷顾你,让你活下来,你还活在这人世间,那么就该努力寻找人世间的幸福,不要辜负上天对你的眷顾!”
望着杨锐异常真诚的眼睛,天爱奴心中一阵悸动,杨锐真情流露的语气,看不出一丝作伪,她更加怀疑自己的判断了,但她还是不能确定。毕竟,她做的事,干系实在太大,而感动……
那个磨坊主收留她,并且丢给她半个馍的时候,她比现在还要感动,人心隔肚皮呀。
天爱奴轻轻地道“我会的。”
天爱奴细密的眼帘缓缓扬起“我想……再吃一碗饭。”
两个人相视而笑,那笑如静谧的午夜,攸然亮起的一朵灯花,在那一瞬间照亮了他们彼此,心暖和了许多,这是她第二次笑,她笑的很好看,杨锐觉得,她真应该经常这样笑一笑。
天爱奴盈盈起身,道“菜都叫你吃光了,我再去弄点儿,你想吃什么?”
杨锐道“我想吃菜,很清淡的菜,比如……野菜蘸酱!”
“这个简单,马上就好。”
天爱奴系好围裙,款款地走向厨房,她的步态……很女人。
杨锐追了一句“酱要炸一下,放一个鸡子儿!”
天爱奴答道“好!”
她的倩影消失在厨房里,片刻之后,一阵鸡蛋炸酱的香味就扑进了杨锐的鼻子,杨锐闭上眼睛,深深地嗅了一口,品味着那炸酱的味道,当他再睁开眼时,他的目光亮晶晶的。
这一回,杨锐吃的很慢,不再像饿死鬼投胎似的,他一边吃着饭,一边看着天爱奴吃饭的样子,她吃的更慢,动作很优雅,很好看。
素手调羹汤,含羞侍君尝。无论羹汤多么珍馐,倘若没有了后一句作陪衬,便失去了旖旎的景致。人间烟火,总要有个仙女般的女人陪伴着,那平淡才生了一种难言的味道,于是,人更加好看,饭菜更香。
这就是秀色可餐。
平静和温馨很快就被打破了,院中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二人还未及有所反应,那人便闯进门来……
第三十一章 人们最喜欢相信的理由
更新时间2012-11-3 6:20:40 字数2586
擅闯民居这种事本不该发生的,尤其是晚上,几乎更不可能。
因为在照明条件比较低劣的古代,人们对于黑夜有着本能的恐惧和行动上的客观困难,夜间犯罪,主人无法事先判断你是要偷东西还是要杀人,再加上私宅不受侵犯的传统观念,所以夜入民宅,非j即盗的观念深入人心。
唐律规定“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
再加上宵禁的规定,所以夜间串门子,在那时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到了人家不敲门便登堂入室,更是绝不可能的事情,以致两人全无防备。
然而杨锐并不觉得意外,规矩是规矩,规矩定出来,就是给人破的。敢大模大样闯进他家,坏了这夜不入民宅规矩的,除了马桥还能有哪个?
可马桥平时轻易也是不会到他家里来的,这个时间按常理说,马桥本该在家里陪着他老娘做手工才对,可是进来的,却真的是马桥。
马桥一脚踏进门来,就见房中整洁,一张几案,对坐两人,一男一女,不禁“哎哟”一声,忙不迭点头哈腰地赔礼道“对不住,对不住,我走错门了……”
马桥一边说一边退,退到门口,刚刚退出一只脚,已然看清了杨锐的模样,不禁惊诧地站住。他捧着一个陶罐儿,张口结舌地看看杨锐,又看看天爱奴,结结巴巴地道“这……这……,这位姑娘……”
杨锐一伸手,按下了天爱奴欲暴起的动作,向她解释道“这是我朋友。”
杨锐起身,把马桥拉到院子里,问道“你怎么来了?”
马桥道“我不放心小宁,回来后去了她那里一趟,听她说你今晚没去她那里吃面片儿汤,小宁叫我来看看你。我琢磨着,怕是你把钱都给了我去应付老娘,所以……,我就带了半罐子粥过来,那位姑娘是什么人?”
“她呀……”
杨锐眼珠乱转,迟疑地说道“哦,她是我的表妹,特意来探望我的。”
马桥以手抚额道“兄弟,能换个更合适的借口么?”
“怎么?”
马桥无力地道“你说过,你的老家在交趾,在中原没有亲人。现在你表妹来探望你?从交趾、孤身一人、万里迢迢地赶到洛阳来探望你?而且你还要做贼似的把她藏在家里,都不让人知道?”
杨锐脸上一红,没好气地道“你知道是借口还说出来?问那么多干什么,你就当她是一个贼好了。”
马桥捧着瓦罐,一脸木然地道“你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做贼么?”
杨锐道“奇哉怪也,漂亮女人怎么就不能做贼了?”
马桥道“一入青楼,衣食无忧啊。漂亮女人能走的路太多了,做贼?哈,哈哈,天大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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