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策划大师(1/2)
临近11月底,一切看起来都那么完美,由于在松鼠桂鱼上的稳定发挥,厨房里以往的质疑声已完全消失,大家都是内行人士,凭操作就可看出一个人的功底。
厨师们都怀疑,秦家祖上肯定有厨艺传承。
周经理半个月没露面,没日没夜集中在商业局,和来自全县商业系统的餐饮界人士研究着改革细则,毕竟,一发而牵全身,容石饭店改革后,将会向全县铺开,这就涉及每一家国有企业、每一个个人的利益,马虎不得。
但消息再保密,也不可能密不透风,在人情社会里,想完全公正行事,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传出来的消息说,容石县的承包制,比杭兴饭店的要稍微灵活一些,这也是避免杭兴饭店内部矛盾导致承包制举步维艰局面的一个改进版。
主要有三个变化,一是除了承包人必须是饭店职工外,其团队允许有低于一半的自招人士。
杭兴饭店的承包团队,必须全部是饭店正式工,承包人对手下的制约力不大。正是由于这一点,内部出现了内讧。
改变之后,以杭兴饭店的6个人承包为例,承包人可以向外招聘3名厨师,经营自主权大为扩大。外聘厨师,性质为饭店临时工。
第二点改变,是超出利润的分配,对承包人有很大倾斜。根据杭兴饭店的方案,超出利润的分配,是按基本平均的方式进行分配。比如一年后承包团队超出10万元利润,按合同三七分成的原则,承包团队可以获得3万元,然后团队内部进行平均分配,承包人略拿多一点。
这一点,对承包负责人的积极性是个打击。
改变之后,县里打算充满激活承包负责人积极性,规定超额利润,负责人最少可拿一半。
第三点改变,也是关于超出部门利润分配的——超出利润递进式分配,而且,是按月度进行核算结账。
杭兴饭店的超出利润,饭店和承包人为七三分成,比如超出规定基数的10万元,饭店拿七成即7万元,承包人拿3万元然后再进行内部分配。
为了提高承包人积极性,容石饭店的超出部分利润分配,承包人按10万元一个递度进行按比例分配。
超出10万元,三七分成,承包人得三。
超出第二个10万元,四六分成。
超出第三个10万元,五五分成。
第四个10万元,六四分成,承包人得六。
以此累推,但以九一分成为限。
丁厨师长从商业局内部获悉,这些天来,围绕这个超出部分利润分配,改革小组天天发生着争吵,主要担心承包人到时会拿得太多。
按容石饭店三楼餐厅前五年的平均,年利润为15万元不到,承包制后,利润基数可能会定在15万元——20万元之间。
按20万元为基数,承包人若当年将利润做到90万元以上,多做10万元利润,他就将获得9万元。
这是一个无比诱惑的数字。
尽管所有人经过再三测算,认为容石饭店三楼餐厅,即便按二楼餐厅的规模进行运营,也根本不可能做到这个利润。
当然,风险不是没有,收益是递进的,亏损风险也是递进的。
承包人的6000元押金,若三个月内利润连续低于基数某个设定值,将启动押金按比例抵扣亏损的机制,直到押金全部扣光为止。
6000元,在1990年属于一笔巨款,对于个人来说,风险之大,也显而易见。
饭店里,现在也是众说纷芸,承包制成为一个焦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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