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有点小钱,别太得瑟!(1/2)
“你...!”
杨紫曦被打击的脸都黑了,若不是亲眼所见,她真不敢相信,世上竟有如此令人恶心之人。
“我说的不对吗?”
高强得意一笑,指向他女友:“我女友倩倩的LV包二十万,我买的,戒指带钻三十万一枚,我买的,现在准备给她买个三五十万的香奈儿手表带带。”
说到这,他冷笑看着杨紫曦:“你再看看你,提的是什么破包啊,再看看你的手,连个戒指都没有,再看你的穿着,一身下来有一万吗?你这送快递的废物老公,买的起我给我女友买的东西吗?”
倩倩掩嘴一笑,尖酸刻薄道:“阿强,你就别嘲笑一个臭送快递的了,他就是卖血、卖肾、卖精,也买不起一块香奈儿手表啊。”
“哈哈哈!说的对!说的对!”
高强笑的人仰马翻,一副不气死杨紫曦不甘心的模样。
果然,杨紫曦被他气的胸脯颤颤,紧咬嘴唇,小拳头都握的咔咔响,一副要暴走的模样。
“老婆别生气。”陈华安慰一句,看向高强,淡淡道:“有点小钱,别太得瑟,我是送快递的没错,但比钱,我不会输你。”
说罢,他拉着杨紫曦,往香奈儿店走去。
“嘿!”
高强双手往腰间一插,一脸的莫名其妙。
“这臭送快递的疯了吧,敢说比钱不会输我,他见过两百万长啥样吗他?”
倩倩妖娆一笑,说道:“阿强,别被一个装逼犯气到,送快递一个月撑死五千,一年六万,他不吃不喝三十年,也赚不了两百万,也就扯扯嘴皮子,真要比钱,他拿命跟你比啊。”
“说的好!”
高强点点头,揽住倩倩的腰,大摇大摆走了进去,还不忘说道:“我决定,给你买一块这儿最贵的女士手表,羡慕死杨紫曦这个有眼无珠的娘们!”
“好啊好啊!”
倩倩高兴的不要不要的。
这时候,陈华和杨紫曦,已经在展示柜前看起了手表,不得不说,香奈儿的手表就是贵,最次都是万元起步,十几万,五六十万的都有,看的杨紫曦脑瓜嗡嗡的。
虽然杨家算得上二流世家,但也是这几年才起来的,每年公司赚的钱,要投入壮大公司,所以分红并没有多少,每年也就几十万,百多万。
前几年,因为她妈跟大伯母和小婶合不来,天天吵架,老爷子一气之下,让她一家搬出去住,她爸就把分红的钱都拿去买小别墅了,还预支了一百万分红才够买。
两年前,她爸出车祸,花了不少钱才保住一条命,公司不给报销,所以积蓄也都花光了,还让公司垫付了几十万。
这两年虽然分红了些钱,垫付的医药费花一下,家里的开销花一下,实际上家里也没多少存款。
她在公司上班,一个月万把块钱,别说买香奈儿手表了,就是几万块钱的包包,她都不舍得买。
因为爸成植物人,妈不上班,妹要读书,陈华赚不了什么钱,她把自己视作家里的顶梁柱,哪里敢乱花钱,都存着以备不时之需呢。
所以看到这些手表的价格,不懵逼才怪,哪怕为了面子买一块,也得心疼死。
“老婆,这块手表你觉得怎样?”陈华这时候指向一块粉色手表问道。
“好看是好看,要三十六万,太贵了。”杨紫曦知道陈华应该买得起,但是这些钱花在一块手表上,她真心觉得不值。
“哈哈!”
陈华正要说不贵,一个笑声突然响起。
“才三十六万就嫌贵,杨紫曦,你活的也太苦逼了吧?”
嘲笑完杨紫曦,高强又鄙视起陈华:“你不是说比钱不输我吗?那你给杨紫曦买块百八十万的手表啊,选个三十六万的手表,也好意思跟我比钱,你配吗?”
“买便宜点的,就没钱了?开奔驰的,就一定没开劳斯劳斯的有钱了?”陈华反问。
他是觉得三十六万这款,比五六十万那些好看,所以才问杨紫曦喜不喜欢,买贵的不好看就失去消费意义了。
高强被他这么一问,顿时语塞。
倒是倩倩嗤之以鼻道:“谁不知道你俩,为了面子在这装逼,选了块三十六万的没错,一会儿肯定会说不好看之类的话,然后装完逼走人,这种装逼狗我可在奢侈品店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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