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穿书(修)(1/2)
鼻间满是消毒酒精的气味,额头的伤口也隐隐作痛,常清有些怏怏地揉了揉鼻子,捧着手机玩贪吃蛇。
旁边是陆花略有些尖利的声音,“大哥最喜欢你这张脸,要是破相了,看他不讨厌死你。”
常清心不在焉地敷衍着,陆花见他这般散漫,忍不住抓过他的手机结结实实地砸在了地板上,“我和你说话你听不见吗?”
常清看了她一眼,扯起唇角笑了,“我现在是病人,请你对病人温柔一点,还有——”
他收敛起笑,一本正经地说:“你哥最喜欢的不是我这张脸,是我这个人,即使我毁容了你哥还会一如既往的喜欢我。”
陆花气结,“不要脸!谁喜欢你?我大哥就喜欢你这张脸而已!”
常清摊摊手,嘴角往一侧挑起,“这就是事实,虽然残酷,但你得试着接受。”
陆花气得胸脯起伏着,她一贯知道这家伙牙尖嘴利,但今天段数突然就升级了,打了她一个措手不及,她也不知道如何应对,干脆剜了他一眼,转身跑了。
常清见她跑开,这才弯腰去捡被她砸在地上的手机,重新拿起手机,他倒真心实意地笑了。
这手机质量委实不错,被那么用力地砸,居然一点划痕都没有。
常清重新玩起了贪吃蛇,耳边隐约听见了陆花在和陆轩说话,这都不用猜了,陆花铁定是在和陆轩告状。
他收起了手机,站起身来超大厅走去,没多久就看见了陆花扯着陆轩的手,在那儿像只麻雀似的叽叽喳喳。
陆花见他过来,胖嘟嘟的脸颊都鼓了起来。
常清第一次见到了这陆家的一家之主,陆轩,而现在他的身份是陆轩的妻子。
是的,没错,妻子,这个世界是允许男人和男人结婚的,甚至……这个世界的男人还会怀孕生子。
当然,想要怀孕的那方得吃药,吃够了半年的孕药,才会具备生孩子的功能。
常清原本的世界不是这样的,现在这种情况其实也不难解释,他接受能力绝佳,早在昨天就搞清楚了他的处境。
他是穿了书,穿的是一本豪门生子耽美小说,而他的身份也只是书里的一个恶毒男配,男主们也另有其人,其中的正牌攻就是陆轩的亲弟弟,陆怔。
原著对原主这个角色其实没有用太多的笔墨,但有两点常清记得很清楚,原主的老公陆轩,也就是攻的亲哥哥会狗带,原主成为寡夫,攻也因为哥哥的死亡而挑起了陆家的大梁,成为标准的霸道总裁。
还有就是……原主爱慕攻陆怔,在陆轩还健在的时候就已经各种若有若无的撩拨,陆轩没死的时候,就已经忍不住爬过一次陆怔的床,被陆怔打进医院住了半个月的院。
陆轩一死,更是迫不及待地爬上了攻的床,结果当然是被痛揍一顿,丢了出去。
但是原主死性不改,一次不成,就天天爬,夜夜爬,最后把自己的命都爬没了。
陆怔年纪比陆轩小七岁,差不多是被陆轩养大的,对这个哥哥非常敬重,连带着对原主也忍让,直到最后忍无可忍爆发,直接将原主的腿打断,赶出了陆家的大门。
原主最后的结局是无家可归,惨死街头。
常清搞清楚状况后,脑海就有一个声音,很清晰地说:不能让陆怔和林逸风在一起!
林逸风是原著里的正牌受。
常清是不知道那声音到底是谁的,但他猜测大概就是原主。
原主能有那样的结局,完全是自己作出来的,再来一次,居然还死性不改。
但他也不能说他,毕竟他能重新活一回,还得感谢原主,即使是在一本小说里活,常清也是该感恩的。
阻止这本小说的男主们在一起,这显然是不大现实的,一来常清对陆怔没什么兴趣,而来也不大想做那个恶毒男配。
不过原主都这么要求了,他尽力而为。
只是从他穿书的时间点也有些尴尬,正好穿在了原主第一次爬陆怔床的时候。
想想昨天的尴尬事,常清的表情毫无异色,只是伸手摸了摸头上的纱布,那一撞撞得有些狠,流了一地的血,叫本来面沉如水分分钟要上来痛揍他的陆怔都慌了神色。
不过好歹没被揍进医院躺十天半个月。
常清想着,脑海里出现了陆怔年轻又充满锐气的慌张脸孔,忍不住笑了一下。
他这一笑,就落入了陆轩的眼睛里。
常清长得很漂亮,这种漂亮是超越性别的,可以说是一种纯粹的美,只是平日里他喜欢浓妆艳抹,弄得一团脂粉气,这种美便带了一种艳俗的味道,也因为这个,常常被陆花私底下称呼为“狐狸精”。
只是今日不知道是不是撞到了脑袋受了伤的缘故,常清不涂眼影,不擦眼线,不搞乱七八糟的妆容,连华丽花哨的暴露衣服都换掉了,白衣黑裤,脸庞干净白皙,一派的纯净。
这一笑,就笑出了几分春光灿烂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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