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啜了一顿(2/2)
我点了一钵肥嘟嘟的猪脚包,打了一碗肉片汤,当时,这些都是令我们垂涎的菜肴,还要了一碗散装酒。这里必须说明一下,大春虽然只比我大两岁,酒龄却不短,照他自己说,七岁的时候就偷着喝酒,算起来至今有十年的酒龄。大春的嗜酒与遗传有关,大春的父亲就是个远近闻名的酒鬼,整天醉醺醺的,就没见他清醒过的时候。大春的父亲喝酒,却不撒酒疯,酒品不错,支持不住的时候,最多在路边选个稍稍干净一些的地方睡一觉。大春有个弟弟是痴呆,见人就傻呵呵地笑。村里人说,那是大春父亲喝的酩酊大醉的时候和老婆干,就在那时,大春的妈妈怀上了大春的弟弟,生下来,就是先天性痴呆。
我拿过一只碗,把那酒象征性匀过一些,大春不让,说太少,我又倒过去一些,大春还是不肯,说是这样,干脆大家都不要喝。我咬咬牙,干脆二一添作五,对大春说,随你挑一份,这样总行了吧?大春就开心地呵呵一笑,说:“这才像个男子汉。”
为了像个男子汉,我把自己喝醉了。
从来没有喝过那么多酒,我把最后一口酒勉强吞进肚子,胃就天翻地覆的难受,头也晕眩,台子在不停歇地晃动,像是发生了七级地震,眼前的大春也变成三头六臂的怪物。突然,一团暖流从胃里生成,汩汩地直往喉咙冲,我歪歪斜斜站起来,摇晃着朝卫生间走去,还来不及关门,那暖流就从我的嘴里喷涌而出!青的葱白的米饭赤色的肉块夹杂一起,势不可当地被我喷在地上。
吐了,反而好受一些。我抹抹嘴,回到座位。
“林谷,读书你可以,喝酒你不行。”
大春笑笑,看着我的狼狈相。
我说:“为朋友两肋插刀,喝醉了也值。”
大春被我感动,朗声说道:“林谷,以后我再理会叶畅文这杂种,我大春就是杂种!”
我搂着他的肩膀动情地说:“大春,我们永远是最要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