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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要不要经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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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答案是因人而异的,如果是还很年轻的女孩男孩,比如20岁以下的(现代的20岁,古代的14岁)小朋友,我一定很铁齿地说,婚姻一定要经营。&lt;a href=&quot;<a href="http://lawen.com&quot;" target="_blank">http://lawen.com&quot;</a> target=&quot;_blank&quot;&gt;lawen.com&lt;/a&gt;如果是已经和我一样没有什么改造空间的老木头,我觉得,婚姻该是咋样就咋样。因为人还小的时候,还没定型,当然是按最好的标准去教育他们。等到我这把年纪,已经本难易,只能寻找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

如果是很明警醒的格,有能力经营婚姻的,当然就应该经营婚姻;如果是很谨慎细致的格,有耐心经营婚姻的,当然也可以经营婚姻;如果是很重视家庭富于牺牲神的,当然也可以经营家庭。

但如果是很马虎随的格,或者很神洁癖的,或者很忙于事业没有时间力的,这样的人,让她小心翼翼的经营婚姻,她要么是没能力要么是没耐心要么是没时间,所以,婚姻对她已经是枷锁,离婚更适合她。

我自己从来没觉得自己的婚姻家庭有经营的感觉。我的格就是那种非常马大哈,怎么舒服怎么来的。如果让我为了人之间的事情兢兢业业,不如杀了我好了。对我这种人来说,婚姻的要义是选对人,选对了,基本就一劳永逸了。

行政管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重监察,发证容易混日子难,就是随时跟进工作,步步为营;一种是重审查,发证难,发了证,就不管了。

学过这门课的同学应该知道,老师多半说第一种管理方式效果最好。但是我国现阶段基本是第二种,想办个证,层层审批,证一办下来,基本就不管了。为什么不选最好的第一种呢?管不来了,太累鸟!

对我这种人来说,如果生活婚姻还须费心费力地经营,太划不来了。稍微用心是可以的,但是要跟小三斗智斗勇,或者劳心劳力地做老公的启蒙教师教他为人处事......这个,所得远远低于所失,早早上岸去过逍遥日子才是上策。

婚姻要不要经营,除了看自己的格,还要看对方的格。

如果对方比较好沟通,一点就通,一谈就成的。那么经营起来就比较容易,成本低利润大,那么可以经营。如果对方死硬顽固,愚蠢自私,拒绝沟通的,那么经营的难度就很大,而且这么个鸟人经营过来也没啥可乐的,正所谓投资大见效慢利润低,甚至是投资前景不明朗,滑铁卢的可能极大。那么,还是早早另选投资方向较好。

有人可能还说,第三个要考虑双方的感情深度,深的可以经营,浅的就降低经营投入。这个也有道理。但是,一般来说,我不主张这个,不要以为爱的深,你就可以为对方改变很多,或者对方为你改变很多。我从来不幻想人家为我改变,改变格,多么伟大的工程,我也没自信为别人改变,改变一点事可以的,但是改头换脑那是我自己都做不到的事。你以为我不想成为一个**的人吗,我穷半生之力都没做到,我想下半生也做不到。

所以,我只能在一个比较适度的比较小的范围内做改变。

我只能选择适合我的人,双方适度调整尽量配合达成共识,轻松愉快。

如果你说这种适度的轻松的调整,也是经营婚姻,那我赞成经营婚姻。

如果你说经营婚姻不只这些,还要经历双方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冲击,小三的挑战,教育程度的矛盾,为人处事的重大冲突。那么,我对这种高难度的艰辛的处处是天雷的婚姻,敬谢不敏。

话说回小玉和刘小虎。

一、小玉的格不适合经营高难度的婚姻。

二、刘小虎属于高难度的经营对象。

三、两人的关系属于高难度的关系。

所以,小玉离婚是非常正确的选择。

我谈的其实也是经营婚姻的第一步,就是正确选择经营项目:良好的经营伙伴(老公)和擅长的经营业务(床伴型、厅堂型、厨房型......)。

经营活动中,如果发现项目失败,应该及时壮士断臂,迅速转移经营方向,将损失最小化。

不过,我其实自己也挺飘忽滴,呵呵!

小玉对刘家好,我是没意见的。

人有时候不能太计较损失啥的。

离婚就好了,两个人就是典型的格不合。不适合结婚,但是亲情还在的。照顾点很正常。

我的格非常马大哈,老公却很细。所以我俩很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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