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8章 巨大的差距(1/2)
突击编队里面,除了有6艘“南珠海”级,还有12艘万吨级巡洋舰与至少20艘大型驱逐舰。
这些,全都是在大战爆发之后建造的新式战舰。
虽然出于习惯,严重了“重巡洋舰”这个称呼,但是实际上,这些在大战爆发后建造的战舰,早就不是重巡洋舰了。
道理也很简单。
“重巡洋舰”这个概念,本身就来自两份海军军备条约,特指那些配备8英寸主炮的巡洋舰。与之相对的轻巡洋舰,配备6英寸主炮。至于吨位等其他指标,两种巡洋舰并没专门区分。
在条约作废后,重巡洋舰的概念已经不存在了。
正是如此,在条约作废后建造的,一般称之为后条约型。
最主要的差别,也就是吨位。所有的后条约型战舰,都是通过增加排水量解决条约型战舰存在的问题。
在技术水准差不多的情况下,弥补战舰性能缺陷的唯一办法,也就是增加吨位。
要说的话,后条约型重巡洋就是大了一圈。
当然,在用途上也有明确的区分。
虽然梁夏海军一直不缺防空战舰,还专门建造了一批以防空为主的远洋巡洋舰,但是所有的大型战舰都格外强调了防空作战能力,还无一例外的加强了防空火力,全都成了货真价实的防空战舰。
在重巡洋舰上,这一点体现得格外的突出。
即便标准排水量提高到15000吨,梁夏海军重巡洋舰配备的主炮,依然是在战前研制投产的200毫米舰炮,并没采用更大口径的主炮,也没采用更长的炮管,甚至没为提高射速做改进。
那9门200毫米舰炮的最大作用,其实是用来为陆战队提供炮火支援。
显然,纽兰海军就没这么专一了。
比如正在设计的17000吨级巡洋舰上,纽兰海军就提出,配备比Mk15型55倍径8英寸舰炮更强的主炮,而且倾向于扩大主炮口径,而不是通才用长身管,以及改进发射机构提高射程与射速。
毫无疑问,采用大口径主炮就必然付出更大的代价。
关键还是数量。
只是3支特混舰队,就有足足12艘新锐重巡洋舰,而纽兰海军的新式重巡洋舰总共都没这么多!
“俄勒冈”级才完成了设计,而“得梅因”级也就只有一个技术框架。
即便是“巴尔的摩”级,也只有区区数艘!
何况,在重巡洋舰之外,梁夏海军还拥有更加强大的大型巡洋舰,而且已经有12艘交付给。
至于纽兰海军的大型巡洋舰,不但没建成,而且总共才4艘。
其实,数量上的差距还体现在其他战舰上,比如更适合远洋作战的大型驱逐舰。
上次大战,驱逐舰还是小型舰艇,而且被称之为“雷击舰”,是一种把鱼雷当成主要武器的快速战舰。
在性质上跟现在的鱼雷快艇相似。
在很长的一短时期之内,鱼雷被众多二流海军当成用来挑战与战胜一流海军的利器。
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洛克海军。
可惜的是,残酷的事实证明,决定制海权的绝不是一种或者几种先进兵器,也绝对无法靠少数先进武器改变海上的游戏规则。
直到上次大战后期,驱逐舰承担起了反潜重任,才获得海军重视。
只是,受反潜技术,以及潜艇战术的限制,驱逐舰一直被当成是辅助战舰,没有在上次大战中成为舰队的主力。
最明显的就是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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