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生母vs母亲(2/2)
好了,现在财产也没争议,那…“您是否育有孩子?关于孩子你们怎么协商的?”
“哦!对,就是孩子,孩子我之前都说好了,我不要,可是他现在也反悔了说不要,然后法官说如果你们双方都不要孩子的话,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那现在还不适合解除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
随后杨女士接着说道:“我不管什么孩子的,我现在只想尽快离婚”
“开庭的时候您前夫怎么说?”李珊知道现在的司法导向就是得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而且近段时间以来,确实有好多家法院因为男女双方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不成而没有下判决的,所以李珊想多了解一些,之前关于孩子抚养费协商过程。
但是,却没想到颠覆李珊三观的情节还在后面…
“他好像说是同意抚养,但是我得拿抚养费。”杨女士这话说的是超级气愤。
李珊就不明白了,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既不想要孩子又不想给孩子抚养费的妈呢!
杨女士完全没有看出李珊的异样,反而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继续吐槽着:“我凭什么拿抚养费啊!那他养孩子不是正常的吗?律师,你帮我想想办法如何能既不需要抚养孩子,又不用给抚养费的呗!”说着杨女士,试图去握李珊交搭在一起的双手。
本来李珊就很不理解这个世上怎么能有对自己的孩子这么狠心的母亲呢,现在听到杨女士的诉求后,李珊觉得这可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虽说律师这个行业吧,就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可是这个钻空子也得有个限度吧,也不能什么情节都适用啊!现在听杨女士的意思是,不想承担抚养责任还不想定期支付抚养费,现在来律所找自己也应该就是让自己在法庭上把这个话替她合理合法、有理有据地说给法官听!
哦,我的天!这个世上怎么会有这种母亲!李珊一时之间竞也词穷了起来,她也不知道此时应该说什么了?现在总不能说是杨女士来找代理律师,而代理律师又同样现在法官的角度又重申了一遍基本的公共秩序、善良风俗规定吧?可是又不能说是顺着她的话往下说,因为不仅是违反婚姻法规定的,而且是违反李珊自己的三观的!
顾客就是上帝!可是这个上帝不正常怎么办?李珊真是不知道应该如何开口!
“杨女士,根据我国《婚姻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二人如果离婚的话,是需要约定好子女的抚养问题的,而且现在我们国家的价值导向就是给未成年人提供一个更加健康舒适的成长环境!所以离婚的双方,正常就应该是一方承担直接抚养义务、另一方通过给付抚养费的方式间接承担抚养义务,而且这也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公序良俗原则。所以,如果既不想承担抚养义务又坚决不给抚养费的话,那法院也不会采纳我们的代理意见的,毕竟法律有原则性规定摆在那儿。”
“就是因为这种情况,之前法官也都和我说了,所以我才来公正律所找李律师的啊,李律师不是号称致力于服务女性嘛,那你倒是想想办法啊!代理费多少都行!”
听到杨女士这番有些泯灭人性的话后,李珊顿时觉得自己不适合做她的代理律师,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