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抬不起头(1/2)
这年头,流-\/氓是被严格缉查的对象。
法律条文在制定之初就应用了“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就是为了避免产生疏漏造成惩戒不力的局面。
为了管控社会治安,其刑罚最高刑为死刑,与故意杀人罪相同。
但是针对不同情形不同罪状量刑,一般情况下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法制社会,再大的关系也大不过法律去。
张富贵琢磨来琢磨去,与其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
不是说抓了现行,犯了重罪吗?
如果让它做不实,或者是把性质变的轻一点,不就从根子上解决了吗?
然后再去疏通关系,这事儿就容易多了。
与其让关系难办,不如他这个当爹的先把核心问题的压力卸掉。
在北朱乐村,他就是放个屁,都能把地震三响。
对付个徐小珍。
哼——绰绰有余!
张富贵直接找到了她男人孙福,故意将事情黑白颠倒地说了一遍。
两人背着孙福有了苟且,自家儿子倒是可以收了这丢人的女人,至于孙福要不要继续戴有颜色帽子?
让他自己选。
孙福一家子都是老实巴交的庄稼汉,最听不得人说难听话,更怕今后全村的唾沫星子。
绿帽子,让他以后怎么抬头做人?
孙福怒火攻心,一下子绷不住了。
不问青红皂白,一巴掌将徐小珍掀翻在地。
紧接着,拳头、巴掌、鞋底……狠狠地招呼到了徐小珍脸上、身上。
一遍又一遍地辱骂她。
一个接一个响亮的耳光落下。
周围的村民们则纷纷爬到梯子上墙头上瞧热闹,就这么冷漠地瞧着。
这些眼神,就像一盆盆脏水,压得徐小珍几乎喘不过气。
“贱-\/女人,勾搭村长的儿子,不就是图人家家里有钱嘛!”
“这种女人就得打,三天不打啊,她就会上房揭瓦!”
“丢我们女人的脸!就该打!打死活该!”
徐小珍无论如何痛哭辩解,也没有办法明了自己的清白。
趁着她还剩一口气,孙福直接将她从地上拖拽起来,拉去民政局办了离婚。
徐小珍被眼前这个看似老实、实则暴虐的丈夫打怕了,哆哆嗦嗦、失魂落魄地领了离婚证。
无处可去,还不敢回娘家。
见徐小珍自此没了倚仗,张富贵两口子露出了真面目。
张富贵的婆娘赖春花指着她的鼻子,脏兮兮臭烘烘地骂了好大一顿。
等到赖春花骂完,张富贵冷笑一声。
“呸,真是丢人!
在玉米地里勾引我儿子,你才是那个女流-\/氓!
你以为把兵子送进局子里,你就可以安心了吗?”
骂完解了口气,继续威胁道:
“告诉你,你娘家一大家子人可还在村里住着呢。
你那个没结亲的妹子,她的名声可全被你败坏了!
为今之计,你只能去公安局自首了,就说是你自愿的。
这样的话,我还可以考虑考虑,在村里帮你把这事儿圆回来。”
具体怎么圆,他也没说。
哼,先把自家儿子的罪名减轻了再说。
至于这个丧门星女人,爱哪儿凉快哪儿凉快去。
张富贵心里明白,这罪的定义有一些笼统模糊的地段,所以必然有一定的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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