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案情分析(2)(1/2)
“经过解剖,死者的死亡时间没有变动,距离发现尸体15小时,也就是昨天周二夜里11点。
死者的死因为低血糖性昏迷所致的休克死亡。由于死者胃里有食物,所以考虑为胰岛素注射过量引起的死亡。
解剖死者的心脏,符合心律失常所致的病理表现,心室肌缺血坏死。
死者脑部磁共振表现为顶枕叶皮质下dwI高信号、t1稍长信号、t2稍长信号,属于典型的低血糖性坏死性脑病的临床特征。
低血糖时会使自主神经紊乱,心慌乏力,肌肉震颤,走路不稳等一系列症状,以至于在尸体关节多处出现磕碰伤,这些伤都是生前伤,又同时是濒死伤,生理反应已经不是很明显了。说明当时死者的脑组织死亡已经很严重了。
静脉测得血液的葡糖糖含量为0.8毫摩尔每升,按葡糖在血液里的分解消耗速度推算,死亡时的血液葡糖糖含量不足1.0毫摩尔每升。这已经低于人体所能够承受的极限。
最终死者会嗜睡之后昏迷,最终因为低血糖脑病中枢抑制休克而死伴随心律失常心肌缺血坏死等一系列病理反应。
来得时最大单次注射剂量为40IU,而我看现场胰岛素注射器已经是调到了40的刻度。
但是通过解剖,死者并没有糖尿病并发症,是轻微型糖尿病,完全不需要使用这么大剂量。
普通人用4IU就可以起到降糖的作用,从身体状态看,死者生前也就是打个6IU左右。
我观察了注射器旋钮的顺滑程度,和剩的药量,完全符合我的推算。
不难得出凶手有意把量程调大,死者不知情,拿出胰岛素就一推,殊不知这一针把自己送上了西天。
很多人习惯在这次扎完胰岛素时就把下次的刻度拧好,就像很多每天固定吃药的患者喜欢把药提前备好一样,本来是个好习惯,却也无形中给凶手创造了机会。
之前痕检科说地面有两道拖拽痕迹,我的确在死者的脚后跟处找到了磨破的痕迹,而且伤口里有少量泥土,与地板上的灰尘匹配一致,可以做同一认定。
伤口破皮流血但是没有结痂,没有生理反应,可以肯定的是拖动时已经是没有生命体征了。
之前初检时提到过的两次挪动尸体都已经在解剖时得到确认。
首先是死后4-6小时的一次颈部尸僵破坏后重新建立,颈部明显的有两个尸僵轨迹,再一个是在尸斑扩散期和浸润期之间的又一次尸体移动,发生在案发后12小时左右,也就是周三中午11点,这次是移动了整个尸体,尸体背部一侧的尸斑没有变化,在移动尸体过程中,血管里的部分血红蛋白得以重新分布到组织中,这部分尸斑照比之前的尸斑要浅许多。
尸检报告基本就是这些内容了,有些细小的东西我有可能落掉,所以大家还是要把报告仔细地读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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