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被重生女陷害的白月光 (十七)(2/2)
李建军知道事情败落,只能颓然的把事情的真相说出来。
不过他义正言辞的对胡淑芬说,“你放心,那孩子过得好好的。
我每个月都给了养她的那家人生活费,并没有亏待于她。”
胡淑芬就给了他一耳光,“没有亏待她,那她怎么是在孤儿院长大的?”
只可惜,等他们去找那对老夫妻俩算账的时候。
才发现他们早早就搬离了那个地方,去了别的地方生活。
通过报警,找到他们之后,才交代那孩子,当年就被他们给丢孤儿院去了。
事情既然明了之后,胡淑芬直接让李建军带着胡清雅净身出户!
是真正的净身出户,除了身上一套衣服,是1分钱都没给他的。
然后她直接报警,控告李建军,跟那对老夫妻俩遗弃罪。
因为李建军每月确实打了生活费,所以他狡辩说是雇佣那老夫妻俩带孩子。
法院认定他,并不能算是遗弃罪。
不过偷换孩子,法院也给他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至于那对老夫妻俩,不只是遗弃罪,并且还是还有诈骗罪。
这些年李建军给他们的金额,过于庞大。
两罪并罚,直接判刑十五年。
以他们的年纪,不知道还有没有出狱的那一天。
而胡清雅因为她爸坐牢去了,从胡氏集团从高高在上的大小姐,摇身一变,成了一个人人唾弃的私生女。
这转变,让她一时怎么样也不能接受。
于是,她跑去求胡淑芬跟两个哥哥。
只可惜,胡淑芬和两个哥哥,都恨死了李建军,换了自己的亲女儿和妹妹。
也恨胡清雅代替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妹妹),过了20多年的好日子。
哪里还会愿意把她留下来,给自己的亲生女儿(妹妹)添堵?
于是,硬着心肠把她赶了出去。
其实说是净身出户,胡清雅的银行卡,胡家人并没有收回。
只可惜,她平时都是大手大脚的花。
每个月的零花钱,到她手上不到半个月就会花光。
反正没了钱,可以去找爸爸要。
两个哥哥,虽然平时对她不是很亲近,但是如果她确实是有需要买东西,也会愿意给她钱。
所以她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存钱给自己留后路。
现在她的卡上压根就不到1000块。
她一时无处可去,只好去了那曾经她一直都瞧不起的,李建军老家。
他老家的那些亲人,平时倒是受了李建军的好处。
可是听说李建军的女儿要回来住,他们又不愿意了。
还是他的爷爷奶奶,看在她是儿子的血脉的份上,留下了她。
只可惜,在老家可没有,让她以来伸手的好日子。
爷爷奶奶手上,虽然有李建军给他们的钱。
可是老人家一辈子节省惯了,最见不得家里的地完全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