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道德经》版本这么多,我们该信哪一个?(1/2)
《道德经》版本这么多,我们该信哪一个?
我们常言:“《道德经》,五千言”。也许有人会问:“《道德经》是真的刚好五千字吗?”关于这个问题,有些人给出了更准确的回答,如4999字、5284字等。但实际上,不同版本的《道德经》在字数有一些差异。
李零先生在《我们的经典》中,引用其学生苏晓威的数据:马王堆帛书,甲本为5344字,乙本为5342字(外加重文124字);今本,河上公《道德经章句》为5201字(外加重文94字),王弼《老子道德经注》为5162字(外加重文106字),傅奕《道德经古本》为5450字(外加重文106字)。
这些数字之差,又是由哪些原因造成的,本文简单从部分版本中找寻一些线索,并解开大家心中的疑问。
所谓帛书,是指古代写在绢帛上的文书,马王堆出土的《道德经》甲、乙本,是以手抄时间为主要依据进行区分的,而主要的推论依据是文中对帝王名号的避讳。
避名讳,是古代的一种礼法,是我国汉字的一种文化现象:人们在日常对话或书写过程中,遇到一些需要避讳的人物名字时,应该用同音或音近的字来代替,或用其他方式来表述书写,避帝王名讳为“公讳”,避父母名讳为“家讳”,避圣人名讳为“圣讳”。
举一些例子:为避秦始皇嬴政(正)的名讳,正月被改成端月,避光武刘秀讳,秀才改茂才。
出土的甲本中,并没有避开“邦”的字讳,说明此书应在高祖前,处秦汉之际,而乙本中,避“邦”字讳,但仍使用“盈”和“恒”两字,可见其抄写的时间应在文、景二帝之前。
丝帛已有破损,文字多有残缺,甲本不分章节,以“德经”在前,“道经”在后。
帛书甲本卷后,还有四篇佚书,分别为:五行、九主、明君、德圣。乙本与甲本的章次完全一致。不过甲本用篆书抄写,而乙本则用隶书抄写。
我们现在看到的《道德经》通行本,是以王弼所注,以上文中所引用的数据,王弼版的字数为5162字。
我们将通行本和帛书本进行简单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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