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欲登高楼,必承其重!(2/2)
陈大志理解是:最初的迷惘和孤独过后,继而的执着!不畏惧所有目光,已经开始渐渐修炼成不坏金身,不管风吹浪打,我自内蕴乾坤!
第三个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选自辛弃疾《青玉案——元夕》。
陈大志的理解是:继而执着之后的终极顿悟,看破一切虚妄,原来最好的一直就在身边啊。
……
第二天起床,陈大志感觉神清气爽,美美的伸了个懒腰。
想到人生的三种境界后,他心头对逍遥派今后的发展、对前爬混混的处理,更加坚定了。
逍遥派绝对不能成为培养坏蛋的摇篮,前爬混混这种,更是绝对杜绝和禁止成为圈子的高层人物。
他可以找刘家人报复,但是不应该牵扯无辜。
更不能让上次前爬混混仗势欺人的事情因为他的原因再次发生!
特别是成立逍遥派,或许从一开始他的构思方向就错了。
随着一夜的思考,陈大志不得不承认,他之前的格局和眼界还是太小了。
他还是习惯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大学生来考虑事情。
比如曹寡妇的事情。
他完全可以自己不出面,让陈狗蛋处理。
有句话说,身份尊贵了之后,不要轻易把自己置身危险境地。
举个简单的例子。
之前国外有过报道,说一个议员,看到大冬天,一个乞丐失足落水。
因为议员有急事,帮乞丐打了报警电话,然后匆忙离开了。
半天之后,议员接到了警察的电话,说他作为一名公众人员,因为他的见死不救而最终导致乞丐因抢救不及时意外死亡,警察说他涉嫌违法。
法庭上,议员自我辩解,说他是一位议员,每天有很多事情要做,要处理,他已经快五十岁,就算是下河救人大冬天他保证自己一定会跟那个乞丐一起完蛋。
而如果事情真的发生了,因为救乞丐,赔上了他的命,他觉得很不值得!
因为他觉得他继续活下去的作用,要远比一个乞丐的作用大多了!
倒不至于让陈大志去跟乞丐换命。
而对于自己现在的这种情况,陈大志心中隐隐有了一种自我的总结:
好比是江湖大侠修炼武功一样,他现在可能是到了一个关键的地方,或者是一个瓶颈期,一个选择的路口。
绿色丛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而如果我选择其中的一条路,就会主动的放弃了另外一条路。
我站在路口眺望。
一条路上开满鲜花。
一条路上满是坎坷,布满荆棘。
而我却选择了更难走的那条。
怕吗?荆棘会刺伤你的皮肤,让你痛苦,让你流血,让你恐惧,坎坷会不停让你摔跟头,让你头破血流!
不怕!
为什么要选择这条路,不是鲜花满地的那一条?
你的眼睛是瞎吗?耳朵是聋了吗?没听到别人的规劝吗?
我喜欢!我知道!但那就是我最想要做的!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