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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地狱里的天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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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蓝星的某个城市的郊外,一阵光茫闪过,四名穿着与土著格格不入的人出现了。

其中一名牧师模样的人翻开了,本厚厚的羊皮书。

开篇便是:

随笔录——耶和华

在一个国家里,以皇帝、国王、公爵等为最高领主,其他大贵族则以向其宣誓效忠来换取封地——“采邑”,从而成为最高领主的附庸。这些附庸各自又可以拥有从属于自己的附庸,直到拥有少量土地或无地的骑士们,如此便构成了这片大陆完整的封建等级体系。

蓝星西欧中世纪一般被认为是一个文化衰落的时期,甚至“黑暗”的时期,并且把造成这种“黑暗”和“文化倒退”的原因完全归咎于一个叫作基督教会的教会身上。

事实上,在西欧中世纪早期(公元5—11世纪),教会的活动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为西欧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基督教是古典文化的主要继承者,它在客观上促进了中世纪早期西欧文化的复兴,奠定了中世纪西欧教育的基础,促进了西欧各民族文化的交流.

“凯拉,先別看这个了,找找耶和华给你的地图。”牧师的伙伴催促道。

“嗯,让我看看……这里是……大不列颠王国,法兰西共和国,德意志帝国……我们现在应该是在英格兰的爱丁堡郊外。”

“城市就在……东边!”

众人向前前方望去,一座石头搭建的城堡耸立在远方。

在拿着耶和华帮忙伪造的牧师,科学家,圣殿骑士等身份证明,几人毫无阻碍的混进了爱丁堡。

在领主城堡附近的酒吧里,凌湚几人讨论着大家伙今后的去处。

凯拉和泫落有着牧师和圣殿骑士的身份,基督教会会十分欢迎她和泫落的到来。

洛无尘则可以以皇家魔法师的身份进驻领主府,成为领主的座上宾。

而凌湚,耶和华帮他准备了一个医疗诊所。

他们此次目的非常明确,阻止一种名叫做黑死病的瘟疫蔓延。

现在距离耶和华说的黑死病到来的时间仅仅只剩下了两年。

几人在酒馆分开,凯拉与泫落前往领地中的基督教堂。

洛无尘则化名奥尔瑟雅·惠勒,在角落里从空间环中召唤出了耶和华准备好的马车与管家威廉·渥拉斯顿,两人前往领主府报道。

而凌湚则用上自己家族的姓氏劳伦斯,更名劳伦斯·利弗莫尔。

从酒吧出来,凌湚,哦不,应该是我们的劳伦斯医生走向城西贫民区自己的诊所。

“医生吗,没想到兜兜转转还是又成为一个医生啊。”劳伦斯医生摇了摇头

“只是这一次的治愈对象是大瘟疫罢了。”

城西的城墙边一处背阴的地方就是劳伦斯医生的诊所了。

古典的设计,有着暗金色纹路的橡木大门,打了蜡的实木地板,胡桃木的办公桌,深色橡木打造的家具。

五间装修归整的病房,配套齐全,护士,医生各5人。

一间远远领先时代的手术室,虽然十分简陋,但足以支持一些小手术(也就是有个木头台子,一个简陋的取水设施,一处摆放工具的移动小推车)

看着自己的诊所,劳伦斯摇了摇头

“该努力了!”

星辰流转,三年的时间犹如白驹过隙,劳伦斯成了高德弗里·克里琴斯领地的名医,攻克了许多那个时代的绝症。

在王园的首府有着一位漂亮的牧师凯拉,据说,她的牧师杖是由上帝耶和华亲自为她制作的,凯拉也被寓为上帝的女儿。

在北威尔士的领地中,来了一个皇家占星师,同时也是唯一一个被基督教会所承认的巫女。

在教皇,克莱芒六世的身边也多了一个红人,一个来自东方的圣骑士,泫落。

迈尔城,布尼尔·林塞领主的地盘。

年轻的洛克住在布尼尔领主的城堡的边上,房子并不是大家想象中的石头搭建,里面有壁炉的,因为那是富裕人家才住的起的。

洛克住的是木板搭建起来的,类似窝棚的房子,里面和洛克一起住的是你的家人和马牛羊等。

洛克并不难过,作为农奴,哦不,作为百姓,其实住在石头房子里富有人家也和你差不多,除了房子有那么点区别,基本也没啥不一样。都要面临强盗肆虐,战乱频繁,肮脏的卫生条件。都要跟随封建领主打仗,都要吃肮脏的动物内脏。

什么,有人不想吃动物内脏?抱歉,洛克没得选择,土地是领主的,他是在给领主工作,他们的房子、土地、牲畜都是领主的,他媳妇第一夜也可能是领主的。

赐给洛克肉,已经是对他天大的恩赐,不然他只能吃黑面包了。哦,对了,黑面包这种东西,是可以当砖头砸人的。

而洛克面对这些肮脏的食物,心情十分不爽,虽然他来自什么都吃的穷苦人家,可是因为这里既没有灶,也没铁锅,也没有佐料,只有一个陶罐子让他煮开了,把杂碎放进去,煮熟了吃,洛克也根本吃不下去。

加上到处都是随地的大小便,于是洛克想搞点别的东西。

当然,封建领主的日子也很难过,城堡只是一堆石头围堆起来,最外层的围墙也是木头的。里面装饰十分寒酸,还有一堆人生活在里面。其中必不可少的是一堆士兵,至于为什么要养士兵,是因为防备强盗袭击,防备其他领主来偷袭。虽然里面并没有完善的排水通风设施,虽然里面可能是满满屎尿味,虽然有点像坐牢,但是总比被人偷袭丢掉性命要好吧。

封建领主从城堡探出来头,看着外面辛勤劳动的农奴,哦不,是农民,叹着气。

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其他的一些领主越来越强大,军队规模越来越大,不得不屈从那些大领主,上缴更多钱财,从下面这些农民征收上来的钱却越来越少。

手下的农奴,哦不是农民,不好好工作,许多年轻人都跑到了大城市里,导致人口越来越少。领主不得不亲自为农奴,哦不,农民配对,让农民们早早的结婚生子,以防乱跑。

忽然,领主在窗口发现有人偷偷捕捉自己河里的鱼类,于是带着一堆人马上就冲了出去,而那个捕鱼的,正是洛克。

按道理,洛克应该赔偿领主损失,不过很可惜,洛克没有能力拿出任何东西赔偿领主损失。

幸运的是,领主大发慈悲,觉得洛克年纪还小,杀了洛克挺可惜的,决定把洛克卖了当歌手,不过由于歌手都是阉人,所以决定把洛克阉割之后再卖。

听到要被阉割,洛克惶恐不安,决定逃跑,于是他趁士兵不注意从墙上了出来。

一路上到处都是屎,都是尸骨,都是坟墓,这些是因为黑死病造成的。一路恐慌,终于洛克来到一个大城市,虽然领地里只有1万人不到的“城市”,洛克看到街上一群人在围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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