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心证(1/2)
“心证”是相对于实证而言,心证形成过程具有机密性、隐蔽性。审判法官的心证形成过程是案件审判的灵魂,侦查员的心证形成过程则是案件侦破的关键。
2012年的某日傍晚,经开区化工路九曲桥发生一起拦路抢劫案件,一名50多岁的老太太外出回家,推着自行车准备走过九曲桥,夜色昏暗,突然从路旁树丛中窜出来一个人,上前抢夺她的手机,并用右手打击她的头部,受害人和罪犯搏斗了几分钟,罪犯抢走手机就逃走了。受害人记得那是名年轻男性。
案发十几天后,通过技侦手段,分局刑侦大队的同志抓获了一名犯罪嫌疑人,把人带回来后,莫逸信到留置的办公室,准备对他有个初步了解。老莫坐在他的对面,问他了几句话,这个年轻男子不搭腔,也没有任何表示,老莫就开始仔细观察他,有了个意外发现,发现他的右手齐腕部缺失,也就是没有了右手,这下老莫心里有数了。
老莫安排一名同志驾车去受害人的家中把她接到分局办公室,老莫亲自问她案发时的情况,她详细叙述了案发经过,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情况。老莫开始发问“在整个搏斗过程中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那位受害人五十多岁,且案发才十多天,应该印象很深,但是回答老莫说“没什么啊!”老莫又问她同样的问题“有没有发现不一样的情况?”这位受害人思考半天还是没能回答出来什么,老莫又问了一遍“你有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感受?”这位受害人又想了一会,说“这个人可能是个左撇子,抢我东西时,一直用左手抓住我,用右手打击我的头部,但是我感觉他的右手没有力量!”老莫长舒了口气说“这就对了!”
因为受害人并没有见到刚抓回来的犯罪嫌疑人,并不知道他的右手完全缺失,她能说出来这些细节,说明这个犯罪嫌疑人就是抢劫她的那个罪犯。老莫也事先安排了一名不知情的侦查员去接受害人来分局办公室。这就是心里首先要能确认犯罪嫌疑人,但这些细节无法作为司法证据写入卷宗,最起码不够充分。
接下来的询问,也就更体现心理学的强大了。
正赶上中午,老莫让中队指导员李强去分局食堂打了一份鸡蛋捞面条还有一餐盘的米饭加四个菜,送到留置室给那位犯罪嫌疑人吃,并叮嘱如果不够可以再加,那位仁兄二话不说狼吞虎咽,老莫还给他去泡了一杯茶,叮嘱道“别噎着!”吃完饭后,他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老莫叮嘱其他人不要打扰他。
到了晚饭时刻,老莫又安排人去食堂给他打了馍菜汤,送过去给他,又是风卷残云,老莫还是叮嘱其他人,先不要打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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