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节 单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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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缘影视经纪公司拿的是表演类艺人的经营牌照。对于歌手虽然有经纪合约的签约权,但是对于发唱片,那是不敢乱造次。
不但是涉及到牌照经营范围的问题,而且还是一个行业差别的问题。
龚莎代表着公司,自然有权利限制艺人的发展,也就是说只要她想,她完全可以代替张英夏作出拒绝的答复。这是经纪合约里全权代表权里注明的。张英夏如果不满龚莎的安排,也只能到公司里,向着上一级做报告反映。而且很多情况下,这种反应基本都是石沉大海。至于演员合约,那是经纪合约下属的一种分支。
眼下这种情况。原本只是打算带着张英夏来录制一首歌应付一下演出而已,完全没有出唱片打算的龚莎就要作出决定:答应还是拒绝。
在龚莎天人挣扎的时候,张英夏一脸轻松:“我同意。”
韩勤转头看向龚莎,他现在已经能确定龚莎跟张英夏是一种雇佣管理的关系,见识了很多的经纪人和艺人的他,不会看错。
过了一会,龚莎缓缓的点头。
…………
“对不起来晚了,”海山唱片公司的一个代表进来就带着歉意说道:“这两天发唱片的人太多了,有点忙!”
“没事,没事!”把代表迎进来坐下,韩勤笑道:“这位就是要发唱片的张先生。”
“啊!张先生年少有为啊!”代表的褒扬了一句。
“请问张先生是哪家公司的?”
“尘缘影视经纪公司!”
“尘缘影视经纪公司啊?”代表惊讶了一下,随即大喜了一下:“先生是准备个人名义发专辑吗?”
“这有什么区别吗?”
“当然有了,少了经济公司很多抽成啊!”代表一脸高兴的说道:“至少经纪人那一部分就少了!”
龚莎脸色就黑了。有一种翻脸叫停的冲动。
张英夏一脸尴尬的看着龚莎,不光是他,小助理也赶紧把身体缩着更小,恨不得当自己是透明人。
代表根本就没有注意,或者是注意了根本不在意:“那么张先生是准备发专辑还是单曲呢?”
“单曲。”
“是带着MV的么?还是单纯的CD!”
“CD吧!”
“明白了,简装版。前期压制的款项是公司付款还是您个人付款呢?”
“……”
龚莎有点后悔,她完全不知道特么的发唱片居然特么的还要自己公司填钱?
虽然可以打报告申请,但是对于发唱片这种跨行业的事情,对于一个公司而言,就特么跟发行电影一样,那就是在赌而已,尤其是咋自己不懂的情况下,是在拿公司的钱在赌,更是拿自己的公司内的前途在赌。如果是陈君的话,公司还有可能支持玩一把,而自己跟张英夏,公司特么决不会答应的。估计就是一句“研究研究”就打发了。
看着龚莎不说,张英夏只要硬着头皮问了:“大概需要多少钱呢?”
“以最简单的制作标准,十万张起步,十万张的成本基本就是需要俩百多万吧。确切的是两百一十万左右。有两百万这样我们就可以开始印制唱片了!”代表很客气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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