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初步计划(2/2)
陈同安的意思很明白,给百姓办事儿,钱不会少,不会让你们活不下去,做出实事儿了,还会有更多的奖励。
如果生活有困难,找组织,组织来帮你解决。
这样的情况下,继续贪污,就过分了,分明是不把我陈某人放在眼里。
主犯毫无疑问的,但凡参与了贪污,只要自证环节不能证明自己是无意的,那么审判程序是直接提速的。
一周时间,整理罪证,然后根据量刑标准,看看是打一枪点二二还是打一枪点二八。
又或者直接75mm直射。
至于受到了好处的家人,将全额承担贪污主犯的经济赔偿责任。
比如主犯贪了100万华元,这个该吃花生米吃花生米,没得谈。
追缴赃款追回了五十万,那么他享受了好处的家人,亲戚朋友什么的,将会承担剩余追不回部分的十倍赔偿责任。
怎么赔?
劳动改造局的矿山开矿、大山修路、深谷造桥.....都是高薪工作,国家包分配。
在里面包吃包住,还有新衣服发,只要努力干活儿,赚到的钱就可以抵消债务。
只要偿还完了,就可以得到释放。
多好!
当然,可别想着跑啊!
特情局可不管你跑到哪儿,能逮回来都会逮回来的,逮不回来的,就地击毙了。
祸不及妻儿,这话陈同安觉得是对的。
但是有前提,福不及妻儿。
没享受过好处的,法律自然会网开一面。
享受了好处的,还指望祸不及妻儿?
合着好处大家占,吃花生米一个人去就行了?
那岂不是人人效仿?
“制度要健全,咱们现在治理的是一个有着近四万万人的国家,不光我们的d员要有d性,还要有相应的制度去匹配。
我也不说什么虚的,我们就是华国民族的大家长,谁也不想这个家垮掉。
那么该抓的抓,该杀的杀,这几年下来,有不好恶劣情况再逐渐出现。
防微杜渐,一点都不能松懈!
要知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咱们现在不注意这些问题,以后积重难返了,是在给后人添麻烦。
不要怕事情,也不要说相信后人能解决问题,现在还没病变,哪怕是割肉才能处理问题,也好过以后要截肢。
军队的问题好解决,我相信我们的战士们也是能够理解我们的苦衷。
日常治理上面,才是万万不能出问题的地方。
我还是那句话,谁挡路,就干掉谁。
谁贪污腐败了,就不要怪我不念情面。”陈同安一向信奉有问题现在就解决,不要拖。
后人会遇到新的问题,没必要因为现在怕事就把问题往后推,这是对后人的不负责任!
“这次裁军问题,一定要讨论出一个复员军人的安置方法,他们是立国的重要功臣,不能让功臣流血又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