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刘宏召见(1/2)
曹宇虽然心中郁闷,好好的人才搜寻卷轴竟然搜出一个一岁的幼童,哪怕郭淮之后再厉害现在也对自己无用啊。
心中一边咒骂狗系统坑人,一边看向另一个蓝色奖励青苗法法例,曹宇记得这是后世北宋时期王安石提出的。
其目的是改革之前的常平制度缺陷,希望抑制兼并之家盘剥农民,同时也期望通过该制度施行为政府“开源”,达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最终达到“强兵”与“富民”。
在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常平制度,常平制度是一种古代的财政和农业政策,旨在通过政府的粮食储备来平抑市场的粮价,维护社会稳定。该制度的理论基础源自春秋战国时代,当时李悝在魏国实行的平籴法,以及桑弘羊在汉武帝时期创立的平准法。具体做法是政府在丰收之年购进粮食储存,以免谷价过低伤害农民利益;在歉收之年则卖出所储粮食,以稳定粮价,防止农民因粮价上涨而流亡。这一制度在历史上被证明是有效的,它不仅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还促进了经济的迅速发展
但常平制度实施起来有很多问题,首先,常平仓的数量较少,一般只设立于州县的治所所在地,所能覆盖到的区域人口较为有限。其次,由于“积贫”的现实困境和地方政府财政较为紧张,因此时常缺少籴米的本钱。最后,还存在着钱粮被偷偷使用并移用的情况,致使常平仓缺少钱粮。并且常平仓籴粜程序较为繁琐,执行中还常出现了诸如官商勾结、出粜价格不合理等现象。
青苗法则是在此基础上,用常平、广惠仓作为本钱,以官府的名义向百姓发放贷款,在增加政府收入的同时,还兼有抑制民间高利贷、保护和赈济民户的目的。
可以说青苗法的出发点是好的可施行起来却变成了地方官员强行让百姓向官府借贷,而且随意提高利息,加上官吏为了邀功,额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勒索,百姓苦不堪言。这样,青苗法就变质为官府辗转放高利贷、收取利息的苛政。
曹宇总结了一下后世青苗法的施行方案得出的结果是,想要施行青苗法官府必须具有强大的名誉保障,且施行过程中必须加以严格的审查核实制度,否则已如今这种贪腐情况,青苗法一旦实施完全就是剥削百姓苛政。
必须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朝廷并配上从下至上完善的督察审核机制才能达到法案的目的。说白了又是个日后才能使用的物品。
曹宇不禁暗骂道:这狗系统,两个蓝色物品全都是以后数年才能使用的东西,自己幸幸苦苦的歼灭了那么多鲜卑人就给了自己这两个东西,曹宇这时候才真真正正的体会到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的感觉。
转眼之间十日过去了,望着记忆中那巍峨的城墙,曹宇又一次来到了大汉的都城洛阳。与之前两次来到洛阳不同,此时的曹宇可谓是意气风发,红光满面。
草原的战报几日之前就先一步抵达了洛阳,当刘宏收到战报的那一刻可谓是高兴的手舞足蹈,在这之前大汉不是没有与草原上的鲜卑交过手,上一次交手大汉一方可谓是损失惨重,国威尽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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