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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梦回唐朝》(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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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点半,钟起家的那间地下独力车库内,宗师他们五个人再次凑到了一起。这间地下车库是钟起特意从他父亲那里要来的,这几年一直是哥儿几个练歌的基地。

“《梦回唐朝》?这歌的名字不错啊!咦,这歌词,我怎么有种在看词赋的感觉啊!我说大师,你确定这是一首摇滚乐的歌词?”作为乐队的鼓手,大兵在乐队中的地位之重要不言而喻,因此他是第一个看到这首《梦回唐朝》乐谱的人。

一个摇滚乐队中的核心灵魂是谁?恐怕除却主唱之外,鼓手是绝对排名第一位的。

摇滚乐也是音乐的一种,而构成音乐的第一要素就是节奏。节奏可以独立存在,但是旋律脱离了节奏就不能被称为旋律。这就好比鼓手可以solo,但是吉他手脱离了节拍solo,他制造的只是噪音而已。鼓手负责乐队中的节奏部分,其重要性显而易见。被称为灵魂也好,骨架也好,都是在强调节奏的重要性。

大兵本身是学黑管出身的,不过后来这伙计又学了萨克斯管,但不管是黑管还是萨克斯管,都有着想通之处。不过大兵在高中时期曾经迷恋过一阵架子鼓,后来因为考学将架子鼓放弃了,专攻黑管,但后来组乐队的时候,因为大兵曾经玩过鼓,所以乐队的鼓手就非他莫属了。

经过这几年的锻炼,大兵的黑管和萨克斯是属于专业级的,但他的鼓敲得也是非同凡响。这主要得益于大兵天生的节奏感非常棒。

钟起是乐队的另外一大核心—贝斯手,和鼓手一样,贝斯手在乐队中也是担任着控制节奏的重要任务,所以钟起在看到《梦回唐朝》的乐谱之后,也是有些诧异的看了看宗师。

“伙计,这是重金属?”

宗师点了点头说道:“这几天我琢磨出来的这首歌,确实是一首重金属摇滚,不过重金属的味道不如国外那些极端的重金属,所以感觉还是不错的,最起码国人能够接受得了。”

李伟是乐队的键盘,他的专业就是钢琴,钢琴水平比宗师一点都不差,不过因为他不会别的乐器,因此他就接管了乐队键盘的位置。

李伟并没有说话,而是按照乐谱直接在键盘上弹奏起来,毕竟是专业级的键盘手,尽管是第一次演奏,还有点生疏,但他的弹奏还是弹出了这首摇滚的味道。

几个人都静静的听着李伟的弹奏,没有说话。要想熟悉一首曲子,从头到尾的听一遍是必须的,只有全程欣赏过一首曲子,这首曲子中的重点和精髓才能够被乐队成员初步掌握,然后宗师就可以根据每种乐器的特点,逐一交代每种乐器的弹奏要点。

一旦乐队中的所有人都熟悉过来,那么只需要合练几次,以宗师他们几个的专业水平,一首曲子就差不多了。

当然,要想将一首曲子演奏的淋漓尽致、完美无缺,没有个十天八天的合练是不行的。

这首《梦回唐朝》也是宗师精心挑选的一首摇滚歌曲,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唐朝乐队的出现,因此宗师毫无心理负担的就将前世华夏著名的摇滚乐队唐朝乐队的成名曲给拿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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