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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繁华都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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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秋清晨,太阳刚露出半个脑袋,便染满了东方漫天朝霞。

许家,三口吃着早饭。无非是玉米渣稀饭,玉米馒头,和两碟小咸菜。但是三人却吃的津津有味,许老头更是喝的稀里呼噜。

李相留在这已经一个多月了,感激老太太的悉心照顾和无微不至的关怀,以及那种浓稠的难以割舍的母爱,他终于透露了自己想留下的想法。

这可把老太太高兴坏了,整日的笑声不断,开心不已。要知道自从罹难以来,她可是从来没有再笑过。

对李相来说,经过一个月的人间体验,他仿佛吸毒一样着迷,越来越渴望这种家庭的温馨,似乎渐渐忘却了曾经作为强大仙人的身份。同时,他发现自己的星核又恢复了筑基时候的鸽蛋大小,可真是意外惊喜,这让他对宋姝那化不开的母爱加倍珍惜。

十几天以来,李相渐渐取代了许传志的家庭地位。这让老头很是嫉妒,长时间的相处,他逐渐放开了那份对“仙人”的敬畏感。

而且他也知道这小子修行仙术还只是刚刚入门,道行低微,还没有他的功夫高,逐渐又恢复了铁血军人那特有的豪迈,也敢跟李相开玩笑了。

只听他道:“小子,吃完饭,跟我钓鱼去,如何?”

李相摇摇头,回应道:“不好意思,叔叔,我要去市里一趟。”

老夫妇错愕,还是老头口快,道:“干啥?”

“我要找一台电脑,上网查点资料。”

其实他早就想去了,一直苦于渡劫后的身体没有恢复,不宜出行。现在好了,身体恢复,他迫切需要去一趟,深入了解一下这个新世界。

其实家里也有很多书,但是基本都是佛教典籍,他看了许多,大部分都是一些讳莫如深、模棱两可的话语。一万年前修仙界百家争鸣,当然也有佛修,这方面他也有所涉猎,但根本不是如此,相信谁要是真敢按照上面的理论修炼,只有唯一的下场——走火入魔,灰飞烟灭。至于道儒两家的书籍也有,更是胡编乱造。

这些书对于他了解世界作用不大,而关于历史、地理以及现代社会知识体系的书籍却很少。

不过有一本叫做《阔物志》的书却是有点作用,作者徐宏祖,明朝,虽然是一介普通凡人,在当时,竟然游遍了神州大陆,收集神怪异物记录下来,其中有些竟然还是充满灵性的妖兽,不过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没有太大帮助,毕竟刚刚筑基的修为,什么样的妖兽都打不过,别说捕杀取内丹了,到时候谁吃谁还不知道呢。

所以他迫切需要去市区一趟,而且也想看看一万年后人类的聚居地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至于老许家就不用说了,除了电灯、电话有点稀奇,以及那辆破旧的拖拉机有点古怪外,其它不足为奇。要知道当年玄仙界,星光灯那可是永不灭的,而传讯符比那电话要方便的多。

于是在一番讨价还价中,李相拒绝了许传志的护送,接受了五百块钱,立即出发。

谁能想不到,这一去就是一个多月。

从姒罡记忆中,他大体知道五百块的价值,更知道对于不富裕的许家,这笔钱也不是小数目。

对于钱财他当然不陌生,万年前的玄仙界,也还是有各种属性、不同等级的晶石做货币呢。其实他还有另外一个想法,看看能不能依靠自己的手段改善一下家庭条件,也算是对二老无微不至照顾的报答。

一个月的时间,李相对于简体字已经学习的七七八八,虽然刚刚开始重修,这具身体也只是资质平平,但是学习这种事情,相对于普通凡人来说,他的水平可以用天才来形容了,筑基期的星魂完全具有过目不忘的能力。

再加上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是个早熟懂事的孩子,读过小学和初中,脑海中有着一整套现代城市的生活经验。

所以,李相在路过一家小店,买了一本天南省的交通地图,随意浏览后,便轻车熟路的倒了三趟公交,来到鹤城市河港区,天南省地处华夏西南,属于内陆省份,总体经济水平欠发达,但是鹤城却是有名的资源之都,拥有储量巨大的铜、钢铁和煤炭资源,特别是拥有全国最大的铁矿——龙岗铁矿,储量大,矿石优质。这两年正是建筑市场大热,鹤城市凭借着资源优势,实现了经济腾飞。虽然不是省会城市,但是从其一把手书记位列省委常委就能看出鹤城市在天南省的经济地位。

而为了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近年,鹤城市很是下了一番大力气,一栋栋高楼纷纷拔地而起,其城市形象已经不次于部分沿海城市了。

这一趟下来,“土包子”上仙李相算是见识了,人类经过万年的发展,出现了何样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条条宽阔的柏油马路,一栋栋高耸的摩天大楼,鳞次栉比的商铺,流水般疾驰的汽车,还有摩肩擦踵的人群,繁华的场面真是车水马龙,几乎都让他看花了眼。

随意的在一处商业区站台下车,高耸的商业写字楼正好遮住了正午的太阳,仰头上看,李相竟然感觉道一种压迫感,这种感觉熟悉而陌生,记忆中还是修炼未成,面对超级高手时才有的敬畏,自从飞升进入玄仙界,就再也没有能够让自己感到威压的存在了。

现在,孤身处于如此一个陌生的世界,又是修为尽毁,人性的本能促使他感到孤独。其实,敬畏反而是好事,只有敬畏才能更加促进向上的情怀,因为此刻,他的星核就在高速旋转,虽然马路边尽是尾气污染,但感觉吸收、过滤和转化星力的速度明显快了几分。

不过城市中的灵气浓郁程度比小山村的还不如,这让他很无奈,建立聚星阵的想法愈加浓烈。

李相在路边随意买了一根糖葫芦,沿着商业街缓步前行,得益于姒罡有一副好皮囊,很是引起了不少同龄女孩的偷偷观望。他身材高挑,棱角分明的脸庞阳光帅气,只是由于刚刚筑基完成,经过了雷劫,体内杂质全部被淬炼出去,看起来很是消瘦。

不过,可能是玄冥癸水身的原因,他的皮肤却是黑的离谱,比工地上的民工师傅经过太阳暴晒的肤色还要浓烈上几分。

而且由于刚刚筑基完成,还无法遮盖锋芒,很有一种盛气凌人的感觉。

当然身上的衣服又为他减分不少,那是一身不太合体的粗布裤褂,背着个老式帆布背包。这身粗布裤褂都是宋姝拿许传志的旧衣服修改的,今天给这么多钱有一个目的就是让他置办一身好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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