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经纪人选定(1/2)
感情牌一直都是比尔·达菲的招牌手段。
在他刚开始涉足NbA经纪业务的时候,就通过感情牌摆脱了创业初期的泥泞。
特雷尔·布兰顿的母亲夏洛特和他妻子的关系不错,他就运用这一层关系把布兰顿签到了自己旗下。
他还利用校友关系,把同样来自圣塔克拉拉大学的斯蒂夫·纳什签到了自己公司。
当然,他的这些感情牌能够奏效,也因为大家从面相上都可以看出来他是一个真诚和善良的人。
其中一件着名的事情就是2003年安东尼·卡特的续约事件。
休赛期的时候,卡特和热火合同即将到期,但达菲在关键时刻犯了错误。
在合约续约的最后期限来临之时,达菲忘记了和热火交涉,导致卡特自动放弃了最后一年的四百万合约,这也是卡特生涯最高的年薪,属于溢价合同。
结果卡特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因为以他的球场表现,很难有球队愿意继续签他。
在这种情况下,达菲主动承担了责任,他先是帮卡特和马刺签订了一份一年一百万的合同,之后又自己出钱补偿给卡特三百万。
果不其然,虽然之后达菲一直用自己的关系让他留在了NbA。
但卡特再也没有拿到超过一百五十万的合同,一直是底薪。
王棣也正是看中了他做事讲究这一点,在生意场中这可能是一种人设,但他做到了言行合一,这就是弥足珍贵的。
等到他进入NbA以后,众多的合同和代言都要交给经纪人。
如果碰到一些短时的坑货,那还真有可能底裤都被坑没。
而王棣挑出来的第二个丹·费根就稍微有一点点坑。
众所周知,在各行各界都存在阴阳合同问题,例如国内的范八亿和裤子等人。
而NbA也有一个着名的阴阳合同,那就是费根一手主导的“乔·史密斯事件”。
当时森林狼因为工资帽的缘故,没办法给史密斯应得的合同薪金。
而费根就和麦克海尔讨论后决定签订一份秘密协议,让史密斯接下来三年先拿底薪。
等合同到期后则直接签一份七年八千万的高薪。
结果自然是被披露了,双方也被斯特恩罚的不轻。
史密斯直接被强制转为了自由球员,而整个职业生涯也发生巨大变化,本来一个球星胚子,但却因此成为了一个浪子。
森林狼更惨,不仅被罚了将近四百万美元,也被罚没了未来四年的全部首轮选秀权。
当然,这并不能说费根人品不行,归根结底他还是为了给球员争取利益。
只不过善后这一块他没有达菲做得好,但他的职业素养确实毋庸置疑的。
抛开这个阴阳合同成功的假设。
后来费根还在NbA球员薪资暴涨之后,创造出一年合同,并且球员在一年合同中仍可以保留“伯德条款”,大大提高了球员的话语权、选择权和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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