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他是我男朋友(1/2)
“她是谁!”
余欢欢看着徐文华手中的十块钱,不客气地问道。
徐文华傲骄地看了眼操着一口不太熟练普通话的余欢欢,道:“你是谁,有你什么事。”
“你这个人什么态度,你有什么可以骄傲的,十块钱很了不起吗?”
萧丹跟过来,看着骄傲的徐文华,站在叶向天身边,声音破空,直言道。
徐文华一向骄横成性,看着站在叶向天身边的一大一小两个美女,顿时心里生起无名气火。
挺着娇人的身姿,用着一口外滩话,不客气地指着二人,道:“我就这态度怎么了,一群乡下来的农痞。”
余欢欢生在毛子国,在毛子国长大,尽管不知乡痞是什么意思,猜出是骂人的话,直接怒道:“你说谁,你才是乡痞。”
三个美女吵架,立即引来路人围观。
叶向见有人围观,急忙站出来,说道:“好了,欢欢,他是徐叔叔的女儿徐文华,大家都是自己人。”
余欢欢当然知道女孩认识叶向天,没有想到是徐根生的女儿。
白了徐文华一眼,鄙视地望向围观的众人,意思再明显不过,她不怕。
“你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是小天的未婚妻。”
徐文华不知为何,不过脑子地突然间说出这句话,然后挑衅地看着余欢欢,如同在显示主权。
“他是我男朋友,你少胡说了。”
余欢欢明显不相信徐文华的话,不宵一故地扫了一眼众人,挽着叶向天的胳膊,不甘示弱道。
“你知道什么,我爸和他爸是战友,我和小天指腹为婚,在娘胎里我就是他的未婚妻了。”
徐文华一副认真捣乱的样子,心里乐开了花,得意地看着叶向天。
叶向天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朝着萧丹使个眼色。
萧丹明显会错意了,直接拉着叶向天的胳膊,道:“小天,走咱们回家。”
叶向天看着事情越来越复杂,只能跟着萧丹离开,将徐文华一个人丢在马路边。
余欢欢依旧不愤气,萧丹只能劝着余欢欢,让她看在徐叔叔的面子,不要跟徐文华计较。
而且还说,以后叶向天想在外滩市发展,还要依靠徐家,小不忍乱大谋。
余欢欢更加生气,道:“小天,你说说,你需要什么,咱们不用求着他们家。”
“欢欢,我不需要求他们什么,也不用求任何人,现在是他们在求我帮忙。
客气是因为对别人尊重,总不能狗咬人,我们再咬回去吧。”
叶向天感激不尽地看着余欢欢,安慰道。
“我就是气不过,凭什么她们欺负人,居然拿着十块钱,这不是侮辱人吗?”
余欢欢知道叶向天不差钱,也知道他为人善良,明白人善被人欺的道理,想让叶向天改变这种处世风格。
叶向天安慰地拉着余欢欢的手,像对拉着姐姐的手一样,漫步街头。
余欢欢感觉到叶向天的手,平静了几分。
情绪稳定下来,眨着一双漂亮的蓝眼睛,道:“小天,不管你需要什么,我都会想办法给你,你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
“欢欢,谢谢你,我不需要什么,有你的信任就够了。”
叶向天显然对这片的道路不熟悉,跟着萧丹、余欢欢一起走。
“你们的父亲真是战友吗,为什么要指着肚子呢,这跟结婚又有什么关系?”
余欢欢显然对成语不太了解,不了解其中的意思。
“哈哈哈,你都听不明白,就说是小天的男朋友,真是服了你了。”
萧丹笑得花枝乱颤,诱人身材随着笑声摇摆,妖艳动人。
“我也不知道,只是气不过,就脱品口而出。
不过,我真不明白,结婚跟肚子到底有什么关系,是不是说,因为怀孕了才结婚吗?”
“你说的那叫奉子成婚,不是指腹为婚,两回事的。”
萧丹笑哈哈地看着余欢欢,感觉这个混血的余欢欢太搞笑了。
“汉语,真是很大,很广泛,来到这里,我听了很多新鲜的成语,非常有意思。”
余欢欢深情地看着叶向天,道:“在莫斯科,他们的汉语不会说得这么复杂,很简单,很直接。”
二人一路上都在讨论着成语。
叶向天只是当起了听众,不过,一左一右两个人始终都挽着叶向天的胳膊。
谁也没有放开,一切都那么自然。
到达住处时,老爸还没有回来。
叶向天拿起电话,打给了周姐。
周姐一番埋怨之后,介绍办公场所的情况。
办公楼基本没有问题,已经安排人员翻新,办公家具已经让杜军找人订制,估计要一周之后交货安装。
毛巾厂的车间正在改造,因为肉鸡加工厂需要冷冻设备,需要改造电路及调整整体布局,布局改造需要一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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