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开放加盟(1/2)
虽然王朝阳只卖了一天的项链,只在盛海这偌大的城市当中卖出了一千条项链,但是由这些项链所带来的反响,却是如惊涛骇浪一般,在整座城市的女性中席卷了开来。
一夜之间,几乎全城的首饰店都被络绎不绝的顾客给询问了一遍,让他们都知道了“毛衣项链”,这一个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名字的新兴物件。
面对着汹涌而来的顾客,面对着这庞大的购买群体,所有首饰店的老板,都不禁在心底发出了一串哲学三问:
这到底是什么?
这东西到底长什么样?
这东西到底在哪儿,才能进得到货?
第二天,在跑完了全城所有的供货商之后,所有的老板们终于确定下来了一件事——这玩意,一定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没有任何一个供货商知道什么是毛衣项链,更没有供货商知道这东西到底是怎么制作出来的,它就像是凭空出现的一般,硬生生的插入到了全盛海女性的心底,让所有没见过、没买到项链的人,心里长草。
就在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空手而归的顾客后,首饰店的老板终于等到了一个人,一个挎着大包小包走进店里的年轻人——王朝阳。
昨天下午,在额外给了每人一百块的加班费之后,旅馆内的十八名女工开始了产量暴增的模式。
十八个人连续工作了近二十个小时,终于在天亮之前,为王朝阳贡献了五万条项链。
又花了五十块一天的价格雇了一辆小货车后,这五万条项链便开始了一路的颠簸,在天亮时分到达了盛海的土地上。
刚一到公园,王朝阳便给国尚武发了厚厚一沓的合同,叮嘱他一定要在收钱之前让对方签字后,二人便开始了分头行动。
今天的任务很简单,二人只需要将五万条项链的货物分给所有签订了合同、自愿成为加盟商的店铺。
至于王朝阳拟的这份合同,内容则是更加的简单:
一千块钱四十条项链,成为三级加盟商,后续拿货价是十五块一条。
两千块钱一百条项链,成为二级加盟商,后续拿货价是十三块一条。
五千块钱三百条项链,成为一级加盟商,后续拿货价是十块钱一条。
在合同的最后一行则是用粗体字标注着:禁止各家串货,发现必究。
虽然王朝阳知道在法制尚不健全的九十年代,这句警告声明的作用不大,效力更是趋近于零,但是他依旧还是加了上去,希望依此能将项链的垄断时间再增长那么一点点。
自盛海公园开始,二人兵分两路,挨家挨户的走访各家首饰店。
面对携带着传说中“毛衣项链”的二人,几乎没有人选择拒绝成为加盟商。但是碍于手头现金不够充足的原因,大部分的老板都签订了合同,无奈的选择了成为二级加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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