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迷妹(2/2)
闲聊了几句,业主拿出了房产证。
宋有德接过房产证看了几眼,觉得没有问题,就还给了对方。
签订租房合约后,李建华从手提包中取出了二十八万五千港元。
李建华在储物空间里储备了大量的港钞,不需要特意为支付租金去银行取钱,昨日,他买手表,之所以会去银行取钱,是因为他手里买没有带公文包,相比假借去车里取钱,直接去银行取钱更方便。
业主拿到了二十七万,金美兰代表房产中介公司收走了一万五千元的佣金。
拿到钱之后,业主便离开了,并嘱咐李建华和宋有德要爱惜房子,如果家具和房屋损坏,是要赔偿的。
送走业主,金美兰微笑着对李建华说:“李先生,现在就去找锁匠换锁?”
“是的。”李建华微笑点头道,“你还记得门锁的型号吗?”
“对不起,我没有特意去记。可以先让锁匠去看看,看过之后,再让他去取同型号的锁。”
“行吧,我载你去找锁匠。”
“宋先生,您不一起去?”金美兰微笑着向宋有德问道。
“我自己开车的。你坐的车吧。”
“好的,谢谢李先生。”
“不客气,我应该感谢你才对。”
李建华习惯性的绅士,为金美兰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
“谢谢!”金美兰嫣然笑道。
“不客气。”
李建华坐到驾驶座上,一边系安全带,一边问道:“锁匠在哪里?”
金美兰说出地址后,手指了一个方便,说道:“往那边走。”
“那个地方我知道。坐稳了,我要开车了。”
李建华开动跑车,行驶在公路上。
“李先生,您做什么生意的?”金美兰找话题问道。
“我像生意人?”李建华瞥了金美兰一眼,淡淡一笑。
“像文化人。”
“你算说对了,我是作家。”
“作家?!”金美兰笑道,“我小时候最崇拜作家了。李先生写过什么作品?”
“你看《明报》吗?”
“看啊。”
“最近一年,在《明报》上连载的小说,有你喜欢的吗?”
“有啊,木子高写的《诛仙》和《九州缥缈录》,我最喜欢了,还有这位作家写的《品三国》和《明朝那些事儿》,我也特别喜欢。您认识木子高吗?”
“你是木子高的书迷?”李建华淡淡问道。
“是啊,我是他的忠实书迷,他写的这几本书不仅在《明报》上连载,还出书了,每本书,我都买了。”
“谢谢!”李建华微笑道。
“谢谢?”金美兰愣了片刻,回过神后,惊喜道,“你就是木子高?”
“没错。”
“真的啊?”
“你觉得我会骗你吗?”
“我……”金美兰抿嘴一笑,“真的太不可意思了,我最喜欢的作家居然成为了我的顾客,有种做梦的感觉。”
金美兰说着从手提包中取出一本《九州缥缈录》,说道:“这是我新买的《九州缥缈录》,您能为我签个名吗?”
“我开车着呢,你说能为你签名吗?”
“等会儿再签,行吗?”
“没问题,等到了别墅,我再给你签名。”
“谢谢。”
“不客气。不,应该我谢谢你,谢谢你的支持。”
“能够看到你写的小说,是一件幸事,读者要感谢你。”
李建华笑了笑,没有接话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