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灯火阑珊处(1/2)
萧让是一个能手,真正的能手,不外惋惜的是,却是一个没有杀过人的能手,和他动手最多的,就是他那彪悍的老爸,除此之外,和其他人动手的时机屈指可数。
从小到大,他爸都告诉他,为什么给他取名“让”字,就是希望他凡事都让让别人,退一步天南地北,更申饬他,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显露武功。而萧让,是个不折不扣的乖孩子,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但看着老爸那带着隐忧的眼神,他一一谨记在心。
事实上,萧让是个平和的人,不喜欢使用武力,武功,在他的印象中,那仅仅是拿来防身而已。从七岁进学校,一直到现在,萧让都和此外同龄人一样,完全没有任何差异,他就只想老老实实的过日子,平庸而自然,那却让他感受异常真实,生命,不正是应该如此吗?他的这种人生观,与他老爸对他的期待不约而同,经由太多浮沉的萧爸早已看透了这凡间的一切,所以才隐居在蜀山脚下,过着那“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闲日子。
然而正是因为这种无所欲、无所求的心态,却让萧让的武功突飞猛进,去年,更是进入了传说中的先天境界。刚听到这个消息,让他的老爸差点把含在口中的饭喷了出来,二十多岁进入先天境界,这数百年来,从没听说过,就连当年被誉为一代天骄的他,迈入先天境界也是四十多岁的事情。
只是萧让和他老爸差异的是,他既是一个先天能手,更是一个没有经由磨炼的普通人,除了练功,他自七岁时起,就过着和正凡人完全一样的生活,履历决放心境,所以,只管他武功了得,然而却是普通少年郎的心态,以至他完全没一点能手应有的风范和觉悟。
能手,不应该都是心如止水,笑看人生吗?
萧让至少知道上百种要领,可以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死去,只是在他二十四年的生掷中,却并没有真正让人死去。
知道和做,那是两个完全差异的看法。
今天是萧让第一次杀人,其时被恼怒冲昏了头脑的他,还没什么感受,但事后,他的心却在哆嗦,不管怎样,他亲手剥夺了近十条生命,那不是猪牛,而是活生生的人。
云师姐?他们只能偷偷摸摸,见不了天日;林静娴?他们,虽然情同姐弟,但有些话能说,有些话却不能说。
看着一个个行色急遽的路人,看着一张张冷淡生疏的脸庞,心灵最深处的那种无力感越来越强烈,心中竟不由升起了一股淡淡的寒意。
突然之间,他很纪念漂亮的成都,很纪念蜀山脚下的怙恃。
想到成都,想抵家乡,萧让那空荡荡的心不由被一股灼热的暖流徐徐融化,变得暖洋洋的,就如成都的春天,那么安宁,那么祥和。
无忧无虑的童年,纯洁似水的朋侪,成都陌头的美眉,那些不知不觉中早已习惯了工具,徐徐地离他越来越远,留下的只是一串串淡淡而清晰的回忆。
萧让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多愁善感的人,可不知从何时起,他不得不认可自己越来越怀旧,纪念那些逝去的日子,纪念那些走过的人儿。
金陵是座漂亮的都市,也是他认为最有文化韵味的都市,所以,他大学才来到了这里,只是今天,却怎么也找不到那种让他放心的感受。
当火车开入这座生疏的都市,
那是从来就没有见过的霓虹.
我打开离别时你送我的信件,
突然感应无比的忖量。
看不见雪的冬天不夜的都市,
我听见有人欢呼有人在哭泣.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