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初战告捷(1/2)
金莲说:“那我还是要去找,宁愿不做这份工作了。”
尹懋说:“随你便,你爱干啥就干啥,腿在你身上,要走,谁也拦不住。”
尹懋很清楚,金莲是嘴上功夫好,实际没那个胆子,她在任何一个项目村,都要想方设法地弄点好处回家。就像贼不走空一样,爱占小便宜。她怎么舍得离开这个舒适的机构呢?
基金会能聘用她,完全基于同情,进来有没有经过考试,没有什么从业资格,自己连小学都没毕业,自己本身又是农村妇女,不管你装得再像城里人,但骨子里仍是农村妇女,举手投足都再清楚不过地显示着她的身份。
有时候,她和春燕辩论,说春燕不是城里人,春燕说:“我不是城里人,你是城里人好吧?”
春燕已经领教,金莲的处处不足,已经无法和她相比,于是就不比。就像大象和蚂蚁比身高,用得着比吗?
领导满足于金莲的吹捧,清楚金莲也不过是个奴隶,主子对奴隶好一点,一点都不奇怪。明朝的东厂西厂完全是宦官当家,朝廷百官,无论忠奸,都可以被任意罗织罪名,进行杀害。太监就是奴隶,一般没文化,不是通过科举考试出人头地的,但是,皇帝就是喜欢。比辛苦读书出来做官的人还要得宠得势,读书人受小人陷害,遭到奴隶欺压并不少见。
春燕不理金莲,是非常明智的作法。一个巴掌拍不响,让金莲去当跳梁小丑吧。看到最后,谁更得意!
金莲用的牙膏没了,就挤别人的,香皂没了,也用别人的,自己从来不买,洗衣粉没了,照样顺手就拿人家的,说下次还。可是,从来没还。更有甚者,还用人家的洗脸毛巾,甚至洗脚布,不知道用来擦什么的。反正,只要她摸过的毛巾,知道的都扔掉,不知道的还在用。
一瓶护肤霜,是她自己买的,用完了挤不出来,就把瓶子屁股用指甲抠开,然后用手指头去抹,抹了后,往她脸上一搪,凑合了一次,下次再摸,将瓶子弄翻过来,也要把里面的乳液弄干净,彻底弄干净之后,才随手就把护肤霜的空瓶子一丢。
这样做的好处,捡破烂的不高兴了,看到一个瓶子被糟蹋成这个样子,本来可以卖一毛钱的,结果被她弄得不值一分钱。
大家都明白家有内贼之后,开始防范起来。在集体宿舍的时候,自己的东西要收拾好,不是不给她用,而是怕她永远用下去,而且用完之后,不说一个“谢”字,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就跟用她自己的东西似的,更可气的是,用完之后,随手乱扔,让别人有一种不被尊重的感觉。
包括洗衣粉、香皂、洗发水、沐浴露、牙膏、毛巾甚至洗澡用海绵,都各自收拾起来,哪怕再用的时候麻烦,也必须这样做。这样才能放心。金莲是一个快50岁的有过四个孩子的农村妇女,这时候,身上的各种毛病开始出现,特别是妇科方面的,谁知道会不会传染呢?住集体寝室,大家共用洗手间,哪有那么好。如果她很自觉,又讲卫生,大家凭着爱心,也就不这么做,这么绝情了!问题恰恰不是,所以,人人自危,每人自保。
春燕读书读到高中毕业,出身地主家庭,从小受到的家教很严格,跟金莲出身贫农不同。金莲从小自由散漫惯了,要不是调皮,摔进大坑,也就不会致残,腿脚不便了。
因着那大坑,从此改变了金莲的命运。从小被人瞧不起,于是,她就要反抗,处处要显得比别人高、比他人强,争先恐后,争强好胜,心气虚高,
于是,人到这个年龄,她就得了“三高”。
于是,她开始吃药。
每年基金会可以报销500元门诊医疗费,她全部用来买药。在“三高”不太高的时候,为了得到那500元,就虚构买药事实,虚开发票,最后,“三高”居高不下的时候,她就要自费了。后悔不已!
每每吃饭,她总说:“我有‘三高’,不吃肉。”
于是,大家都说“好”,话音未落,一大块肉已经进入她嘴里,说:“不好意思,吃了眼睛的亏。”
那话里的意思,就是,眼睛欺骗了她,没看清楚那是肉。才开始说这话的时候,大家都以为是幽默,一笑了之,不在意下。久而久之,她常常自称“不吃肉”,但每每吃得比谁都多的时候,大家就不再相信她。
金莲还常说:“我老人,有‘三高’啊,不能吃肉,现在光吃药了。可怜噢!”
大家除了“哦”一声,也就没有谁附和她了。大家心里都明镜儿似的,老是拿着这些虚套来耍太极八卦,谁不烦?
总是喊“狼来了”的小孩,最后当狼真的来的时候,已经晚了。在机构里,金莲就是一个喊着“狼来了”的人。
春燕最讨厌这种虚伪的人。
在开会时,两人之间总是唇枪舌剑的。
领导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春燕太聪明,智慧过高,高过了领导,就不行,要走狗把你拉下来,屈服在领导的权柄下才行,不能任你横行,夺了权,影响了领导在办公室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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