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 他(2/2)
黎麦表达了自己的诉求,“金钱方面的赔偿并不重要,但她必须要公开向我道歉。”
“问题不大。”律师回答。
黎麦想到江太的行径,有点担心地问:“如果我胜诉,但对方拒不履行呢?”
律师说:“如果是这样,那么法院无法直接强制侵权人进行道歉。但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估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黎麦想不通,觉得这样对江太似乎根本起不到任何警示和惩戒的作用。
“如果仅仅是这样处理,那她公然诋毁我,造成的恶劣影响怎么能挽回呢?现在谁还会看报纸?难道我买报送给每一个知道这件事的人看吗?就算是网络发达,我要群发给大家证明我不是她说的那样吗?这不算是二次伤害?”
律师见过的案例太多,能理解黎麦的心情,但也无可奈何。
“黎小姐,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对于您的遭遇我表示同情,可结果就是这样的。最好的办法是您不要和这种人一般见识,之前我有一位当事人,她的女儿因为承受不住网络暴力自杀,她起诉那些键盘侠,虽然胜诉了,可对方受到的制裁远远比不上她女儿生命的贵重。您懂我的意思吗?”
“谢谢您。”黎麦明白律师是在开导她。
因为是熟人介绍,律师又多说了两句,“很多当事人打这类官司就是为了争一口气。如果还有其它合法的途径,或许会更有效。抛开我的职业身份不谈,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其实是不错的方法。但话又说回来,狗咬我们一口,我们不能去咬回来。当然,我不提倡以暴制暴。”
“嗯,不管怎么说,这场官司我还是要打。”黎麦心想,她没有别的办法让江太付出代价,法律是她唯一可以惩戒对方的合法武器。
虽然比起造谣者带来的伤害,这惩罚显得不够有力,可聊胜于无,她总要为自己做点什么。
律师看出她的坚持,承诺道:“那我尽快写好诉状,法院立案后一般会在七日内向被告递交传票。”
“可以的,越快越好。”黎麦应道。
她从事务所出来后,先给杨戬发了条消息。
“杨哥,我毕设主题定了,要去采风,今天下午就走,麻烦你和他说一声。”
这是黎麦写了删删了写不下二十遍措的词,发出去之后她又后悔了。
是不是把“他”换成“默驰哥”更好一点?
杨戬收到黎麦消息那一刻,脸都绿了,太阳穴突突直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