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二章 楼兰时代!(二合一)(1/2)
骷髅鬼夫本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只要骷髅大阵启动之后,他就可以占据冉钟的身体然后扬长而去。但他没想到,昨天上穆垂山的时候,被清羽宗的修士给发现了他的异样,因为牛家村每年都会来这里的山泉进行浸泡,所以比较相熟,就问了几句。
骷髅鬼夫仓促回答,匆匆离开,便让清羽宗的修士生出了疑惑。
而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要加快进展了,但没想到白天就碰到了林烨,本来他是想将林烨杀掉的。但听到林烨的口音,以及他的来历,这让见多识广,心机狡诈的骷髅鬼夫留了一个心眼,便是忍住了杀意。
但后来林烨的叫花鸡,以及听到世外之地等等事情的反应,再加上他竟去了无尽海域里,让骷髅鬼夫更加确定了。本来今天晚上他就准备收拾林烨,以摄魂之术让他托盘而出,但没想到清羽宗在这个时候杀来,他不仅白骨大阵损失掉了,甚至最后还被林烨给吞噬了元神!
“想不到这些修士,居然能够以元神出窍。”林烨心中骇然一片,骷髅鬼夫的肉身早在之前就已经毁掉了,但他却靠着元神一路上不断夺舍,活到了现在!
而幸好是遇到了清羽宗,否则骷髅鬼夫不仅夺舍冉钟成功,可能自己第一天进入神州浩土,就要稀里糊涂的死在这里!
可怕!!!
直到这个时候,林烨才意识到神州浩土的凶险,看似面带和善的冉鸿霖,居然只是一副皮囊而已,而他和善的面目之下,则是歹毒之极的恶毒心肠!
拿活人炼阵,拿生人炼尸!
骷髅鬼夫的记忆十分混乱,以林烨如今的能力,虽然是吞噬了骷髅鬼夫的元神,但也只能开启他一部分的记忆而已。
至于想探索更多的,则是脑袋发疼,再也探究不下去。
这个洞口,是骷髅鬼夫逃亡到牛家村时,在这里折服养伤的洞口,那些尸体白骨,有人类,有动物,都是他用来吸收尸气进行恢复的。
其实林烨心中还有点庆幸,来到这里第一天,他就干掉了一个几乎是站在了神州顶端的元婴期大修士,简直就不可思议。
他看着自己手上再次暗淡无光的吊坠,有点愣愣出神。
“对了,储物戒指。”
林烨心中一动。在神州浩土,每个修士都有自己的储物戒指,里面有一个储物空间,装着一些要用的材料,宝物,法器,法宝等等,虽然骷髅鬼夫是靠着元神出窍才一路逃了过来,但这一路上也杀了不少修士,收获有很多。而那储物戒指还在,戴在地上躺着的冉鸿霖的右手小指上。
不知道为什么,在吞噬了骷髅鬼夫的元神之后,林烨现在觉得自己很强大,而且是一种莫名的强大感。明明他的修为还依然只是内息贯通的中等境界,并没有丝毫的提升,但这种强大感就充斥着他的身心,让他都感觉莫名其妙。
就好像是一台汽车,换了发动机一样,虽然他的外壳和其他零件都没有变化,但的确是比以前跑得快了,性能也更好了。
而在融合了骷髅鬼夫的元神之后,林烨就有这样的感觉,环顾四周,视野更加清明,脑子也更加清楚,很多之前需要弯弯绕绕的问题,现在也是瞬间贯通,思维通达。
就如同吃了什么大补之物一样,体质上得到了飞跃一般的提升。
鸟枪换炮了!
其实林烨不知道,元婴期的元神有多么可怕,之前骷髅鬼夫靠着元神横行无忌,一路从西夏来到了墨地,逃亡了好几年都没事,就是因为元神的实力太强了!
哪怕是金丹期的修士,都不敢正面与之抗衡!
而林烨,居然将他给吞噬了,这样融合之后,哪怕只是得到半点力量都俨然可以笑傲一方,更不用说全部得到了!
这哪里是大补之物,就像是拥有了天赐天大好处一样,至少在元婴期之前,林烨都将得到骷髅鬼夫对修仙的理解,认知,可以少走很多弯路!
就好像一个孩童得到了一把手枪一样,等他摸清楚原理,慢慢成长之后,可以用此当做后盾,而且是杀伤力极强的兵器和后盾!
“骷髅鬼夫乃是站在了神州近乎顶端的人物,我能得到他的元神,日后在这里立足,生存,都能有极大的依仗,甚至修炼,都能事半功倍!”林烨想到这里,又看向了自己脖子上的那串吊坠。
暗淡无光,好像用尽了所有的能量一般,比起之前还要褪色了不少。
林烨眉头紧皱,这个吊坠乃是老头子留给张家,让自己去取的,老爷子就算再强悍,也不可能这么厉害吧?居然能抵挡元婴期修士的攻击?
按照神州浩土的武器也有等级,分为低级法器,中级法器,高级法器,以及顶级法器!而法器之上,则是法宝!法宝只有元婴期的老怪物才能够炼制而成,而且还要靠机缘。法宝的威力十分强大,动则毁天灭地。但这个吊坠为何会如此变态,能抵挡当初荀长青的攻击也就算了,现在连元婴期老怪物的元神都能抵挡,难不成是法宝?
林烨想不明白,以前他虽然觉得老头子神神秘秘的,但总不应该有这么强大的实力,能够驾驭法宝,那也太逆天了!
林烨暗道:“说不定,连老头子都不知道这个吊坠到底有什么作用,以前我只是认为这个东西和我的身世或许有关系,但现在看来,还远远不止……”
摇了摇头,既然想不明白,林烨也索性不去琢磨了,毕竟在骷髅鬼夫的记忆里也没有这种法宝的描述,而且骷髅鬼夫也只是元婴初期,以前的武器是一个高级法器招魂幡,连他都没有法宝,可想而知法宝的珍贵了。
正因为这样,林烨就算磨破头皮,也是想不明白的。
低头看向冉鸿霖的尸体,林烨在适应了如今身体的强度之后,才从冉鸿霖的身上将储物戒指给取了下来。
一并取下来的,还有那两颗鬼头戒指,在骷髅鬼夫的记忆中,这两颗戒指叫做噬魂戒。
以之前骷髅鬼夫的实力,根本迸发不出任何法术攻击,更不用说施展摄魂术了,这是他一路逃亡过来,杀了不少人得到灵石之后,在地下坊市里购买的。
现在作为他的常规武器在使用。
这两颗噬魂戒有点用处,林烨直接揣进了兜里,然后开始检查储物戒指。
在现代社会,要带东西都需要背个背包,或者旅行箱,但在神州浩土则不同,那些什么修士的宝贝太多了,动辄便是成百上千的东西,他们要怎么装?只能靠储物戒指!
一般的储物戒指,都有几十平米的空间,而大的储物戒指,则有上百上千平米的空间,可以说修士很多的精华,都放在了里面,这就是他们的家当。
之前骷髅鬼夫被人伏击,靠着元神血遁逃跑,所以储物戒指自然也是没有了,而这个储物戒指里面的东西,是他逃亡到墨地的这几年,重新开始收集的。
“以前只是在上看到过储物戒指,没想到真有这个东西。”
林烨自嘲地笑了笑,看着这个造型古朴,几乎和街上精品店里卖的几块钱的戒指没什么区别,他自己都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心情。
打开储物戒指,首先需要动到意念。
意念这个东西,其实就是神识的延伸,当没有使用的时候,就叫做神识,当使用之后,就叫做意念了。反正这些玄乎的东西都是在骷髅鬼夫的记忆里搜索到的,林烨并不笨,完全能够意会。
每个储物戒指都有宿主的精神意念加持,就好像钥匙一样才能打开,否则只能用蛮力,这样很大可能会毁掉戒指。
对此林烨根本没什么好思考的,模拟着打出了一道神念注入了戒指,很轻易的就打开了禁制。——他本就吞噬了骷髅鬼夫的意识,两者意识相融之后,骷髅鬼夫就是林烨,林烨就是骷髅鬼夫,这戒指的神念也就是属于他的了。
有点小激动,林烨第一使用储物戒指,但打开看了看,却无比失望。
里面低阶法器只有几个,而且都是垃圾普通货色,其他的则是什么鬼符,符箓,阵法的旗幡旗杆,药水,丹药,还有一些黑乎乎黏糊糊的稀奇古怪的东西。
而最吸引林烨注意的,其实是戒指里一些零碎的灵石。
因为除了灵石之外,林烨其他的一个都不想要!毕竟那些东西都是鬼修的偏门,他堂堂九尺男儿,站得稳行的正,哪会去学那些不阴不阳,不三不四的东西。
当然,其实最让这厮放弃学习鬼修的原因,还是因为这个职业是众矢之的,他初来乍到,可不想刚成为一个小鬼修,就被人给干掉了。
还是正统点好。
所以他看了一眼,就关上了储物戒指。
“冉大哥,虽然你我两人素未蒙面,但我已将白天之人当做了你。”
林烨看着冉鸿霖躺在地上的尸体,脸色在变幻了几许之后,终究是悠然一叹,道:“我将骷髅鬼夫的元神吞噬,也算是变相为你以及你村子里那些无辜之人报仇了,希望你泉下有知,也能心安!”
来到这个世界,接受的讯息如此之多,林烨依然有些不能接受这种滥杀无辜,是人名如草芥的做法,所以当说出这番话时,他心中也极为复杂。
将冉鸿霖的尸体拉到了一边,然后将内洞角落的骷髅们都给扫开,林烨便将他放在了那里。而后,他走到高台附近,看到了石桌之上的冉钟,脸色又变得犹豫了起来。
作为牛家村最后的活人,冉钟实在是太可怜了。
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子被屠杀干净,而且还被炼制成白骨大阵,他父亲早已不是原来的父亲也都不知道,不仅认贼作父,还被骷髅鬼夫每日折磨,当做鼎炉。
现在的冉钟,身上满是密密麻麻的黑气,脸上也浮现着那些灰暗色的小点颗粒,看起来已经没有了白天里天真浪漫,聪慧可爱的模样。
甚至有半边脸,都已经出现了腐蚀状态,透过烂掉的皮肤,甚至可以瞧见里面的血肉和白骨,看起来狰狞可怖之极。
从骷髅鬼夫的记忆中,林烨知道冉钟其实已经是完了,至少他现在已经不属于一个正常人了,只能被当做夺舍的鼎炉,就连自己的自主思维,都已经快没有了。
也就是说,迟早都会成为行尸走肉。
林烨有些犹豫,看着冉钟痛苦的模样,他很想给冉钟一个痛快。
因为就算是他恢复了意识,也变得人不人鬼不鬼,这对于他而言,无疑是一种折磨。更何况,要是冉钟知道了牛家村的情况,他小小年纪如何能承受,那更是一种打击。
林烨吞噬了骷髅鬼夫的元神,所以他能够控制冉钟,只见他扬起手掌来,想要打下去给冉钟一个终结,但想了想,还是下不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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