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童建眼中的苏慕白两人(2/2)
“准备一下,我们回去吧。”童建开口,对着身旁的龚豪说道。
“好的,老大。”
龚豪应道。
龚豪的脸色非常平静,丝毫没有表现出任何跟童建有关的情绪,哪怕是他的眼神也同样平静如水,没有流露出任何异样。
听到童建的吩咐,龚豪就离开去准备了。
“难道不是他?不对,具体是不是还需要再看看后续情况,并不能因为一两次的试探就下结论。”
童建看着龚豪离开的背影眉头微微一皱,嘴里小声呢喃了几句。
紧接着。
童建迅速从上衣内侧的口袋里面拿出了自己的私人手机,打开锁频后找到一个没有备注的联系人拨打了过去。
“嘟嘟嘟………喂?”
电话接通的提示音刚响没几下,电话很快就被接通了,很快,从电话那头传来了低沉男子的声音。
童建丝毫没有闲聊的心思,直奔开口询问道:“情况怎么样了?”
“事情很顺利,对方直接落入了您之前布置的陷阱,现在被“它”给缠上了,短时间没根本无法脱身,就算最后没有死在它的手上,也足够支撑到您回来。”
电话那头。
低沉声音的主人语气恭敬的开口道,只不过再提到他口中的那个“它”时,语气不由自主的提高了几分,似乎对于自己口中的那个“它”极为忌惮,甚至算得上是恐惧!
闻言,童建一脸满意的点了点头,接着说道:“那就好,对了,有没有确定对方是什么人?还有,姚颖没事吧?”
“您放心,姚总没有什么事,计划一切顺利,需要我让姚总跟您通电话吗?她就距离我不远处盯着对方。”
电话那头的男子先是给童建报了姚颖平安的消息,随口语气有些不自然的继续说道:“只不过,对于他们是哪个势力的人目前还不清楚。”
“因为所有已知的驭鬼者似乎都无法跟他们对得上号,不论是朋友圈,还是灵异论坛,或是别的什么,甚至姚总已经打电话询问过了,即便是驭鬼者总部也没有这些人的资料信息。”
“行,我知道了,我马上赶回来。”童建沉思了片刻后说道,说完直接挂断了电话。
挂断电话后,童建转身,正打算看看不远处的龚豪等人准备的怎么样了,可等他刚转身的瞬间,表情明显愣了一下。
在距离这里不远处的街道半空,竟诡异的出现了一扇十分老旧的木门。
木门有很多地方已经腐朽的非常严重了,唯一是铁质的门把手部位更是锈迹斑斑,仿佛别人轻轻一用力,就能将门把手扯下来一般。
“新的灵异事件么?还有完没完了?!”童建的眉头紧皱,心里已经有些不耐烦了起来。
从他进入这座中山市开始,一直到现在,短短时间内,他解决的灵异事件就已经高达八件了。
也就是说,最少已经有八只厉鬼被童建所遇到并压制,而且已经成功限制关押了起来。
可是还没等他松口气,只是一个电话的功夫,现在新的灵异事件又爆发了。
无需任何检查,就以那扇木门诡异的出现方式已经现在的状况,就已经摆明的告诉了童建这是一起灵异事件!
童建很确定,那扇木门原本的地方空空如也,根本就没有丝毫木门的影子,也就是说,那扇木门是突然出现在街道的半空中的。
再者说了。
哪有一扇正常的木门是竖立在半空中的,而且没有借助丝毫外部物理的力量,完全就是诡异的悬空而立。
“嘎吱~!”
在童建的注视下。
那扇老旧的木门,打开了!
“嗯?”童建的精神一震,立马目不转睛的观看了起来,想要观察出一点什么有用的信息。
“门并不是真正的源头,只是一个用来连通一处灵异之地的物品,类似于用来触发厉鬼灵异的媒介一般。”
童建看到了门后那昏暗的场景。
同样,也看到了站在老旧木门里面的两人,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男子以及一个同样二十岁左右的女子。
踏踏踏!
脚步声响起。
在童建的注视下,老旧木门里面的一男一女两人先后迈步走了出来,其中那名青年男子走在前方,女子紧随其后。
这从老旧木门里面走出来的一男一女正是通过鬼门从灵异之地回到现实世界的苏慕白与沈梦两人。
“老大,你看,那边有人,而且似乎是个驭鬼者。”沈梦指着街道尽头的童建,对着身前的苏慕白说道。
她的语气有着欣喜,因为这里出现了驭鬼者,而且不远处还有许多普通人在活动,也就是说自己与苏慕白真的离开了那处灵异之地,回到了现实世界。
苏慕白点点头,回应道:“看这周围的建筑,我们应该是回到了中山市,那名驭鬼者以及不远处的工作人员应该都是官方的人。”
“竟然会说话,他们两个是驭鬼者?不对,有一个是驭鬼者,另一个是真正的厉鬼!”童建脸色大变的看着朝自己这边走来的苏慕白与沈梦两人。
童建眼中的世界与其他人所看到的世界不同,他的眼睛只能看到黑白两种颜色。
其中黑色是与灵异相关的所有东西,白色则是与灵异没有关系的人或者是物品。
在童建的眼中,沈梦的头上总共有着三张人脸,其中那张诡异的笑脸以及另一张渗人的哭脸都是黑色的,代表了这是两张鬼脸。
除此之外,在童建的眼中,沈梦其他部位差不多都是白色的,只不过在沈梦的脑袋部位还有着一团非常小的黑色,似乎是她的脑袋里有着什么与灵异相关的东西。
但总体来说,沈梦还是属于驭鬼者的范畴。
至于苏慕白………
在童建眼里,他全身上下都是黑色的,漆黑如墨,宛如是世间最为黑暗的物质,浑身上下没有一丝与白色有关的部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