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63.62.1(2/2)
“蒋德妃说的正是,十二皇子的确比不得太子。”宁阳大长公主在三公主和九公主的搀扶下,慢慢走到众人眼前,“说来,在本宫眼里,不但是十二皇子,其余皇子,一个都比不得太子。”
宁阳大长公主辈分高,众人见了她,就连皇后都要行晚辈礼。
蒋德妃没想到宁阳大长公主竟会走到这边,勉强笑道:“姑母所言正是。”
宁阳大长公主却不肯这么放过她,道:“蒋德妃也认为本宫说得对?那么,蒋德妃以为,比起太子,二皇子如何?二皇子,可能比得上‘当、年、的’太子?”
蒋德妃一心贬低当年太子痴傻的事情,宁阳大长公主就偏要问一句,是如今的二皇子好,还是当年痴傻的太子聪慧。
蒋德妃额头登时渗出了冷汗。
半晌才咬牙道:“太子身份尊贵,二皇子除了年纪大了一些,其余种种,岂能与之相比?”
宁阳大长公主闻言,这才眯了眯眼,道:“蒋德妃知道便好。”尔后看一眼玥充媛抱着的十二皇子,“珉儿未出生就被封了顺王,将来的富贵荣华、悠闲自在,是谁都比不上的。你们倒也不必急着,让他这般小小年纪就没了玩乐的机会,只能一心像比他年长几岁的兄长那样苦读诗书了。”
玥充媛和容妃俱是答应不提。
皇后只不肯答话。
宁阳大长公主却也不再开口问她,转身便离开了。
宁阳大长公主虽不是天元帝嫡亲的姑姑,但却是太皇太后养女,和先帝素来亲近。天元帝继位,其中就有宁阳大长公主和夫家蒋家的功劳。天元帝素来看重宁阳大长公主,因此众妃嫔被宁阳大长公主如此训斥,竟也不敢多言。
而容妃和玥充媛因着宁阳大长公主的一番话,原本打算让十二皇子在今日露一露脸,背诵一篇诗词的想法,也被打消了。
是啊,有太子珠玉在前,十二皇子再出色,都没有用处。顺也好,珉也好,无一不是在说,皇上想要十二皇子做一个真正的“闲王”。既是闲王,小小襁褓婴儿,背那些诗词又作甚?
皇后心中自是不甘。
可是不甘又如何?容妃和玥充媛所言极是,即便是让十二皇子背诵了诗词,也未必就是对十二皇子好。
等到宴会开始,众位皇子开始向天元帝进献贺礼时,容妃和玥充媛就更加庆幸她们没有让十二皇子去背诗词了。
众位皇子之首,自然是太子。
二皇子虽然居长,却身份不够尊贵,比不得太子。当先为天元帝奉上贺礼的,自然是太子。
棠落瑾翻过年就是十四岁。小小少年,貌比潘安,单单是往那一站,周围人都目光,就尽数黏在他的身上了。
等到棠落瑾将今年的年礼拿了出来,众人就更加神情莫测了。
“儿不孝,思索许久,不知该送何礼物与父皇和祖母……末,只得请诸位老叟,各自写一字,装裱之后,又令极其高寿者各写一字,绣娘据字以绣,制成绣品……如此,分别奉与父皇和皇祖母。”
棠落瑾说罢,起身拍了拍手,就有四个宫人,一齐上前。
前面两个宫人,手中所捧,乃是一卷字画。等将字画展开,众人皆是一惊——原因无他,这一卷字画上,竟各个都是“寿”字。原本皇子送百寿图之类的,并不罕见,可是太子所送的这副字,“寿”字似有万个,而那些“寿”字,大都写的歪歪扭扭,竟像是初初学字一般。
天元帝目光微闪。
九皇子位置靠前,当即就笑了:“太子哥哥这是从哪里找来的字?虽然这寿字是足够多了,可是这些写字的人,莫非是乡野村夫?写下的字,竟如此丑陋不堪,还不如刚刚学字的小童!”
天元帝微微皱眉。
今日是除夕,棠落瑾面上稍稍有些表情,神色淡淡,却不和九皇子说话,而是对着天元帝道:“儿着人寻遍大棠,也只寻到四千余名七十岁以上的老者。故将年龄降低,寻六十岁以上老者,寻足了万人,令这万人,会写字的便直接写字,不会写字的现学,这才将这一万个‘寿’字凑足,奉与父皇。”
棠落瑾的话一说完,身后那副绣品也被打开,正是按着前面的“寿”字,所绣的绣品,只是绣品上,只有一千个“寿”字:“这副绣品的一千个‘寿’字,俱是按照令八十岁以上老者所写的字所绣,奉与皇祖母。”
“愿——”棠落瑾双膝跪下,“父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皇祖母千岁千千岁!大棠国祚绵长!”
“大棠国祚绵长!”
棠落瑾一跪下,有眼色的人立时也跪了下去,在棠落瑾之后,山呼万岁、千岁。
天元帝和皇太后自是大喜。
哪怕那些字写得并不好看,可却是高寿者所写,是他们疼爱的太子所精心准备的,二人如何不喜?
“好,好,好!”天元帝大笑,“朕的太子,果然至孝!好,好,好!”
皇太后亦是高兴,当场就把先帝所赐的她贴身带了数十年的玉佩,赠给了棠落瑾。
“若是先帝还在,必然也是最喜欢太子了。”
有了天元帝和皇太后的话,众人对太子的得宠,更有了新的认识。
而太子的新年贺礼,完全力压一众皇子和皇室中人,直到正月十五元宵节,长安城里的人,仍旧在口中对太子的“至孝”和聪慧,赞不绝口。
“除了太子,谁还能想到这样的主意?除了太子,谁还能特特找了那些年老的老叟,既让他们帮着写了养生歌、养生书籍,让他们口述了种地的经验,末了还能想着教他们写字,送了真正的‘万寿’给皇上?”
“可不正是如此?我们家老爷子,原本不怎么喜欢太子,可是有了这么一遭,在家里连连夸太子至孝,太子是个好的……”
“是啊,听说太子尤其厉害,就算经常逃课,但耐不住太子过目不忘,就是当朝李首相,都对太子的学识赞不绝口。更何况,太子除了学识,还有孝道让人称颂。”
……
棠落瑾这一招,果然将自己在长安城的声望推到了最高。
宁君迟来寻他去街上看花灯的时候,不免也提到了这件事。
宁君迟开口的时候,目光一直盯在少年身上。
从除夕到今天,他已经半个月不曾见过少年了。
少年头戴玉冠,面如白玉,眼若流星,额上一点朱砂痣。身上披了白色的狐裘,脚下蹬了一双狼皮靴,静静地站在那里,就让人分外移不开眼。
“舅舅?”
棠落瑾被盯得久了,不得不开口打断宁君迟的目光,道,“舅舅怎的今日来了?”
今日是元宵灯会,也是闺中少女难得正大光明在晚上出行的时候——当然,其实也是这时候变相的玩乐和“相亲”的日子。
宁君迟这时候来寻他……
棠落瑾微微抿唇。
宁君迟回过神来,目光仿佛和往常一样温和。
“虽是灯会,小七若要出门,怕也不易。”宁君迟看了一眼棠落瑾额上的朱砂痣,尔后去处一张半面的狐狸面具,“戴上这个,小七出门,想来就不会太容易让人认出来了。”
狐狸面具只有半面,恰好能遮住人的上半张脸。
“如此,舅舅便先走了。”
说罢,宁君迟便当真离开了。
棠落瑾拿着半面狐狸面具,若有所思。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依然童鞋扔了一个浅水炸弹~~好高兴,有史以来第一个浅水炸弹,抱住啃啃啃~~=3=
p.s.小棠棠就快长大啦~~等离开长安,然后“嗖”的一下,就要长大啦【喂!是你不会写打仗吧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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