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2)
顺着宋净晚的视线,林燊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的费一朝。来人眼神不明,直直地盯着他半搂在怀里的人。
年轻又帅气的富二代,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天之骄子,他女朋友的前追求者,即将成为他未来岳母继子的人。
这关系也不复杂,他笑了笑,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问。
费一朝见宋净晚看到他了,主动走过来,态度与平常倒没什么两样,外面偶遇,寻常地打个招呼而已。
“好巧,竟然能在这里遇到你。”
他掩饰得很好,宋净晚也跟平常似的,没有一点儿情绪起伏,平静得好像刚刚在笑的那个人不是她,礼貌又疏离地回了句是很巧。
费一朝望向她身边的男人,问:“跟朋友一起来的?”
“嗯。”她淡淡地应了一声,费一朝又听见她说,“我男朋友。”
表情淡然的林燊配合着她的介绍微微颔首,向费一朝打了招呼:“你好。”
他望向男人揽在宋净晚腰间的手。果然,男朋友才合理。
“你好。”他也客气地笑了笑。
对于费一朝,宋净晚的介绍也很简单,微抬头看向林燊,说:“我高中同学。”
她知道林燊应该还对费一朝有印象,之前费一朝送她回家的时候他碰到过,也说过费一朝爸爸和她妈妈要结婚的事情,他记性那么好,应该记得的。
也不是什么亲近的关系,又寒暄了两句,费一朝主动离开,他的出现没有激起宋净晚一点波澜。人走后,他不动声色地问:“不怕他告诉你妈妈?”
他得承认,刚刚听到的那四个字可以让他高兴到明天,也足以让他放下心中的介怀。
宋净晚丝毫没有从林燊的话里听出有什么不对,解释道:“告诉也没关系。”
她这么大了,周未岚不会阻止她谈恋爱。而且,费一朝应该不会那么闲主动告诉周未岚她的事情,最多可能会在周未岚聊起她的时候,无意说一句他偶遇她和男朋友在一起。
她不知道,自己简单的一句话取悦了某个人。
玩了几个小时,林燊准备带她去吃饭。在停车场,他按住她要开车门的手,将她圈在怀里。
她被困在他身体和车之间的缝隙,对突如其来的亲昵有些茫然无措。他先是亲了亲她的额头,然后是眼睛、脸颊、耳旁,他轻吻过的地方窜起一股股细小的电流,让她头脑空白,脚下虚软,连带拽着他衣角的手都渐渐变得无力。
他含住她柔嫩的耳垂,湿热的触感让她呼吸变得急促。含吮后不舍地放开,在她耳边轻轻低语:“小晚,我想亲亲你。”
他似在征求她的意见,可是不等她回答,就转而吻住了她的粉嫩的唇。
宋净晚微微睁大了眼睛,意识朦胧时升起一个念头,他一开始不就在亲她吗?
显然,那对林燊来说不是真正的亲吻。
天知道,每天他都在花多大的力气,控制住自己不把她一口吃掉。
十分钟后,宋净晚终于推开了他。
她用手捂住湿润红肿的唇,眼睛上蒙着一层雾气,用不怎么凶的眼神瞪他,手臂随着胸口的起伏轻颤着,鼻子终于呼吸到了久违的新鲜空气。虽然眼神凶不起来,可他手伸过来的时候,她把他的手拍掉了。
他何时见过她这么生动的样子,虽然觉得抱歉,但更多的是不知道怎么表达的喜欢,所以哄的时候不怎么有诚意:“抱歉,我又没有控制住。让我看看,嘴巴肿了没,我下次轻点力。”
空阔的地下停车场安静得过分,高大的男人轻声哄着娇小的女人,即便隔着一段距离,依然让人感到眼热心动。
费一朝坐在车里,等到两人离开后才启动车子。
周未岚在家里与管家商量着不久即将举办的晚宴,见到费一朝热情地唤他:“一朝,你回来了,我今天煲了你喜欢喝的汤,你先喝一碗,等你爸爸回来我们再开饭。”
“不用了周阿姨,我有点累先歇会儿,吃饭了再叫我。”他谢绝了周未岚的好意,独自一人回了房间。
他半靠在椅子上,有点不明白心头的愤怒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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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怀均偶尔在哪里吃到好吃的东西,觉得宋净晚也爱吃的,要是顺路就会往她这里送。
周末的时候,他和云轻轻约会,吃了家不错的点心,半路云轻轻接到电话有事要回公司处理,送完人刚好顺路,他就多买了一份,到临江花园看小侄女。
顺便看看林燊在不在。
这段时间除了在公司,他都没有怎么见过他,真是大忙人一个。他觉得他在家的概率很小,上楼后先去按了按他的门铃,里面没有动静,可是没一会儿对面的门开了,林燊不慌不忙,问:“你怎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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