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阴谋!(2/2)
如今酿酒的事出了差错,拿什么归还欠款呢?
更要命的是,与醉仙楼的供货契约中有一条规定:如果四十天之内,酒坊不能按时供应美酒的话,则要三倍赔偿对方的损失,也就是整整三万贯钱,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
“一群混账东西,把事情都给搞砸了,还有脸来要工钱,老子一文钱也没有,快滚出去……啪啪!”
一想到要赔那么多钱,李德顿时暴跳如雷,对着孙管事破口大骂,还狠狠的抽了几个耳光,打的后者两腮又红又肿的,槽牙都飞出去一颗。
孙管事也是一肚子的委屈,之前自己反复劝说过,酿酒的事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节省工序,否则会出大麻烦的,可是李德、郑氏死活不听啊,如今麻烦事真的出了,又怪罪到了自己头上。
有心争辩几句,知道这对夫妇都是什么品性,自己说了也没用,孙管事只能捂着腮帮子,神情落寞的退了出去。
另一边,李德倒背双手,就像老驴拉磨一样转起圈来,同时低头思索办法。
其实孙管事说的一点没错,麻烦事已经出了,发怒毫无作用,赶快掏出钱来平息事端,让酒坊运转起来才是正理!
问题是,三万多贯钱啊,数额实在是太大了,如果全额赔付的话,自己就得倾家荡产。
有心耍无赖不赔吧,可是醉仙楼的背景太深了,乃是长安城—齐国公府的产业之一,那可是朝廷中的顶级权贵人物,自己一个小土豪如何得罪的起呢?
不赔是不行的,想赔又赔不起,真是左右为难啊!
“夫人,可否请老泰山帮帮忙啊?”
“难,阿爹的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想从他老人家兜里掏钱,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唉!”
郑氏的父亲担任武安县县丞十余年,利用手中的权利,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可是积攒了不少钱财,拿出三万贯不是什么难事!
问题是,这位郑县丞是个十足的吝啬鬼,就是亲爹亲妈都休想从他那借出一文钱,更别说女儿女婿了。
“夫君勿忧,妾身有个办法,既不用赔一文钱,还能解决一件心腹大患。”
“哦,夫人有何妙计?”
“简单,把潜龙岗和酿酒作坊,还给后院那个小崽子不就行了。”
“还回去……夫人果然妙计,堪称女中诸葛啊,哈哈!”
李德也是心思敏捷之人,瞬间明白了郑氏的用意:
从法理上说,李昭才是酿酒作坊的真正主人,李德只能算是代管而已,如今酿酒作坊出了事情,李昭理应承担责任的。
何况与醉仙楼签订的契约上面,并没有李德本人的签名,而是画押。
所为画押,就是穷人按手印,富人盖印章。(古代识字率低,契约上面很少有签名,皆是以画押为准)
换而言之,只要写下一纸文书,把酿酒作坊归还李昭,再把李家家主之印交出去,就能把这口黑锅扔给李昭来背了,这样做的话,可谓是一箭三雕:
一则,之前李昭落水的事情,让潜龙岗的乡亲们议论纷纷,都说自己霸占家业不还,还要谋财害命;现在把酿酒作坊归还给了李昭,可以平息悠悠之口。
二则,酿酒作坊亏损严重,还欠了一屁股的债,还给了李昭就等于甩掉一个大包袱;李昭手中没有钱,绝对还不起巨额债务,非被债主们生吞活剥了不可,这就等于借刀杀人。
而商业圈的潜规则之一是:打了不罚,罚了不打,只要李昭被逼死了,欠债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三则,只要李昭一死,吴王一系的血脉也就断绝了,自己一家人就能名正言顺的永久霸占这份家业了;以后找个机会,或许还能鱼目混珠,冒充宗室子弟呢,那可就真的咸鱼翻身了。
如此计策,妙到毫颠啊!
想到这里,李德立刻草拟了一份文书,就说侄儿李昭已经长大成人,按照当年的约定,自己准备陆续的归还家业,先从酿酒作坊开始……而后把管家侯四叫了进来。
“侯四,这件事情就交给你去办了,记住了,过几天再把这份文书给那小子,让他一点缓冲的余地也没有,明白吗?”
“主子放心,小人一定把这件事办的漂漂亮亮。”
“好,事成之后,必有重赏!”
安排好诡计之后,李德、韦氏命令手下人,偷偷的收拾金银细软之物,只等李昭签了文书,背上了这口黑锅,他们一家人就出去躲一阵子。
夫妻二人算计着,过上一两个月,等回来的时候,查不多就可以给李昭办丧事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