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归山上不归人 第六十二章 分道扬镳(1/2)
不归山腰,坡度略见平缓,有绵延起伏的广袤草甸,牛羊成群。几顶宽大的白色帐篷,零星散布在广袤黄草之间;草甸上,有三五牧民,骑着某种四足怪物,奔突纵跃,长鞭飞舞。
只不过,那些牧民一看见远远走来一头大如小山的白毛怪物,先是一阵骚动,骑着马四处奔跑,驱赶牛羊,似是准备逃避。
待看见那头白毛怪物,居然跟五个有大有小的少年一路打闹,有说有笑,牧民们就都安定下来;只不过人人弓矢在手,严加戒备。
五个外乡少年,一头体型惊世骇俗的白猿,看着草甸上那一番安乐祥和,欢快爽朗的景象,悠然神往。
他们从不归山玉垚峰的冰天雪地下来,足足走了五天,才到了这片草甸。在不归山上,从没见过如此广袤无垠的世界。眼光在越过远方更低矮处的森林,望向辽阔的大地;天边那一条天际线,平平直直。
不归山上,四面高山,从没有人见过天际线。
所有人都十分好奇,左顾右盼,目不暇接。唯独任平生,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天际线,不应该是弧形的吗?
芽崽四处蹦跶,这里瞄瞄,哪里摸摸,只不过,一但试图接近那些有人骑乘的怪兽,那些怪兽就会快步跑开,迅捷异常。
芽崽惊得大喊大叫,“大师兄,你看人家屁股下面骑着的,到底是什么怪兽。”
任平生也没见过这样的世界,当然也没见过那些“怪兽”,只不过,一切都似曾相识,“马吧,印象中,马是这样的。”
“就是马,我在学堂的《茹毛集》绘本中见过。”任常继道,“只不过实物,也是第一次见。”
任重道跟任常继一样,博览群书,自然也看过《茹毛集》,只不过,目不识丁的任平生,居然也知道世间有马,另两人暗暗称奇。
“要是咱们能每人弄一匹来骑着,该多神气!”芽崽悠然神往道。
“这东西,不便宜吧?”虎子能搭上话的时候,一般都不会错过跟芽崽说话的机会。
“虎子,我决定了,回头再跟我爹商量下;你日后真要想娶我庭妤姐,聘礼得有两头马才行。”芽崽道,“我一头,我爹一头。”
任重道哑然失笑,“你以为是你们家老水牛呢,两头。马是论匹的,懂不,两匹马。”
虎子胸脯拍的啪啪响,“小意思,闯荡个两三年,待我闯出名头来,回去的路上就买几匹,公的母的都得有。骑上了山,以后咱们就以养马卖马为业,大马生小马,小马养大,再生小马;乖乖,想不发财都难。”
任常继忍俊不禁,噗嗤笑了出来:“虎子,你这是意淫着自己和那谁是公马母马呢?还是真那么单纯,想的就是马?”
芽崽神色狐疑,白了虎子一眼;结果那大个子,果然心里有鬼,满脸通红。
……
奇怪的是,自从走下雪线,任平生的言语,就少了起来。
待那几个叽叽喳喳闹个不停的师弟们,开始回过神来,却发现大师兄跟那头白猿,已经远远落在十数丈外。芽崽喊了几声,“大师兄,跟上……”。
任平生随意跟他挥了挥手,没怎么理会。前面几人,都停下了脚步,在软软的草甸上或坐或卧,四仰八叉的,等那一人一猿赶上。
任平生走过来,也挑了块地坐下,“我跟大白做了交代,他是异兽,也是妖修,远涉江湖,行走人间毕竟诸多不便。我看草甸之下,仍是山高林密之处,绵延千里;大白留在此处生活修行,会比较合适。一则不容易引来修士猎杀,也不会惊吓到平民百姓。”
几个师弟与大白几天相处,早已熟稔,虽然不舍,但任平生说的,确实在理。芽崽忍不住跑了过去,扯着大白一身长毛,往他肩膀上爬。结果被大白伸手一抓,把整个人提了起来,稳稳放在自己肩上。
任常继道:“大师兄,出门之前,我爷爷给了一幅十分古老的青苹州堪舆图;据说是五百年前的古物。如今几经沧桑,想来各处形势,已经多有变化。但我们下到山脚之后,一路往东,最近的城池,就是五十里外的芦墟城。那是方圆百里之内的一座大城,这种州城地址,估计是不会变化太大的。”
任重道接口道,“依我看,下山之后,即隐姓埋名,投芦墟城而去;大地方,容易立足,却不容易引人注意。男儿在世,当有立锥之地。到了那,合我们五人之力,论文武之道,或理数学术,应该都足以自立。”
说到这种事情,芽崽插不上话;也不知虎子是顾及他的感受,还是有意亲近,便也一直站在白猿脚边,与他无声逗乐。
“虎子,你怎么看?”任平生并没有表态,却转过头来对虎子道。
“啊,我呀?”虎子干咳两声,“这种大事情,你们定,反正我有力出力;不拖后腿便是。”
芽崽坐在白猿肩上,本来神色便不太好,此时听说要入城,倒是喜忧参半起来。喜的是,长这么大,还真没见过繁华都城,想必热闹得很。忧的是,大城里的人,会不会很凶?
在不归山上,他见过最热闹的地方,是上河寨市集。即便是那样的小市集,若不是当年大师兄大发神威,就一直有凶神恶煞的祥兴堂赋差,横行霸道。
任平生的目光在众人脸上扫过,知大家都无异议,便开口道:“如此也好,在这里,芽崽年纪最小;还有赖各位照顾。虎子既然立心要当人家姐夫,这事就更义不容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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