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宋鹏云(2/2)
毕竟现在白清漪身在商场,很多事情都要顾虑,因为自己的私人感情而与一市的第一家族失去合作机会,难免会成了白家的罪人。
所以,这也是白清漪一直不好拒绝宋鹏云的理由,她只能与之周旋。
也不知道这一次杨灵萱的主意,能不能顺利的将这个胶皮糖甩掉。
“林风,这个宋鹏云当时可是我们学校生物系的学霸,人长的也可以,就是有点太自傲了,俗称直男癌。
可能是家境太好,自身能力又强,很多女孩围着转,就认为追女孩就很简单,只不过从我们白校花这里吃了瘪。
没想到,好几年过去了,他还这么锲而不舍。
也难怪,毕竟白校花的魅力实在是太大了。”
杨灵萱有些调笑着说着,惹得白清漪直瞥她。
林风也不说话。
这个宋鹏云再努力又怎么样?
白清漪已经是自己的老婆了!
名花有主,犯者必诛!
很快,车子就到了宋家的花场庄园。
这里扣着一个又一个的温室,干净整洁,占地面积接近千亩,看来这宋鹏云的确是混的不错。
而在进门处,则是站着一个捧着一大捧玫瑰的西装男,带着一副金边眼镜,显得温文尔雅的模样。
等白清漪一下车,他便是迎了上来:“清漪,你还是长得这么漂亮,就像是我手中这带露水的玫瑰一样。
这捧花,送你。”
宋鹏云将手中的花递了过去,白清漪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十分的尴尬。
接了,就好像接受了他的好意一样。
不接,又好像显得不太近人情。
结果还是杨灵萱这个公关总裁圆滑,直接上前一步接过了那一捧玫瑰:
“喂!宋大学霸,你该不会是看到白清漪眼睛都不会转了吧!我还在这呢你就送一捧花啊,好没绅士风度啊!
这花,我就抢了白校花的了。
好香啊!宋鹏云你家的花可真不错啊!”
杨灵萱细嗅着那玫瑰说道。
这一套话十分的圆滑,既缓解了白清漪的尴尬,又夸赞了宋鹏云,不至于场面变得很僵。
连林风都觉得,这个杨灵萱还真的是个公关人才。
“呵呵,喜欢的话,花场里面有的是,你想拿多少走都可以。”
果然,宋鹏云也不好说什么,只是笑呵呵的回答道:“这捧花当然可以送你,因为我为白校花,准备了更大的惊喜。”
话锋渐渐有些不对,白清漪赶紧揽住林风的胳膊,笑着说道:
“哦,对了,介绍一下,这是我的丈夫,林风。”
“林风?”宋鹏云脸色变了变,看着西装笔挺,气质十足的林风,自己都感觉自己输了一筹。
可是他很快就又自信了起来,只有一副好皮囊又有什么用?
只不过是一个上门女婿罢了!
宋鹏云假模假样的伸出手:“林风是吧,那可真是‘久仰大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