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四章《汉日友好合作条约》(2/2)
“想要大汉撤兵,想要和谈,可以,但日本国需要答应大汉以下条件,并且签订条约!”
说话间,使者将一叠文本交给了对面的两人。
德川忠信和日本天皇翻开,看了起来。
《汉日友好合作条约》
第一条:日本向大汉称臣,永为大汉藩属。
德川忠信和日本天皇微微典雅,第一条不算什么,只是做中国的藩属,他们可以接受。
第二条:日本无条件向大汉开放通商传教,允许大汉在京都,长崎等重要城市设立商馆,并且驻军。
第二条就很过分了,但是汉军还围着京都城,日本没有谈条件的资格。
第三条:日本天皇去天皇号,改称日本国王,九州岛改名。
第四条:割让虾夷岛,以及北九州,名古屋等地于大汉。
虾夷岛就是后世的北海道,现在却还是虾夷人,也就是阿依努人的地盘,虽然日本名义上拥有主权,但却不能实际控制。
而北九州,名古屋等地,都是日本的交通要地。
控制了这些地方,是能够让日本处于一种分裂的状态,永远无法统一的。
比如说北九州市,位置正好就处于日本九州岛和本州岛中间的狭窄位置。
只要能控制北九州,日本的本州岛和九州岛就会实际上处于分裂状态。
第五条:日本赔偿大汉战争赔款白银两亿两。
嗯,正好是《马关条约》里日本让中国的战争赔款。
第六条:日本国王登基退位,需要有大汉皇帝的圣旨认可。
第七条:大汉商民于日本犯罪,拥有治外法权,日本方无权判罚,需移交大汉处置。
第八条:允许大汉商人在日投资办厂,开采矿场。
第九条:日本将石见银山,佐渡金山等十九座主要金银矿山移交大汉方进行开采活动。
第十条:日本承认琉球独立。
第十一条:日本削减军队规模,停止发展海军,火器部队,将冷兵器部队规模控制在十万以内。
第十二条……
剩下的,刘易基本上把《马关条约》大部分内容,都给小日本来了一遍。
割地赔款,租赁租界,开放市场,开矿投资,治外法权能来的,不能来的,刘易都给小日本来了一遍。
至于说小日本能不能同意……
当大汉的火炮怼到天皇脑门上之后,这些都不是问题。
天皇和德川忠信看完条约,两人差点一口气没过来当场去世。
天皇想要表示自己的不屈,开口说道。
“此等条件,绝不可能!”
“大日本绝对不可能答应!”
天皇知道,如果自己签了这条约,日本就距离灭国不远了。
使者却是冷笑一声说道。
“呵呵,不同意?”
“那两位就请回吧,仗接着打就是了!”
“你们什么时候同意签字,我大汉什么时候退兵!”
“呵呵,就是不知道这京都城,能挡我大汉天兵多长时间!”
大汉的使者直接了当的威胁,让日本天皇和德川忠信面色难看。
两人一时间根本拿不定主意。
使者从椅子上起身,招呼着使团离开了营帐,走之前,回头对德川忠信和日本天皇说道。
“给你们一个时辰考虑一下,这一个时辰之内,你们可以随意活动,哪怕是返回京都城,也不会有人拦你们。”
“一个时辰之后,条约签不了的话,我大汉天兵会发动攻城,到时候,呵呵……”
“两位好自为之吧!”
大汉的使者很强势,但他有强势的资格。
有大汉作为后盾,在谈判中,他表现的再强势都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