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5章 齐人之福(任性的四万字)(1/2)
蔺小仙自己回自己的别墅换衣服清洗,赵安和李清歌一起。
赵安还是简单的多,洗头冲凉,然后换上衣服,李清歌照样多花了一些时间才出来。
“晚上我们是在房子里恩恩爱爱呢,还是去街上吃饭?”赵安问道。
这么说,李清歌的选择毫无疑问是后者,李清歌看着赵安欲言又止。
赵安坐在沙发上伸着懒腰,然后站起来拉了李清歌过去,等她坐下后,手掌搭在了她光滑的肩头上。
“有什么事情想说?”赵安看着李清歌的神情问道。
李清歌摇了摇头,尽管是男女朋友了,可是不好意思。
“说吧,老夫老妻了,有什么不好说的?”赵安挠了李清歌的痒痒。
李清歌笑了两声,打了赵安一下,“谁和你老夫老妻了。”
“那你快说。”赵安继续挠她痒痒。
闹得李清歌面红耳赤了,笑个不停,李清歌这才按住他的手,然后看了看房门,压低声音地说道:“蔺小仙……你觉得她漂亮吗?”
这种问题真的是没有回答好,没有在回答的时候掌握好神情和语气,那就是作死,赵安这么想着,李清歌也果然是在观察着他的神色,于是赵安先皱了皱头,然后才说道:“还行吧,有点像个洋娃娃,但是身材比例有点失衡。”
“你是说她胸太大吧。”毕竟是男女朋友了,讨论下这样的问题也是很自然的事情,李清歌这么想着,所以直截了当地说道。
赵安点了点头,“确实,太大了,我们中国人很少有这么大的,基本上只在日本动漫里见过。”
李清歌捧着赵安的脸,让他抬起头来,不让他看着她的胸部,不然的话这时候两个人讨论的是蔺小仙的胸部问题,他就一定会在心里比较她和蔺小仙的胸部。
“是的,太大了,那么重,挂在胸口都嫌累赘。”李清歌其实感觉过蔺小仙胸部的分量,确实沉甸甸的。
“像清清的就最好了,虽然丰满,但是不会觉得是累赘。”赵安眼馋地说道。
“说正经的!”看在他算是称赞自己的份上,而且符合自己的心意,李清歌不和他计较,“那你会喜欢摸蔺小仙的胸部吗?”
“当然不会。”这种原则性的问题,赵安必须严肃认真坚决地回答。
“你又没摸过,你怎么知道?”赵安的回答是让人满意的,但是李清歌还是寻根究底。
“那么大,压手……你看那些小电影里啊,男人摸女人的胸部都是抓来抓去的,那么大那么重,抓一会肯定就嫌累,怎么会喜欢摸呢?”赵安有理有据的分析。
说的也是,李清歌也点了点头。
“我就喜欢摸清清的。”赵安有些幽怨地看着李清歌。
李清歌免疫赵安装模作样,有点儿脸红,不信任地看着赵安,“哼,说不定你摸了她的以后就喜欢摸了……而且你也没有摸过我的,说不定你摸了我的以后,就不喜欢摸了。”
赵安感觉机会来了,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促使李清歌在意这些问题,但是自己的女朋友琢磨这些是好事啊,赵安连忙说道,“她的好不好摸不管我的事情……不过你的嘛,给我摸一下就知道了,肯定喜欢的,不信你让我摸一下!”
“你当我是花痴女吗?我就是这么说说。”李清歌哼了一声,站了起来,“走,吃饭去!”
赵安顿时大失所望,果然李清歌不是那种花痴无脑的女孩子,要想攀登那柔软的山峰,并不是一蹴而成的事业。
唐代杜牧有诗云: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总有一天要吟诗的,赵安这么想着,和李清歌一起出门吃饭去了。
赵安和李清歌选择了去坡子街,赵安是肉食动物,而李清歌更是不偏食,只要好吃的都吃,在家里吃的偏清淡一些,和赵安在一起也能够选择一些好吃的肉食满足下口腹之欲。
李清歌本来就是那种很难吃胖的身体,而且身体健康,并不会怎么在意什么油炸的,胆固醇高的食物让人一边吃一边担心。
很多时候,就是这些油炸的,胆固醇高的,糖分高的东西才好吃,人活着如果总是担心食物不健康而不敢大吃特吃,那做什么中国人啊!
“瞧那些美国人,吃的那些西餐,难吃而毫无烹饪的艺术享受,还不是各种肥胖高血糖高血压的毛病?就要做大吃特吃的中国人。”李清歌吃着在口里爆炸出油脂的烤串说道。
“你这种话被某些向往自由民主空气,感慨国内食物充满污秽和化学物质的人听到,就会说你无知愚昧了。”赵安比李清歌吃的更多,李清歌点了烤串和手抓骨,赵安点了爆炒鳝鱼,菜心dune河蚌和闷烧鸡。
“我们普通老百姓,其实吃饱了喝足了,好好锻炼身体,记得经常体检,大多数都是幸福的,遇到天灾人祸命运多舛的话,其实在哪个国家都一样。”李清歌皱了皱眉,“我们干嘛讨论这么严肃的话题,等会我要吃冰激凌。”
“随便聊聊,不过……你也算普通老百姓?那我算什么,我算第三世界生活在水深火热的煤坑里的贫民了。”赵安没有想到李清歌的自我定义居然是“普通老百姓”,要是蔺小仙的自我定义就是“要嫁给宇宙之主的小仙女”。
“夫凭妻贵,本天道门门主赐予你普通老百姓的身份。”李清歌说完有点不好意思,顺嘴说的溜了。
“老婆。”赵安可是那种顺着杆子就能往上爬的人,马上喊了一声,然后嘻嘻笑地看着李清歌。
李清歌害羞地瞪了赵安一眼,只是不好意思,但是并不反感,还有些砰砰心跳,她毕竟是个生活在父母羽翼下的女孩子,还并没有那种要独立生活去和别人组建成另外一个家庭的意识,被人喊老婆自然是会羞涩的,而且有些新鲜和奇妙的感觉。
在李清歌的爱情观里,并不是说谈恋爱了,就一定要结婚,但是对她来说,自己找的恋爱对象,一定是要可以持续发展到结婚的,如果只是想着随便谈谈,并不在意对方是否适合和自己生活在一起,李清歌不会有这样的认知。
“喊老公。”赵安继续嬉笑着,喜欢看李清歌被他逗的脸红嗔怒的样子,大概这是每个男人的乐趣。
“小安子!”李清歌不许蔺小仙那么喊,但是李清歌自己可以喊,因为这是男女朋友间的玩笑,“哼,那个是古代的太监的称呼。”
“古代的太监的称呼是什么?”赵安疑惑地问道,不过他当然是知道在古代“老公”是用来称呼太监的。
“自己去查资料。”李清歌不是笨蛋,哪里这么容易上当。
“在古代,像我们这样的,基本上你就可以算是我的女人了,非君不嫁的那种。”其实扯起古代的这些东西,赵安当然也不会比李清歌差。
“在古代,我父亲就是封疆大吏,我妈就是诰命夫人,我是官家大小姐,你……你是半夜爬墙的书生……”李清歌想了想,觉得挺好玩的,接着构思,“不对,你是半夜爬墙的武林高手!”
“半夜爬墙的武林高手,爬进你家里,那是采花贼。”赵安很遗憾地说道,“其实我想当淫贼的,可是我压根就没到手,只能说是采花贼了。”
“哼,你这个采花贼,居然敢夜闯官邸,你可知道这是死罪,本小姐可是天道门掌门人,还不速速束手就擒,或者本小姐可以暂且饶你一命,交由官府从轻发落!”李清歌兴高采烈地说道。
“小姐……不,也就乌鹊这么叫蔺小仙,李家小姐,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识自家人,我看你就别把我交给官府了,正所谓有缘千里来相会,我们干脆就把姻缘结了吧,你瞧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晚上吧,借此良辰美景,洞房花烛如何?”赵安更是高兴地说道:“春宵一刻值千金啊!”
说的有趣,李清歌也笑了起来,“懒得理你了,就会说荤话,等会儿我真打你了哦!”
李清歌巧笑嫣然,眉目间还带着淡淡的羞涩,这一刹那的风情让赵安仿佛看到了唐妩的影子。
吃完饭,赵安牵着李清歌的手散步。
吃饱了,有些懒洋洋的感觉,两个人走的也慢,天气依然炎热,但是握在一起的手并没有谁想要放开的意思。
肩膀时不时地靠一靠,看看,聊聊,街边的灯光变幻着,李清歌的音容笑貌在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时候,总能够给赵安不同的感觉。
所谓恋爱,大概就是出现了这么一个人,什么也不做,只要在一起就会很舒服,做什么,都不会觉得无聊。
两个人慢慢走着,就来到了酒吧街,这里和坡子街本就领着。
“将来,这里会新建一条街道,以古风建筑为主,店铺的装修风格也会统一,成为新的游玩景点。”赵安指着充满旧城风格的太平街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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