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 泼墨的黑发,扬起了风波。(1/2)
“主上,你什么时候回来啊。都这么久了啦,一天之后又一天,再不回来我就去找你啦。”
“别急好不好,这边很麻烦呢,你乖乖的上课,周末一定回家好不好?”
“好吧,可是你要再骗我的话,我一定会去找你的哦。”
梦鳞十分不满的挂上电话,思远摊开手满脸无奈的说道:“礼拜五之前不能搞定的话,乐子就大了。”
“怎么了?”
“那俩祖宗要来。我没同意,估计她俩的最后忍耐极限是这礼拜五。”
宁清远有些不明所以:“为什么啊?为什么不让她们来呢?都那么乖,而且能帮很多忙的。”
思远微微一笑但并没有解释更多。当初狐狸离开的时候说过,梦鳞苦了一千多年,不要让她再搀和到风波中来,尽可能的让她忘记自己是别人的附属品,成为一个有独立人格的女孩。而小山神更是如此,她本就是普通人,只是因为和地脉联系的太过紧密所以天地自会助她。而且那俩祖宗都纯得像一张白纸一样可以随便往上画任何图案,是画成美轮美奂的油画还是不忍直视的涂鸦,这更多的还是需要思远的引导。
“你不会是说想让那两个家伙过普通人的生活吧?她们是妖哎!”
“是啊,是妖。”
思远简单附和一句,然后果断岔开话题:“早上的蜘蛛毛能分析出什么吗?”
宁清远见他不想多说,所以也没再问下去,顺着他的话点点头:“整个姑苏四家动物检测机构全线开工,对比了一百七十种蜘蛛样本,发现这是一种刚果所特有的黑寡妇变种,在国内首次发现是一九八四年。是一对华侨的宠物,但在之后笼子因为托运时破损,只有几只未成年的幼体蜘蛛。成年蜘蛛已经不知去哪里了。接着这些刚果黑就在这里疯狂的繁殖。特点是毒性凶猛、但性格相对温顺,相比较其他蜘蛛而言有更强的咬合力。成年蜘蛛的毒牙可以刺透我们常穿的皮靴,以捕杀老鼠、麻雀为食。九四年时曾集中处理,但也许这是漏网之鱼,至于它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凶猛,恐怕只有等找到本体之后才能知道。”
“应该是人为的,十几年不可能有资格晋升妖怪。”
“是的,我也是这么想的。”宁清远翻看着资料:“对了,那个女人的身份已经有消息了。根据旅馆老板辨认之后,你那天画的素描被证实是他的住客之一。这个女人名叫杨慧娟,之前一直在姑苏城一家外资机构里当接待员,半年前突然不辞而别,之后再无音讯。”
思远挑了挑眉毛:“跟那个章老板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的时间吻合,然后呢?”
“嗯,我找人去盘问了一下她公司的同事,所有人都说和这个人不熟悉,说她的行为举止一贯很怪异,平时最喜欢的事就是在一个论坛上发帖。我找信息技术科的小周去调查了一下,你猜她平时都发一些什么?”
思远一愣:“发什么?”
“发她怎么渴望吃人肉,甚至她还是那个网站的管理员。有一批很变态的簇拥者。”宁清远表情怪异:“我看了她最近的一篇帖子,是五天之前的,她说她终于尝到了人肉的味道,还很仔细的形容了人肉的味道,你要不要看一下?”
“算了……”思远的胃里没由来的感觉一阵翻腾:“然后呢?它还会干什么?”
“食髓知味呗,然后会怎么样你不知道?”
突然,宁清远的手机响了起来,她接上电话之后,默默的听了一会儿。一挂上电话,她立刻站起身:“走。分析组那边出消息了。”
思远二话不说,跟着宁清远一起来到了姑苏医大的实验室里。在那里有几个分析组的组员正在忙碌,见到他们的到来,先是问了声好,然后直切主题:“根据旅馆里的痕迹分析,那个怪物应该是在受伤之后选择在这里疗伤,床单上和地板上都发现了陈旧性的血迹,还有一个很有趣的事,在外头的走廊上,我们发现了一种已经灭绝六百年的植物提取物,这种提取物曾经一度在镀金技术诞生之前给佛像、刀刃开光,比如早先发现的越王勾践剑,上头就有这种成分。”
“含金草。”思远不假思索的说出了这种植物的名字:“除了给佛像开光之外,它还有个更厉害的作用,用来刻画阵法。经由它刻画的阵法,灵气可以毫无阻碍的走完全程从而最大限度的激发阵法能量。”
宁清远赞赏的看了思远一眼,然后继续问道:“还有什么发现?”
“嗯,从血迹分部来看,那个怪物是先把一个人当成人质,然后在逃跑的时候踩死地上的人,并从足迹分部来看,它是在被人追赶。”
“被人追赶?谁有这能耐?难道有民间高手?”
“有。”思远笑了笑:“旅馆老板说有个漂亮女孩,很漂亮很漂亮的那种,而且看上去很奇怪,你想想一个很漂亮而且很奇怪的女孩,会不会很显眼呢?”
“你是说……换个方向?”
“找到她,就能找到咱们的蜘蛛侠了。”
“为什么这么肯定?”
“剑仙碰到邪物,那就是不死不休,放心吧,她不会放弃的。”
其实这还真被思远给说对了,现在的莫然正在苦苦寻觅那只大蜘蛛的踪迹,昨夜的雨极有效的冲淡了那怪物的妖气,哪怕是龙渊也只能在一百米以内才能感觉感应出那怪物的存在,加上城市中的灵气实在稀薄,而且有各种电磁干扰,所以那些追踪法术并不管用。
所以莫然只能默默的在高楼间飞驰,用最蠢最笨的方法地毯式搜索,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整整一夜加一个上午,哪怕是她有着超人的体力也累的够呛,所以也只能暂时休息一下。
美貌如她。一出现就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焦点,哪怕她背着一把剑,看上去很凶。但这一点都不影响路人欣赏美景的雅兴。甚至她走了没多一会儿,身后就已经跟了好几个装作散步的无聊青年了。
“请问。这里哪里有食肆?”
莫然找了半天,实在找不到可以吃饭的地方,满大街的商店她都不敢进去,只能随便找了个面善的人苦笑着求助。
“十四?什么十四?”
“就是……就是……”莫然有些急,来回晃动脑袋,丝般长发来回甩动,那赏心悦目的风景让被问路的那个人心都快融化掉了:“就是吃饭……吃饭的地方。”
“我带你去吧。”
通常一个女人,特别是像莫然这样顶级美女。一旦问路,只要问到的是个男人,那么这个男人不但会耐心的解答,甚至会送佛送到西。其实这并不代表这个男的对她有任何想法,只是一种本能使然。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必须是女的……还得漂亮。要是哪个女的长得跟郭德纲似的去问路,人家不给她指一条错路那就已经是道德高尚了。换句话说,丑女人得有自知之明,漂亮妹子可以软。丑女必然得坚强,因为世界很残忍,真的。
那人把莫然带到了一家快餐店。看到莫然茫然的样子,他索性一拍大腿,先让莫然找了个位置坐,然后忙前忙后的帮忙点餐、送餐。
“谢谢你。”莫然咬着嘴唇感激的看着他,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葫芦:“送给你,我自己闲来无事雕的。”
那无名男子如获至宝,最后还找了张纸条写下了一串号码放在莫然的面前:“我有急事,先走了,还有什么困难就打这个电话!”
男人就是这么奇怪。他根本没考虑过为什么这个漂亮的女人会连快餐都不会吃,也根本没考虑过这个女人为什么背一把剑。甚至没考虑过这个女人是不是好人,只是光凭着一腔热血就去闷头帮她。最后只是一个做工还算精美的木头葫芦就可以让他忘乎所以,甚至不介意人家下次还找他当冤大头。
而这整个过程,他并没有一丁点生理反应,反而那种膨胀的保护欲和英雄主义像是熊熊烈火一般肆意燃烧。
莫然的到来,那简直可以说是让这个快餐店蓬荜生辉,坐在窗边优雅吃饭的莫然,显然成为了这里有史以来最好的广告,甚至连女孩都对这个精致到极点的姑娘侧目以待,连嫉妒都生不出来。
“您好,小姐。请问介意我坐在这里吗?”
莫然抬头看了这第一个胆敢上前搭讪的男子,并不说话,只是默默低下头继续吃她的东西,粉红色的嘴唇沾着油光,看上去格外诱人和妩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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