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第六十二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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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毛姆《面纱》
“为了欣赏你所热衷的那些玩意我竭尽全力,为了向你展示我并非不是无知、庸俗、闲言碎语、愚蠢至极,我煞费苦心。
我知道智慧将会令你大惊失色,所以处处谨小慎微,务必表现得和你交往的任何男人一样像个傻瓜。我知道你仅仅为了一己之私跟我结婚。
我爱你如此之深,这我毫不在意。据我所知,人们在爱上一个人却得不到回报时,往往感到伤心失望,继而变成愤怒和尖刻。
我不是那样。我从未奢望你来爱我,我从未设想你会有理由爱我,我也从未认为我自己惹人爱慕。对我来说能被赐予机会爱你就应心怀感激了。
每当我想到你跟我在一起是愉悦的,每当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到欢乐,我都狂喜不已。我尽力将我的爱维持在不让你厌烦的限度,否则我清楚那个后果我承受不了。我时刻关注你的神色,但凡你的厌烦显现出一点蛛丝马迹,我便改变方式。一个丈夫的权利,在我看来却是一种恩惠。”
凯蒂从小养尊处优,只听得奉承话,从未遭遇过这样的混账说辞。她的胸口顿时升起无名的怒火,刚才的恐惧早已消失殆尽。
她似乎哽住了,她感觉到太阳穴上的血管鼓大了,嘭嘭地跳着。
虚荣心遭到打击在女人心里激起的仇恨,将胜过身下幼崽惨遭屠戮的母狮。
凯蒂原本平整的下巴现在像猿猴一样凶恶地向前凸出。她漂亮的眼睛因为恶毒的情绪而显得越发黑亮。但是她没有发作出来。
“如果一个男人无力博得一个女人的爱,那将是他的错,而不是她的。”
“一点不错。”
他挖苦的腔调只会使她的怒火烧得更旺。不过她觉得此刻若按兵不动,将更能占据上风。“我并非学历显赫,也非头脑聪慧。我仅仅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年轻女人。自幼至今,陪伴我的人喜欢什么,我也喜欢什么。我热衷于跳舞,爱打网球,喜欢看戏。我还对爱运动的男人情有独钟。一点不错,我早已经对你、还有你那些事厌烦透了。它们对我来说一文不值,我也决无意愿将来让它们值。你拉着我在威尼斯的那些冗长乏味的画廊里转个没完,我宁可那时在三维治好好享受我的高尔夫球。”
“如我所料。”
“很遗憾我并未成为你期望的那种女人。而我不幸地发现你是那种天生不可亲近的人。对此你恐怕不能责怪我。”
“我决无此意。”
如果瓦尔特大声咆哮,暴跳如雷,凯蒂将会易如反掌地掌控局势。她可以针锋相对,以牙还牙。然而他一直保持沉着冷静,简直是见了鬼了。这时她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恨他。
“我认为你根本不配做个男人。你既然知道我和查理躲在屋里,为什么你不冲进来?你起码应当对他拳脚相向,你怕了吗?”
话刚说完她的脸就红了,她为话中所呈现的事实而感到羞耻。他默不作声,然而眼里露出鄙夷的神色,冰冷地看着她。接着,他嘴角一挑,微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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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源于一种古老的品格,我因高傲而不屑武力。”凯蒂一时无言以对,只得耸了耸她的肩膀。然而他的眼睛死死地盯住了她。
有首英诗《换歌》,大意是讲:好心人收留了一条狗,后人畜反目,狗发疯将人咬伤。人们都以为人会死,最终死的却是狗。在毛姆的小说《面纱》里,男主人公瓦尔特临终的唯一遗言就是,“死的却是狗”。
我猜这首词源自爱尔兰文学家奥利弗.戈德史密斯,他在许多诗歌中有关□□关系的观点与毛姆不谋而和,或是为毛姆所推崇。他有这样的诗句,“当可爱的女人向淫恶低头,最终发现男人都不忠厚”又或“爱他的人反而因他的错误更爱”,这两句好像说的就是《面纱》里偷情的凯蒂和唐生,短短几句快要把毛姆的故事剧透光了。
《面纱》是一部与中国有关的小说,灵感也许来自于毛姆在游历东方各国时的采风,有一部《中国的屏风上》显然是旅行札记,可惜写不成东方背景的好故事。如果从今天的观点看,小说所描述的就是一段婚外情,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而在毛姆的笔下,揣摩人物要超过构建故事情节,他自己也说,这是唯一一部先有故事后有人的小说。
毛姆会讲故事,笔触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内心世界,是世界文坛公认的。这与他八岁丧母、十岁失父,被寄养在英国的伯父家,由于身材矮小、口吃严重而受到坎特伯雷皇家公学的同学们欺侮的经历不无关系。有人说张爱玲模仿毛姆,单从身世上看,张爱玲寄居在后母的屋檐下,再摊上一个成天雾气昭昭吸鸦片的爹,以女生的高傲心态,境遇自然比毛姆好不到哪去。
女人选择婚姻的动机有时很有趣,就像书中的凯蒂,完全是为了逃避母亲的管束与私利,又或避免在先已嫁人的妹妹面前丢面子,遂嫁给瓦尔特,他好似一层面纱,成为她遮羞和避难的道具。常年混迹于上流社会的凯蒂,染上了对于四十岁男人的恋物癖,唐生的出现让凯蒂撕去了面纱,而唐生却用虚伪遮掩前来。毛姆恰到好处地把握了偷情中女人的心态,飞蛾扑火再所不惜,而男人呢,再多一点情爱也没关系,原有的也不能够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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