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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fangdao(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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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玄衣是魔族人,简禾并未带他走大路,而是选了人较少的路走。但饶是羊肠小道,也比平日热闹许多。

玄衣虽然说不感兴趣,但其实一直在目不转睛地望着新奇的事物。简禾追逐着他的视线,适时笑眯眯地为他解答那是什么。

简禾:“这是爆竹,点燃了以后噼啪作响、迸溅火花,传说可以吓跑邪物,是人类过年的习俗。”

玄衣:“?”

简禾:“这个红彤彤的纸袋是用来装压岁钱的,送给孩子,可以驱邪避害。”

玄衣:“??”

两人边看边行,穿过了大半座城,来到了城南的坊市。简禾记得这附近就有皮影戏的摊子。

在路过一个人烟清冷的巷口时,她忽然听到里面传来了几声激烈的犬吠,愣了愣,驻足朝里看去。

这是一条昏暗肮脏的巷子,丝毫未被过年的欢庆气氛感染。

地上积着冷雪与污泥,几条饥饿的野狗朝着巷子尽头狂吠。墙根的阴影下,一个又脏又臭的小乞丐正蹲在地上,躬着背,从一根布满齿印的狗骨上抠下仅剩的肉沫,津津有味地塞到口里,浑然不理身后的野狗。

玄衣向来无甚同情心,只嗤笑道:“这是在抢畜生的东西吃?”

“似乎是的。”简禾一叹。

虽然知道这些都是虚拟世界的NPC,可在这么个万家团圆的日子,看到这一幕,难免有些于心不忍。

简禾上前,呵斥走了那几条蠢蠢欲动的野狗,这才低头看向小乞丐。

小乞丐已经把那根狗骨的肉沫吃完,还在一下下地舔着骨干和自己十个脏兮兮的指头,似乎在回味。

察觉到有双靴子停在自己跟前,小乞丐拽紧了骨头,警惕地抬头,露出一张巴掌大的小脸。

他右边的眼皮青肿了一大块,似乎被什么东西粗暴地砸过,只能狼狈地眯成细线。仅剩的完好的左眼则睁得很大,充诉了这个年纪的孩子不该有的麻木与无所畏惧的歹意。

视线上移,只见他的眉心,凝着一滴血色的桃花痣。

简禾:“……!!!”

她认出这人是谁了!

次奥次奥次奥!狗屁小乞丐NPC啊!

这他妈是玄衣的病友、四个反派㚐㚐之一啊!

系统:“叮!恭喜宿主触发支线剧情,提早与攻略角色‘贺熠’相遇。”

——小彩蛋——

《玄衣日记》

睡在房梁上撞了三次头。

——这种丢人的事,这辈子都不能让她知道。

“它看起来好凶哦。平时要喂什么东西?肉吗?剩饭剩菜吗?”

“我不听话的时候我娘会揍我屁股,它不听话的时候,姐姐你也会打它屁股吗?”

玄衣:“……”

……

一滴冷汗从简禾的额角絮絮滚落。她拭掉汗珠,忍不住腹诽:无知就是幸福。如果你们看过剧本,一定不敢在他面前胡说八道。

抬头看到天色已经暗了,简禾弯腰轻拍一个小屁孩的肩膀,边哄边领着他们出门,道:“很晚了。你们几个小孩儿单独在外面不安全,别让家里人担心,快回家吧。”

几个小孩儿虽然调皮,却也很听话,听到简禾的叮嘱,互相望了对方几眼,就都乖乖地跟简禾挥手作别了。

送走了几个小魔星,简禾推门进屋。屋里没有点灯,玄衣居高临下地坐在了高柜顶,斜睨着她,两只圆滚滚的眼珠反着光,显然有些不满,身上还滋滋地冒着黑雾。

今天,因为是一年一度的除夕,简禾早前就跟玄衣提议一起过个节。

人类仇视魔族,城中还有那么多仙门子弟来来往往,若是让他们发现有魔族人在信城中,搞不好会出手对付玄衣,把他赶出去。为了避免麻烦,也因为养伤,这段时间,玄衣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才能无所顾忌地出门。

今天,外面人潮拥挤,人气混乱,玄衣的气息隐于其中,反倒没那么容易被看出是异族,显然是个千载难逢的散心机会。

对此,玄衣表现得毫不感兴趣,但并没有拒绝。一起相处这两个月,简禾已经摸清了他“不拒绝就是答应”的性格,便放心地拍板定下了行程——去江边的一座著名的酒家用膳,坐花船赏月游江。

如果不是几个小孩儿拖了点时间,他们早就已经出发了。

“玄衣,咱们可以出发了。”简禾仰头,轻咳一声道:“刚才那几个小孩儿就是无心一说,你别放在心上。”

玄衣板着脸道:“你觉得我会在意这种小事?”

简禾:“……”

她内心鬼畜地飞过了一片弹幕——㚐㚐,您冒烟都冒得跟个点着火的小煤球似的了,就算我是瞎子也看得见好么!

好在,简禾主动来搭话后,玄衣的心情明显有所好转,冒出的黑烟慢慢变淡消失。他终于动了尊蹄,轻盈地往下一跃,跳到了稍矮的桌面上,再熟练地顺着简禾手臂往上一爬,坐到了她怀里,两只前蹄放在了她心口。

简禾给他裹紧了小袄子,微笑道:“好,出发了。”

冬夜,华灯初上。小孩儿手执绘有金鱼的花灯在大街小巷跑过,灯笼里的火光扑闪扑闪。小贩扛着冰糖葫芦慢悠悠地走着。江心的船中有人抚琴,清越琴声不绝如缕,随清冷的夜风飘远。

除了进城的第一天,这也是玄衣第一次被那么多人类包围。他把下巴搭在了简禾的肩膀上,两个尖角把小兜帽顶得老高,好奇地望着两边的景物后退。

虽然一切都很新鲜,可四周的空气也充满了人类的气息。玄衣闻多了头晕脑胀,便把脸埋在了简禾的衣服上——虽然,她跟街上的这些家伙同样是人类,可他却不排斥她的气味,甚至觉得她脖颈发梢处有阵清甜的体香,让他总是不由自主就凑上去嗅。

踏着夜色,两人来到了江畔的酒楼。由于近水楼台,依江而建,这酒楼还把业务发展到了江面上。在天清气朗、江风不大的晚上,客人可以选择在船上用膳,赏月、游江、享用美食三不误。

未免水波把船上的东西晃到地面,船舱里都是矮桌坐垫。

简禾把玄衣放在了自己的对面。泛黄的铜炉在桌面滚滚冒烟,小二把荤素菜式依次围着铜炉摆好,撩开帘子离去之前,还古怪地看了简禾一眼——毕竟,他还真没见过跟畜生面对面坐着吃火锅的人。

还有,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端菜端多了头昏眼花,总感觉那小怪物斜睨他的眼光凉飕飕的,简直跟个大活人似的……

船徐徐驶向江心,简禾把一小半的羊肉、牛肉都倒入滚烫的汤中涮了几秒,夹出来后沾点酱油葱花送进嘴里,入口即化,唇齿留香。

其余大部分的生肉则留给了玄衣——别看他体积小,其实胃口大得很,食量比简禾大得多了。现在身体好转,也不用再像一开始那样,总是防着他闹肚子了。

雕花窗外,数不清的天灯飘飘扬扬飞上夜空,玄衣仰头,明亮的光点在他的眼珠中聚拢又飘散:“他们在做什么?”

桌案上暖了一壶酒,简禾一边往瓷杯里倒酒,一边微笑道:“那是放天灯,灯罩底下有个小烛台,点上火就能飞到天上去。人们会在灯罩上写上美好的愿望,希望灯能把自己的愿望带到神仙那儿。”

“既然升上去是因为点着了火,那等火烧完了,终会有落下来的时候。”玄衣不屑道:“不切实际。”

简禾:“……”

看来BOSS是实用至上主义,从小就没啥浪漫细胞。要不是颜值与战斗力都爆表,以后恐怕连把妹子也会成问题。

趁这机会,简禾决定给他友情传授点儿套路,悠悠道:“不是这样算的。我们追求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说到底,‘放天灯’只是约心仪的人见面的理由,见面之后的事儿——跟谁一起写下愿望、跟谁一起肩并肩点的火,跟谁一起看天灯飘远,才是意义所在。”

话说,剧本里就没写过魔族人是怎么求爱的,上辈子她也没机会体验一番。既然现在起了话头,简禾干脆一并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话说,你们魔族是如何向心仪之人表达好感的?”

玄衣抬了抬下巴,在人形时做来有些傲慢的动作,换成了袖珍的兽形后,就变得十分骄矜可爱了:“把额心的鳞片拔.出来送给对方。”

简禾怀疑自己听错了:“拔鳞?”

要知道,魔族人一生只换一次鳞。小时候,身上有部分皮肤是没有鳞片覆盖的,那也是幼年的他们最容易受伤的部位。成年前夕的那次换鳞后,鳞片会武装到全身的每一寸,像铠甲一样伴随他们一生。

这时候的鳞片扎根很深,如果掉落了,除了会产生剧痛外,还有很大的几率无法再长出新的鳞片覆盖,相当于完好无损的铠甲出现了一个裂口。

如果缺了鳞片的地方是额心,那就更麻烦了。首先这地方就在脸上,根本掩饰不了,只要不瞎都能看到。在战斗的时候,这个破绽百分百会被对手瞄准攻击。

如果一个不慎被击穿了头骨,那么,不管你是光环盖天还是立马服下十颗元丹,这便当都肯定吐不出来了。

没想到魔族人的示爱方式居然是拔下额心的鳞片送给对方,这波操作是真•用生命表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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