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前因后果(1/2)
第212章前因后果
辛家父子最大的失策就是没料到陈大江这个搅屎棍会来暗中搅局。
陈大江从一开始就想着要控制Lt。但事实证明,这一切只是他一厢情愿的妄想布局。
LT最终是不可能落入他手中的。
但偏偏范托克也早就这么想了。于是李玉贞从中做局,让陈大江将股份卖出去。
Lt过半的股份到底值多少钱陈大江并不清楚。或许卖贵了,又或许卖贱了。但对他陈大江来说,八亿美金真的不是个小数目。这笔生意他赚大了。
而想来对于范托克而言也是赚大了。控制过半的股份未必就真的能完全控制LT集团。
依照南朝国的公司法规定,重大事项必须要董事会中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份决策才行。所以只有得到陈大江手里的股份他才算是完全掌握了Lt这个大财团。
身为南朝前五的大财阀。这可比买下其下属多少个子公司都来得要意义重大。
而这一切的关键其实就是时间。以辛老头的手段,他是绝不会允许自己的股权出现失控可能的。
所以当辛东兵提出这个冒险的提议时,老头就想过如果万一陈大江回头立即将股份转给那个外国资本,那整个LT就有可能会陷入被对方控制的局面。
但这种可能性实在是太小了。
先不说陈大江到底认不认识对方。就算认识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谈妥。
而只要给他一天……最多是三天的时间,他就有办法通过董事会把陈大江手中的股权进行无效化处理。
到时候整整四千多万美金,就算事后立即返还,光是这几天时间的利息也足够他们捡个便宜了。更何况,钱都拿到了,哪那么容易就还回去。
然而这一切都因为李玉贞的加入而有了变数。
辛东兵因为跟李玉贞有过几次接触,又发现她经常出入陈大江所在的酒店。二人关系似乎不错。所以就想着利用她来做桥梁帮着自己引荐一下。否则的话如果他贸然找上去,陈大江又不是傻子,很容易会生出提防心里的。
当然,他并不清楚陈大江与李玉贞之间的关系比想像中更加亲密。因为陈大江虽然有钱,但毕竟是从中华内陆那边过来的土包子。李大小姐怎么可能会对他有想法。
而他更没有想到李玉贞会成为整件事情的主导者,会在他心头上狠插一刀,毫无情义可言。
正如李玉贞所说,他们之间只是同病相怜而已,算不上有什么交情。
而且辛东兵向来喜欢玩弄女人,看轻女人。这一点也是让李玉贞最为不爽的地方。
所以借陈大江的手把股权转给范托克,再让范托克在最短的时间内,在对方还没来得及开董事会的时候先一步下手,将整个公司转入自己手中。
这也是为什么范托克一上来就直接开出大价钱的原因。因为他不想浪费时间跟陈大江谈判。时间拖得越久对他就越是不利。
时间就是金钱!
控制一家公司和拥有一家公司大量的股份完全是两层意思。
就算是三上集团一样。外国资本虽然拥有大量的股份,可是没有办法控制。顶多只能每年领取大量分红罢了。
但如果能够实际控制的话,那所带来的利益才真正是超乎想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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