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棉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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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宝玉前脚刚出后门,银狮后脚就跟了过来。
甩着毛茸茸的狼尾,亲昵的蹭了蹭程宝玉的大腿。
见程宝玉看它,又在地上打滚儿,四脚朝天,露出肚皮,示意程宝玉摸。
讨好的意味不要太明显!
动物信任人的方式有许多,最常见的就是黏着要讨好的人,当狗皮膏药。
再者,就是露出自己的肚皮,表示自己信任对方。
毕竟,动物的致命点大多都在肚皮上,显然,银狮也是知道,这一点能讨好到程宝玉的。
这小东西,当真是聪明得紧!
不负银狮所望,程宝玉当真蹲下身,摸了摸它的肚子。
还做了狗和猫最喜欢的举动:挠它的下巴。
以前她养过一只阿拉斯加雪橇犬,叫:棉花。
起这个名字只是因为它的毛发很长,小时候长的很萌,脾气也很好。
当然,她就是冲着阿拉斯加这个颜值,才会养它的。
开始养它的第一天,程宝玉就发现,它还挺聪明的。
并没有网上排行所谓的智商倒数,其实狗的智商,还是取决于主人怎么教吧。
每次,给棉花挠下巴的时候,它都会眯着眼睛,往地上一躺,露出肚皮,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回忆到这里,程宝玉就停止了,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消失。
心头莫名一阵难受,没了继续撸银狮的心情。
原本想试试,狼是不是也喜欢,挠下巴这举动,倒是把自个儿试难受了。
再度给它喂了几滴灵泉水,程宝玉收回手,“你去找君泽淼吧,我没空陪你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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